强制执行费用可以由被告承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6:20:57 231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费用可以由被告承担吗

强制执行的费用现在不用申请人预交了,法院在执行时向被执行人一并收取执行费用。所以,强制执行费用是由被告承担的。

二、强制执行的费用的交纳标准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3、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五百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

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

(3)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强制执行的申请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费用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被告拒不执行有用吗
    一、强制执行被告拒不执行有用吗对于强制执行被告拒不执行的情况,强制执行是有用的。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2.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确保执行工作的有效进行。因此,即使被告拒不执行,债权人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包括民事判决、裁定,刑事判决、裁定,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2.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将通知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3.申请复议:若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
    2024-08-01
    164人看过
  • 强制执行费用是原告还是被告付
    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是由被执行人支付,所以被执行人是原告,则由原告支付,被执行人是被告的,由被告支付,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最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则执行费用一般由双方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再判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2024-05-22
    227人看过
  • 强制执行执行不了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一般不会出现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到有财产再执行。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2、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
    2024-03-30
    151人看过
  • 土地征收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强制征地的相关规定
    一、土地征收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征收部门申请强制征收土地的,强制执行费用由行政诉讼的败诉方承担,也就是由被征收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二、强制征地的相关规定1、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
    2024-01-14
    95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执行费由谁负担
    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申请费交纳的标准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三、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四、当事
    2023-06-01
    348人看过
  • 谁需承担强制执行申请的费用
    一、谁需承担强制执行申请的费用原则上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申请的时限有多久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2023-08-03
    42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民事赔偿费用谁承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一、诉讼费执行费是违约损害赔偿范围吗我国法律规定的违约损害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而所遭受的损害后果。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在执行后交纳,一般是法院在执行中直接扣除。不属于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二、民事诉讼先予执行是否应该交费?民事诉讼申请先予执行应当交费。申请先予执行之后,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采取强制措施,需要人力和物力,甚至有些案件的先予执行所支出的费用要远远超过普通的执行案件所支出的执行费用,所以先于执行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交纳。
    2023-02-27
    423人看过
  • 没有被追加为被告的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一、没有被追加为被告的可以被强制执行吗1、当事人没有被追加为被告人,能否对当事人强制执行,按以下情形确定:(1)如果没有被追加为被告,也没有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不能对当事人强制执行;(2)如果被人民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当事人的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二、强制执行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
    2023-04-20
    146人看过
  • 被告上诉期间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被告上诉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自己有强制执行权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强制执行。一、拆迁是由政府申请法院执行吗?如果当事人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既不复议也不诉讼,拒不搬迁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配合拆迁则不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直接走拆违流程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
    2023-03-06
    100人看过
  • 强制执行了我可以去被告家里要吗
    一、强制执行了我可以去被告家里要吗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您本人无权自行前往被告家庭索要欠款。尽管已经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然而您仍然无法依此强行要求被告支付款项。您有权前往被告家中催告其支付相关赔偿或协议支付,但不得擅自直接采取行动。只有在经过由法院展开的财产调查及资产查封、冻结等程序之后,才能够对相关财产进行进一步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费用由什么负责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
    2024-07-30
    485人看过
  • 强制执行可以委托被告一审律师吗
    一、强制执行可以委托被告一审律师吗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告完全有权选择并委托被告一审律师代为处理相关事宜。1.委托律师申请强制执行,不仅符合《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的规定,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的有效途径。2.通过委托一审律师,当事人可以更加专业、高效地推进执行程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二、强制执行委托律师的手续当事人若决定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强制执行,需遵循一定的手续流程。1.应向执行法院出具由双方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律师的代理权限。2.还需提供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法院核实身份。3.在提交上述材料后,法院将依法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即可接受律师的代理申请,并正式开启强制执行程序。三、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执行。1
    2024-07-12
    459人看过
  • 直接强制执行可以由行政机关执行吗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一、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这里应指出的是,加处的罚款是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收缴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范畴,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所谓执行罚,是指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促其履行义务,如对勒令停业的
    2023-02-17
    8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费用的承担主体是谁
    在《行政强制法》起草过程中,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需要缴纳申请费的问题,存在不同看法。主张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用的理由主要有:第一,法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后,须对行政决定进行审查,要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增加了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审判工作和经费保障的压力。第二,对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无论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什么裁定,都应收取申请费,这样有利于促使行政机关谨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避免将矛盾推向人民法院。第三,作为当事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交纳申请费,难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行政强制法》草案的审议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认识是,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决定,目的是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如果要求行政机关缴纳申请费,这笔费用事实上是从财政中支出,而人民法院收到申请费后,最终又必
    2023-06-01
    85人看过
  • 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合理吗
    一、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合理吗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完毕后,需承担执行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所应缴纳之费用,以及执行过程中所产生之实际支出费用。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现行财产的方式来强制执行案件。若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之义务,且具备以下法律规定的任一情节,该人员将可能被归类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并面临法院实施的信用惩戒措施:1.有履行能力却故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之义务者;2.采用伪造证据、暴力手段或威胁等方式,阻碍或抗拒执行程序者;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者;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者;5.违反限制消费令者;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4-07-26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费用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 更多>

    #执行费用
    相关咨询
    • 被强制执行拘留之后住院费用由谁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这根本搭不上架吧建议到律师事务所说明详情
    • 强制执行费由原告出还是由被告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被执行人告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强制执行费用由哪个部门来承担?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6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原告可以被强制执行人拆诉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 欠条被人告强制执行可以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4
      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 我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