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含首次登记)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登记;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登记;
3.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申请抵押权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含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6.下列情形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
(2)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25-8366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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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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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权属于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6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可能承担赔偿债权人损失的违约责任,如果未办理登记的原因是抵押权人或登记部门造成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双方同意不办理登记,则抵押人也应在抵押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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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有抵押期限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0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有抵押期限,其有效期为两年。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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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怎样办理登记?湖南在线咨询 2021-03-12登记资料 动产抵押登记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登记内容 (一)抵押人及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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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0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