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
1、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2)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3)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用人单位有那些法律责任
答:(1)用人单位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哪些法律责任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2)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3)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4、经办机构有哪些法律责任
答:经办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2)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3)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5、医疗机构有哪些法律责任
答: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6、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有哪些法律责任
答: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2)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3)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7、对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有哪些处罚
答: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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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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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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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单位和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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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行政赔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9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一、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以其他方式非法拘禁或者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非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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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和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7除非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否则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当然也就不存在和解结案。除非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同意的,可以和解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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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8二者都是对行政行为不服的救济程序,行政复议一般情况下是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主管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诉讼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司法程序。在有些情况下是要先复议再诉讼,有的是复议终局,有的是复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