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4:57:02 193 人看过

一、玉林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

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修改)

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实行定期校验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校验期限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

(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检验所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

(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

(三)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的医疗机构下一个校验期为1年。

二、玉林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逾期未校验如何处理
    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怎么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可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法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二、医疗事故怎样追究行政责任医疗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如下: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医疗机构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三、医疗事故医院怎么处罚(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
    2023-04-05
    257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可以注销该诊疗科目。二、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办理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区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三、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桂林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条件1.《医疗机构申请注销执业登记
    2023-05-18
    86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医疗机构的校验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已经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且向相应登记部门提出了执业登记申请,并且经过审批合格后由登记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实行的涵盖监督、检查、考察、考核以及审查相关资料等环节的一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这些措施来检验、核实他们的实际执业活动是否与注册事项相吻合,是否满足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其行医资格。《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登记机关经过校验,对于通过校验的,登记机关予以办理校验通过手续;对于不能通过校验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其一至六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停止其从事医疗活动。
    2024-04-27
    122人看过
  • 玉林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
    一、玉林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1、机动车号牌:反光号牌工本费:汽车100元/副、摩托车35元/副;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张。2、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3、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二、玉林机动车变更登记受理条件(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三、玉林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
    2023-05-18
    299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申报资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4、工作总结(上一年医疗服务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医疗安全等各项统计信息资料);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复印件;6、医疗机构公章,财务、门诊、诊断专用章及其它有关对外用章印模印;7、医疗机构审核或者评审合格证书;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9、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其整改情况;10、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业务科室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变更情况;11、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12、财务审计报告(验资证明)。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二、收费标准:不收费。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
    2023-03-22
    221人看过
  • 玉林演出经纪机构注销如何规定
    一、玉林演出经纪机构注销如何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玉林演出经纪机构注销审查方式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系统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
    2023-05-18
    273人看过
  • 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如何规定
    一、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二、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023-05-14
    442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进行校验,如何处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没有进行校验,责令其限期20日补办校验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则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1、《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校验。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2)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4)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办理房产证材料需要哪些?(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
    2023-06-26
    479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日期过了怎么办
    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在上海交的医疗保险可以回老家用吗在上海交的医疗保险能回老家用。异地医保报销办理的程序和材料为:1、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等;2、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等;3、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住院医保报销注意事项: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
    2023-02-25
    411人看过
  • 玉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要办多久
    一、玉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要办多久20个工作日(不含不计时环节)二、玉林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设定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6号)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
    2023-05-19
    54人看过
  • 玉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收费吗
    一、玉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玉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受理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2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6日修改)第八条,相应实施条件为: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基本要求:(一)设置的基本条件: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设置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合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本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同一专业诊疗工作5年以上;属于临床、中医或者口腔类别。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本人全资举办,并担任该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05-18
    103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模板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二、医疗机构校验申报资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表2、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4、工作总结(上一年医疗服务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医疗安全等各项统计信息资料);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工商登记证复印件;6、医疗机构公章,财务、门诊、诊断专用章及其它有关对外用章印模印;7、医疗机构审核或者评审合格证书;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事故、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9、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其整改情况;10、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业务科室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变更情况;11、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12、财务审计报告(验资证明)。三、收费标准:不收费。四、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
    2023-04-13
    447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的注意事项
    1、各医疗机构在接到校验通知后,请领取《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校验事宜。2、医疗机构凡需变更执业项目,请领取《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各一份,按要求填写清楚,请集中在4月21日-5月31日之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医疗机构校验需要注意什么3、医疗机构如已停止执业,请领取《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按要求填写清楚,同时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单位证明、医疗机构公章办理注销手续;如未办理注销手续又不按期校验仍在执业者,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在校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违规医疗行为或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四条暂
    2023-04-16
    238人看过
  • 天津静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二、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修订)第15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修订)第17条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三、办理地点办理地点:35号窗口四、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五、办理材料
    2019-10-26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校验登记所需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6、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一、医疗机构需提供的校验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依法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社会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二)对社会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对社会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四)负责组织对社会医疗机构的评审;(五)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3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医疗机构应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使用两个以上名称者,应经登记机关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以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并分别由省、市、州、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冠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的医疗机构,由其主管部门审批,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个人、合伙设立的医疗机构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使用国际组织名称,以及含
    •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具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2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