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合理化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0:35:04 296 人看过

依照相关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依据通常包括:1、造成精神损害的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若法律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则适用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再认识

精神损害是我们理解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起点,是精神损害赔偿中最核心的概念,它的精确定义有助于我们理解精神损害能否赔偿赔偿的外延在哪里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也有助于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进行,保护受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对那些侵权行为容易界定,侵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显而易见的、无须受害人或请求人举证证明伤害情形即可推导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可称之为“名义上的精神损害”。但除此之外的情形中,让受害人正确地表述精神痛苦或按法律的规定举证证明,最终使法官充分相信精神损害的独立存在,继而确认损害的程度,却是十分困难的。而且现实中各种损害往往是混杂在一起的,所以,在研究这一问题时,需要将精神损害与其他损害剥离,使精神损害单纯化、明确化、最终法定化。

我理解的精神损害实质为可实证的精神损伤,其内涵与诉讼活动中要求赔偿的精神损害相一致。精神损伤也即精神损害,它是指在其他民事主体作用下激发的环境变化通过正常地心理机制作用于个体,从而引发个体的精神变态(个体脱离了原来生活状态的自然平衡和心理状态的动态平衡后的失衡情形)或障碍。“其他民事主体”即意指侵权人:“作用”实指不法的侵权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

如恶意诽谤、公布个人隐私等;定义所称的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激发的“环境变化”一般表现为受害人生理、心理和实际上物质利益的损害,它在现实中的具体呈现却是各式各样、难以详尽的。“环境变化”的范围包括社会或自身对个人评价的降低;社会舆论压力的徒增;生活安宁被打破;原有与人格、身份紧密相随的财产价值减少或无法继续正常增值。这种背离了个人意志的现实生存环境的突变,造成了受害人对现有生活的不适应,进而演化为个体精神上的损伤。此损伤是受害人自身感受和外在表现的复合体,而种种的“环境变化”只是与精神损害有着直接逻辑关联的表象。

“精神损害的创伤可以是躯体的或情感的,单独的或重复的,范围可以从自然灾害、事故到刑事暴力、虐待或战争,这种创伤可以是直接经历,如被强奸;也可以是间接感受,如亲眼目睹亲人的突然死亡或受伤。

这些创伤的后果即是个体遭受的精神损害,其特征性症状表现为:受害人在梦中或记忆中重复体验创伤性事件;对外界反应麻木或迟钝,对一种或多种有意义的活动兴趣明显减少;情感狭窄、分离、疏远;过分警觉;

受害人出现不同形式的睡眠障碍,并伴有不同程度的记忆障碍,还会出现持续的视听幻觉。“[1](p4)

如此界定的精神损害易于观察、收集证据,便宜验证,亦能为我们的经验世界所认知,有利于起诉、审查、审判工作的开展。

基于以上的精神损害所引发的民事赔偿为精神损害赔偿,它是指民事主体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具体有效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是由于精神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精神权益是指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所获取的体现在人格、身体方面的精神利益。在民事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主体的精神权益通常体现在其姓名、隐私、身体及言行自由诸方面,是主体人格、身份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

而且在民法意义上的精神权益具有受法律永久性保护的特点,如姓名、名誉、肖像、荣誉等人格利益,其并不随着主体的消失而消失。精神损害赔偿划定的范围应与这些民事权利受侵犯并出现上述精神损害症状时可请求赔偿的范围相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旅游合同违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之合理性探讨
    根据上述旅游合同的本质内容及民法相关原理,笔者主张在旅游合同中确立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如下:从民法基本原理上讲,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并非泾渭分明,两者没有机械的严格的划分,而是呈现出一种相互渗透、相互交织、相互补充的状态。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两种民事法律责任的区别主要是来自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区别:违约行为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侵犯的是合同债权这一相对权;侵权行为是行为人违反法定对任何第三人的不作为义务的行为,侵犯的是人格权、所有权等绝对权。但是,上述区别并不是绝对的,由于民事生活的复杂性,有些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从而形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在实践中,原本各自独立的各种民事责任制度的联系日益密切,彼此渗透交叉,促进了统一民事责任制度的形成,呆板地坚持传统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严格
    2012-05-25
    468人看过
  • 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的特殊性探讨
    对未成年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应有所区别曾广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该条的理解,一般认为只有精神损害的后果达到严重程度,才能适用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救济。对于何为严重后果?也一般认为:1、凡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就属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2、凡造成受害人残疾的,无论伤残等级如何,也属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且伤残等级越高,精神损害越重。因而在审判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受害人残疾的,其遭受的精神损害必然比其他没有残疾的受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严重
    2023-07-02
    393人看过
  • 探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方法
    通过以下条件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关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司法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
    2023-07-18
    84人看过
  •  探讨交通肇事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坚持一定原则并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适当合理。建议考虑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等因素。同时,还应考虑受害人的损失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所考虑的因素十分复杂,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在此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
    2023-12-19
    188人看过
  • 探讨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在法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确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现实性与必要性,并进一步说明了刑事案件精神损害的界定和赔偿的诉讼方式。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使得在民事领域,侵害他人人身权与特定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当侵权行为超过一定的限度而构成犯罪时,被害人能否行使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却没有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大量因为犯罪行为而造成的精神损害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一、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赋予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许多国家的法学界和司法界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确认,体现了现代民法的价值趋向,是刑法理念的转变和进步。(一)确立刑事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以救济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社会向现代法
    2023-07-07
    78人看过
  •  探讨车祸精神损失赔偿的数额
    精神损失费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具体数字,但由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失费按伤残等级计算,每一级5000元。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由于精神损失费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因无形损害而请求金钱救济的制度,因此没有具体的数字。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交通事故中有的按伤残等级赔偿,按每一级5000元计算。精神损失费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精神损失费由谁支付?精神损失费是指在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因被告人的侵害行为而导致精神痛苦所应获得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精神
    2023-11-24
    349人看过
  •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论文)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确立自从20世纪确立人身权和人格权制度之后,对于人身权、人格权和其他非财产性的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究竟能否对受到侵害的精神利益以给付财产的手段补偿精神损害,成为各国民法学中争论近百年的复杂问题。持否定说的有“人格商品化之说”、“违反道德说”、“无法补偿说”、“无法计量说”等等,这些依据已远远落后于潮流,有悖法学论在一定程度上所具有的克敌制胜的功能。肯定说有“惩罚功能论”、“补偿功能论”、“满足功能论”、“调整功能论”、“克服功能论”等,这些理论论述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得以成立的各种功能,从而证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精神损害赔偿由否定到肯定观念上的典型实例一个是法国,一个是德国,之后由于德国法律的示范楷模作用,瑞士、日本等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相继仿效,并依不同国情需要了这个制度,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国家、地区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作为侵权后果之一的精神损害赔偿责
    2023-06-12
    358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公式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计算公式需要根据受害人具体的实际损失来确定。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权情节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不按上述标准确定。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应按其过错程度减少精神抚慰金数额。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有以下几方面:1.《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
    2023-03-26
    317人看过
  • 对重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一、对重婚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因此,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但究竟确定多少损害赔偿额才合理,才符合错责一致的原则。二、重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额的标准有: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
    2023-03-02
    188人看过
  •  防治性暴力:探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是值得探讨的。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性暴力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探讨,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展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贞操权是否属于具体人格权。贞操权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自然人因维护自己的名誉、尊严和自由而享有的权利,但它是否具有人格权特征,目前仍存在争议。其次,我们需要探讨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执行难度较大,判决性暴力行为人是否应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最后,我们需要探讨现行法律规定是否允许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并不允许附带精神损害赔偿。【探讨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
    2023-11-24
    79人看过
  • 安徽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精神赔偿原则
    一、安徽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安徽人身损害精神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二、精神赔偿原则精神赔偿原则大致包括以下几项: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2.公平合理原则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以适当的赔偿金。3.法官有限度地自由裁量原则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
    2022-06-20
    224人看过
  • 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会根据患者的收入进行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了生活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种必要的费用。一、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医疗纠纷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医疗纠纷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
    2022-08-20
    303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中精神损失费用的探讨
    工伤赔偿是否有精神损失费。如果是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用人单位承担医药费,还要承担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赔偿是否有精神损失费?我在公司上班时负伤定了8级残伤残赔偿是7W上边写的是我不知道全市什么钱我在医院花的医疗费还包括在内吗?还给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吗?律师解答:如果是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用人单位承担医药费,还要承担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
    2023-07-07
    209人看过
  • 关于赔偿标准和精神损害赔偿
    2009年6月25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发言摘登如下:范徐丽泰委员说,有关赔偿的计算标准。草案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这个讲法看上去很合理,但是如果这个被侵犯人身自由的公民被关了几年,这个工资是不是也是照上年度来算?如果是的话,在经济发展较快时,平均工资是会增加得比较快,上年度和有关年度的平均工资是有差别的。赔偿机关是从国库拿钱出来,现在条文中的标准是否合理,我认为可以进一步考虑。草案第34条说,“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医疗费的标准是什么?同样的病在不同的地方治疗费有很大的差异,是不是有一个标准?是按照医保的标准?还是双方协议?如果这里不写明的话,操作时可能有困难。草案第35条,讲到受害人有精神损害要赔偿,精神损害是需要精神病专科治疗的,那么是不是要
    2023-06-12
    48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考虑到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考虑到精神损害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2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犯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按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者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犯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参照侵犯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减少,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为参考因素。侵犯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犯精神人格权的赔偿标准确
    •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离婚损害精神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1
      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提出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六个确定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这六个因素具体运用到婚姻家庭领域,我们的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
    •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
    • 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怎样才能请求精神损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问题,但确定了赔偿责任的必要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主要是指侵害的方式,场合、范围等; (3)侵害所产生的结果,包括侵害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4)侵害人的营利情况,营利多者,赔偿责任亦大,必要时予以收缴;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即诉讼地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 (6)其他的法定因素。影响精神损
    • 民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具体关于离婚对无过错方的赔偿,我国尚未作出统一的赔偿数额规定,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在结合了相应的因素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此时,当事人可以参考一下因素:1、过错方标准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