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赔偿主体吗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责任的,由派出它的行政机关承担。但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派出机构获得行使一定行政管理的职权时,派出机构行使这一职权时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自己承担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责任。
相关知识:行政赔偿范围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及其赔偿方式。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其赔偿方式: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赔偿方式。
其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种: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
什么是派出所行政不作为
226人看过
-
派出所能否是行政复议主体
280人看过
-
派出所行政不作为去哪里告
112人看过
-
居委会可以作为行政主体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吗
133人看过
-
行政主体的行政不作为,必须以行政主体具有法定义务为前提吗
384人看过
-
拆迁办可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主体
370人看过
-
派出所有行政主体资格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5没有。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非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不具有独立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行政处罚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也并不自然地就享有行政处罚权。而非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行政处罚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行政机关。第二,行政机构。
-
财政局可以作为行政主体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应该是小额担保贷款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根据财政部通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的财政贴息资
-
有关行政赔偿的事情想知道行政赔偿主体是派出所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应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被告。理由是: (1)公安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作出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这是法律、法规对公安派出机关的特别授权,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的执法权限作出的特殊规定。据此,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处罚的主体资格,享有作
-
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发生的具体行政行为,能否以公安派出所作为被告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1我依然认为派出所是可以作为被告的而且在这个案件中排书所也应该成为被告 仅仅作为您的参考假如您觉得不对可以不予理睬 乌鲁木齐市读者咨询:派出所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法制处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公安行政执法活动。因此,公安派出所
-
派出所有承担行政赔偿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301.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责任的,由派出它的行政机关承担。 2.但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派出机构获得行使一定行政管理的职权时,派出机构行使这一职权时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自己承担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