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共同犯罪的,根据双方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情形分别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1)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利用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3)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分清主从犯的,可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受贿与受贿罪有什么区别
1、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而单位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之条件时,才能构成犯罪,如某国有单位虽然索贿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尚构不成单位受贿罪。另外值得注意,受贿罪中索贿的刑法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而单位受贿罪中索贿则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2、受贿罪是复行为犯,构成此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具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即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而单位受贿罪只要国有单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单位受贿罪,没有要求构成此罪的单位必须具有利用本单位相关职务或职权的行为。
3、单位受贿罪中要求具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且该“情节严重”是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必要条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而受贿罪的定罪中没有该情节的要求。
4、受贿罪中存在着斡旋受贿行为,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而单位受贿罪中则不存在斡旋受贿行为,即国有单位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有单位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则不构成斡旋受贿犯罪。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何判刑
169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点为5000元
250人看过
-
什么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指哪些人
365人看过
-
"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既遂:刑罚是否过重?"
499人看过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10000元,能判刑多久
349人看过
-
家庭型非国家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家庭成员的受贿认定
51人看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
国家工作人员家属能否起诉受贿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25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常见的是配偶、子女作为共同受贿犯罪的帮助犯或者教唆犯而存在。 帮助犯:主要表现在用各种方法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创造条件,如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商议收受贿赂事项,传递信息,沟通关系并收受财物;协助国家工作人员向请托人索取财物等 教唆犯:主要表现为诱导、劝说、催促甚至威逼国家工作人员索取财物,致使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受贿犯罪的故意,并实施了受贿行为。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既遂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1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有公司、企业、其他公司人员受贿罪,受贿金额大的,可以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受贿金额大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没收财产。
-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人和家属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否提起刑事诉讼?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5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于物质损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赔偿范围,法院判决不会支持,但双方达成和解的不受限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贿四万元判几年,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7【法律意见】非国家公务员受贿四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判5-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否提起刑事赔偿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只有因犯罪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出后法院才会支持,对于赔偿额度较大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法院则不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