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7:10:10 345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4年11月1日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福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一、福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用人单位的规定设区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设区市城区内经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市属及其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保障监察。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本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保障监察。县(市)行政区域内经设区市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由县(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由其用工所在地的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与其单位所在地或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二、福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争议的规定发生
    2023-04-13
    280人看过
  • 福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一、福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用人单位的规定设区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设区市城区内经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市属及其以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保障监察。县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本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劳动保障监察。县(市)行政区域内经设区市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由县(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由其用工所在地的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与其单位所在地或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二、福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争议的规定发生
    2023-04-28
    334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对劳动保障违法侵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它既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保障,也是劳动保障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如用人单位违反其中规定,劳动者都可以向劳动监察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达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是什么禁止用人单位的下列行为:1、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工信息时,不将招工简章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2、违反持证上岗的规定,使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工作的;3、招工中收取报名费、风险金、保证金或变相收取其他名目费用的;4、违反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5、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的;6、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
    2023-02-04
    258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全文)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第三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第四条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第
    2023-05-01
    254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阅读: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7)用人单位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8)用人单位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情
    2023-04-28
    26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下月起施行
    据新华社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23号国务院令,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华社14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拖欠工资最高罚双倍《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延长工人劳动时间最高每人赔五百《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
    2023-04-25
    497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3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和有关法律制定。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4年11月1日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7条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8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 劳动保障监察监察条例规定劳动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同级工会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的协作制度,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工会劳动保障监督组织,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察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工会选派人员担任劳动监察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和配合监察人员和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监察与监督。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44条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0
      当事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决定、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者征缴社会保险费等行政处理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9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8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中涉及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委托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受委托方的协助调查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