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可以参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0:14:25 306 人看过

检察官可以参与办案。检察官职责:

1、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2、代表国家进行检诉;

3、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5、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

6、行政检察。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检察官的裁判职能

刑事裁判权,是国家刑罚权的实现手段和方式。也就是说,由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国家对个别犯罪的具体的刑罚权,通过司法机关行使刑事裁判权来予以实现的。刑事裁判权的主要分类方法为积极裁判权和消极裁判权的区分。前者是指判定有犯罪构成的事实,确认违法和有罪以及处以刑罚;后者则是对上述情况的否定,包括有罪否定和刑罚否定。按照罪疑从轻宁纵勿枉的原则,积极裁决权的行使较之消极裁决权在程序保障的意义上应当更为严格和慎重。

笔者认为:在实行侦、诉、审分开的司法分权制度下,消极裁决权不可能由法院独占,他不可避免的要在一定程度上以特定方式由担负不同职能的犯罪追究机关即国家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分享。按照龙宗智教授的刑事诉讼的两重结构理论,认为刑事诉讼一方面存在诉、辨、审三方构成的三角机构,从而反应其诉讼的本质;另一方面又存在由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的线性传递关系,这体现了刑事诉讼的特质。[1]笔者认为,裁决权的分割,就是一种在线性关系意义上的权力分配。具体分析刑事警察和检察官的侦查程序:警察和检察官从平时接受或主动发现的大量事件中,只将少量作为刑事调查的对象,其逻辑前提就是将大多数事件及其当事人做了有罪否定;而在先期刑事调查中认为缺乏犯罪要素而不立案,也是基于有罪否定。如果说前面这两种情况都还没有进入诉讼程序,那么,在立案后的侦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行为不构成犯罪,警方决定或经检察机关批准撤销案件或对嫌疑人排除嫌疑予以释放,其前提也是侦、检机关的无罪判定。而且这种判定完全可能是终局的。侦查终结后的不起诉决定亦同。以撤销案件或决定不起诉而终止刑事诉讼无疑具有司法的性质。如德国著名诉讼法学家赫尔曼教授就认为:在一个程序中,检察官可能考虑到案件轻微、证据不足及审判可能对公共利益没有多大好处而作出刑事诉讼的决定,此时,检察官就成了法官。[2]正是因为侦、检机关对裁决权的实际分享,因此国外有人通俗地称警察是街头的法官,检察官是站着的法官(国外法庭上,检察官常常是站着发言)。

由此可见,在审判前阶段的有罪否定权(即消极的裁判权),不需要也不可能将其完全纳入法院审判权的范围。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就必须确立全能法院的刑事司法模式,也就是说,法院不仅要主持审判,也要主持侦查和起诉程序,以决定在调查、侦查和起诉阶段是否对某人应作或放弃刑事追查和追究。但这种一家代三家的做法显然是有违法理。综上可以看出,赋予检察机关以自由裁量权是有其充分的法理依据的。赋予检察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就是为其自主决定,自主行为提供了一定的空间,这是充分考虑到诉讼中人的因素并为适应社会和人的实际复杂性而作出的正确的选择。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可以使检察官根据案件事实、犯罪人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采取更适于该具体案件的处理办法,使得法律所追求的某一或者某些价值得以实现。并且,在诉讼阶段赋予检察官以自由裁量权还可以减轻司法资源的浪费,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使诉讼经济能够达到最大的效用。正如德国学者阿尔布莱西特指出的那样,在现代刑法和现代社会的条件下执行法定起诉原则是完全不可能的,这仅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在轻微犯罪和缺乏预防的必要时还受到适当性原则的制约。[3]

三、附条件不起诉在现实操作中的设想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需的只是暂缓起诉的辅助措施。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准确确立附条件起诉所适用的对象。

确立暂缓起诉适用对象是适用附条件起诉的关健,笔者认为可以结合最高检颁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了适合从宽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情形,因而附条件起诉也只能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并且主要考虑那些不具有现实危险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的犯罪。这样,可避免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扩大化。同时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由于具备较强的可塑性,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主体,在适用法律上有更明确的免除刑事处罚的条款规定,因而在探索初期以未成年人作为适用对象更为妥当。

(二)对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

首先应当赋予被害人的自我救济途径,也就是说检察机关在采取附条件不起诉时首先要征得本案被害人的同意[4],当被害人表示不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做附条件不起诉,或者在暂缓起诉考验期间内认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分不适合时可以要求检察官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满足被害人的要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赋予被害人自我救济途径,也同样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化关怀。

其次检察机关应当不定期对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处分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考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为最终做出决定提供依据。考查的内容可在作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前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事先确定,并且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

三是做好帮教工作。在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要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考查,在认定其具备较好帮教条件情况下可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社会可配套建立统一的社会帮教组织,该组织将定期的对被帮教者进行谈话教育,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将他们的行为状态向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机构检察机关反映,并可以邀请专家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帮助和危机干扰,帮助被帮教者分析犯罪原因,放下心理包袱,为今后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打好基础。

注释:

[1]龙宗智,杨建广《刑事诉讼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70页。

[2]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2页。

[3]【德】汉斯-耶而格阿尔布莱西特.刑事诉讼中的变通政策以及检察官在法庭审理开始钱的作用.[M]陈光中,江伟.诉讼法论丛(第3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4-205页。

[4]张寒玉.构建我国暂缓起诉制度的思考[J]人民检察,200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全文》第十条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自诉案件检察院会参与吗
    自诉案件检察院不会参与。自诉案件不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检察院只会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一、网络诽谤怎么报警诽谤他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二、职务侵占有没有可能不公诉职务侵占罪既是公诉案件也是自诉案件,如果是私人企业的,起不起诉由企业自行决定,如果是国有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则不是由企业决定起不起诉的。公诉是由检察院、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三、刑事自诉是什么意思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
    2023-06-25
    99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调用检察官可以代表检察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领导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最新检察院传唤时间限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
    2023-03-10
    179人看过
  • 自诉案件由检察院参与吗
    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023-04-21
    61人看过
  • 自诉案件检察院会参与吗
    不参与,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2023-04-15
    495人看过
  • 刑事案件,被调用检察官可以代表检察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长统一领导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最新检察院传唤时间限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
    2023-06-14
    256人看过
  • 案件是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官如何指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组织、指挥办案组办理案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组织、指挥办案组办理案件。检察官办理案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辅助人员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检察辅助事务。检察院违法办案相关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经上级检察院或监所检察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后,在一个月内不纠正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在超期羁押期间造成被羁押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撤职处分。2、检察人员因枪支滋事造成他人伤残、死亡的,
    2023-06-01
    26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检察官可以参与办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8
      检察官可以参与办案。检察官职责: 1、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 2、代表国家进行检诉; 3、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5、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 6、行政检察。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 自诉案件检察院检察官参与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7
      自诉案件如果进行再审的,检察院进行抗诉的,则检察院会参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 检察院可以参与自诉案件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1
      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
    • 自诉案件检察院参与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0-12-24
      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
    • 自诉案件检察院可以参加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22
      1、自诉案件,就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的案件,经过检察院起诉的就成为公诉案件了。 2、所以自诉案件不需要经过检察院。自诉案件是否由检察院来参与,往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好好的判断,要是检察院觉得有必要参与的话,就会直接介入案件。不能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