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6 20:49:54 328 人看过

一、抽象危险犯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

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叛逃罪

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伪证罪

6、遗弃罪

7、传授犯罪方法罪

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

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换言之,前者要求有构成要件上的危险这样的“结果”,后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虽然都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但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需要在司法上具体认定的,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

第三种观点认为,抽象危险犯是具体的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危险意味着侵害的可能性,抽象的危险意味着具体的危险的可能性。

第四种观点二者只是程度上存在差异,有人认为两种危险的差异在于对事实的抽象化程度存在差异,即具体的危险犯要求在具体范围内考察有无危险,抽象的危险犯要求在更广范围内考察有无危险。

第五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紧迫的、高度的危险,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是比较缓和的、低度的危险。

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应指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应是指在司法上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理由阐述如下:

新刑法第114条、《刑法》修正案(三)对危险行为对象规定如下:一类是对之实行放火、爆炸、投毒、决水等行为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对象,如油田、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森林、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等;另一类是对之实行放火等行为也不一定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对象如住宅与其他公私财物。但是不管哪一类对象,事实上都需要司法上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判断有无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显然不能认为凡是以放火等方法破坏住宅或其他公私财产的,就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否则,放火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就无法区分了。

将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理解为“在司法上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者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符合刑法规定。例如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便成立该罪。因此认定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时,对作为判断基础的事实进行抽象程度高。而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可能性。放火罪是具体的危险犯,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才能成立放火罪。由此可见,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据此理论,我国刑法规定的抽象危险犯很少,所规定的危险犯大部分属于具体的危险犯。例如放火罪、投毒罪、爆炸罪、决水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都属于具体的危险犯。

此外,也不能认为,只有当法条表述上有“危险”二字时才是具体的危险犯;法条表述为“危害公共安全”时就是抽象的危险犯。事实上“危害公共安全”的表述,也是具体的危险犯的法律标志。

抽象危险犯的重点在于“法益受侵害的不确定性”,也就是即使完成了构成要件所描绘出来的特定行为方式,对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而言,其侵害的发生仍不确定且不明显。而这样的“损害发生的不确定性”之所以会引起刑法的重视,是因为该行为对法益侵害具有独特的危险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国刑法抽象危险犯包括何种罪名
    一、我国刑法抽象危险犯包括何种罪名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5、伪证罪6、遗弃罪7、传授犯罪方法罪二、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换言之,前者要求有构成要件上的危险这样的“结果”,后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虽然都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但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需要在司法上具体认定的,抽象危险犯中的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第三种观点认为,抽象危险犯是具体的危险犯的前一阶段;即侵害意味着发生实害,具体危险意味着侵害的可能性,抽象的危险意味着具体的危险的可能性。第四种观点二者只是程度上存在差异,有人认为两种危险的差异在于对事实的抽象化程度存在差异,即具体的危险犯要求在具体范
    2024-02-04
    490人看过
  • 什么是抽象危险犯
    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抽象危险犯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抽象危险不属于构成要件,只是认定行为可罚的实质违法根据,是立法者拟制或者说立法上推定的危险,其危险及其程度是立法者的判断,法官只要证明危险不是想象的或臆断的(迷信犯),就可以认定危险的存在,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具备可罚的实质违法性。虽然抽象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但在认定抽象危险是否存在时,法官的判断仍然是必要的,由此才能确定有无立法者推定的危险。对抽象危险的判断,以行为本
    2023-06-24
    22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哪些属于抽象危险犯?
    一、法律规定哪些属于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二、从轻处罚的情形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
    2023-04-29
    104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吗?危险驾驶罪的情形
    一、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吗?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显然,危险驾驶罪的构成只需要行为人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即可,因此其属于抽象危险犯。二、危险驾驶罪的情形危险驾驶罪有如下情形: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三
    2023-04-30
    170人看过
  • 爆炸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吗
    危险犯,是指将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危险犯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实害犯,是指将对法益的现实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爆炸罪是抽象危险犯。爆炸罪具体危险犯,其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对象,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因此属于抽象犯。危险犯是状态犯,没有既遂未遂之分。所以,就没有所谓的预备犯。爆炸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以对法益的实际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称为实害犯;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文规定了危险犯,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险犯,它们是因为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或者侵害的对象特殊而受到刑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
    2023-07-26
    309人看过
  • 刑法犯罪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有什么区别?
    1、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具体如下:(1)抽象危险犯的危险属于行为本身的危险,而具体危险犯的危险则具有结果属性。(2)具体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3)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的危险相比,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的危险在很大程度上是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而具体的危险则要看它的具体危险结果和实施危害的行为两者是否能结合在一起了。2、简单的说,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在于,具体危险犯是“环境行为=危险”,而抽象危险犯是“行为=危险”。3、如何区分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还有一个较为取巧的办法,就是通过法条判断这个罪名是具体危险犯还是抽象危险犯,如果在这个罪名的基本罪状(注意区分基本罪状和加重罪状)中出现“危及、危险、危害”等昭示危险的词汇,那么这个罪名大概率就是具体危险犯。如果这个罪名的基本罪状
    2023-06-20
    436人看过
  • 放火罪抽象危险犯是否构成犯罪?
    一、放火罪抽象危险犯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但造成了实际的损害的,则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二、立案标准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
    2023-04-29
    453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有未遂的可能性吗
    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危险犯与结果犯一样,既有既遂形态,也有未遂形态。险犯中的犯罪行为着手与危险状态的出现是不可能同步的,二者之间总会或长或短地有段距离。法定危险状态出现之前,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就构成危险犯的未遂。在危险状态出现后虽已经成立危险犯,而是危险犯的既遂还是未遂,则应当遵从我国刑法总则对犯罪未遂、既遂特征的规定,即看行为人是否得逞。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哪儿危险犯是以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危险犯包括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性是在案件中实际存在的危险,而抽象危险性是行为认定为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性。所谓具体危险犯,是指需要在司法上就具体个案进行是否存在现实性的具体性危险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抽象危险犯,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通常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因而不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具体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06
    330人看过
  • 破坏交通设施罪抽象危险犯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抽象危险犯还是具体危险犯?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具体危险犯,而不是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具体危险犯是危险犯的一种。如在破坏交通工具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灭的危险,要根据行为人的破坏手段、交通工具被破坏的部位、程度等具体案件事实确定。如果具有这种危险,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基于破坏交通工具的目的实施破坏行为,但由于手段错误或对象错误,而没有产生这种危险的,则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未遂。如果行为人间接故意破坏交通工具尚未造成这种危险的,则属于一般破坏行为,不构成本罪。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
    2023-05-22
    168人看过
  • 行为犯是否是抽象危险犯
    行为犯不是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碰到路边路灯杆了走了算肇事逃逸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碰到路边路灯杆了走了不算肇事逃逸。车主不知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不属于肇事逃逸,但是知情与否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事故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形来判断。若是确实不知情的,那么会按照交通肇事来处理,若是知情就属于逃逸了。肇事逃逸即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触犯的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肇事逃逸罪的责任形式分为两种情形:1、一般的交通肇事罪为过失,既可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023-03-21
    457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举例对比
    一、抽象危险犯的着手,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有什么不同一、具体危险犯的概念和特征所谓具体危险犯就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具体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危险犯。刑法分则中,具体危险犯有诸如“足以发生??危险”、“引起??危险”等明示性规定。它的特征概括如下:1、具体危险犯是以法定的具体危险结果的出现作为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志的,只要出现了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这一具体危险结果,犯罪便告既遂,而不管是否有实害结果的出现。2、具体危险犯中的法定的具体危险结果必须是由危害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比如在破坏交通工具的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破坏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必须依法进行确认。如果有这种危险就构成危险犯,并以既遂犯论处。如果没有客观危险,则属于一般破坏行为,而不构成犯罪了。3、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结果都有其相应的实害结果,两者是相
    2023-03-25
    207人看过
  • 如何区分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
    一、如何区分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区分是具体危险犯的危险具有结果属性,抽象危险犯的危险属于结果本身的危险;具体的危险对法益的威胁程度更为严重,而抽象的为限对法益的威胁程度相对较轻。《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二、哪些犯罪是抽象的危险犯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5.伪证罪;6.遗弃罪;7.传授犯罪方法罪。三、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吗?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
    2023-09-23
    203人看过
  • 什么是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别
    一、什么是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在于:1.抽象危险犯的危险属于行为本身的危险。具体危险犯的危险具有结果属性;2.具体危险犯罪中的危险是根据司法上当时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行为有侵权的危险。抽象危险犯罪中的危险是根据司法上的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行为有侵害结果的危险;3.就同一性质的行为而言,与抽象风险相比,具体风险对法益的威胁更为严重。也可以说,抽象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关注行为本身的风险,而具体风险取决于其具体风险结果和实施危害的行为能否结合。二、具体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区别具体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区别如下:1.内容不同,实害犯亦称侵害犯,危险犯的对称。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实害犯以对客体发生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
    2023-10-29
    58人看过
  • 袭警罪是抽象危险犯还是行为犯
    袭警罪被视为行为犯之列。换言之,仅需行为人采取任何形式的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即足以构成触犯袭警罪行的条件。这主要源于袭警行为自身所蕴含的重大社会危害性,会给警察执法机构的权威以及社会公共秩序带来极其严重的冲击及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
    2024-08-03
    1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抽象危险犯的着手,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有哪些不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3
      一、具体危险犯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具体危险犯就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造成的具体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危险犯。 刑法分则中,具体危险犯有诸如“足以发生??危险”、“引起??危险”等明示性规定。 它的特征概括如下: 1、具体危险犯是以法定的具体危险结果的出现作为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志的,只要出现了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这一具体危险结果,犯罪便告既遂,而不管是否有实害结果的出现。
    • 有哪些犯罪构成抽象危险犯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
      抽象危险犯刑法以另一种侵害结果替代抽象危险,比如盗窃枪支的危险是开枪才产生具体的危险,但是刑法以行为人实现对枪支的控制(已经造成抽象危险)作为侵害结果(既遂标志),这是由于这种危险太大。所以我理解的是抽象危险犯是在行为未产生具体危险就可以定罪的犯罪。抽象危险犯并不是不会产生具体危险,只是立法技术上把犯罪结果提前。
    • 抽象危险犯的特点是什么?什么是抽象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区别在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3
      抽象危险犯刑法以另一种侵害结果替代抽象危险,比如盗窃枪支的危险是开枪才产生具体的危险,但是刑法以行为人实现对枪支的控制(已经造成抽象危险)作为侵害结果(既遂标志),这是由于这种危险太大。所以我理解的是抽象危险犯是在行为未产生具体危险就可以定罪的犯罪。抽象危险犯并不是不会产生具体危险,只是立法技术上把犯罪结果提前。抽象危险犯增加带来行刑交叉问题、从立法到司法:行刑交叉解答方案的路径转换和二元化犯罪模
    • 认定为抽象的危险犯,抽象危险犯的三种既遂类型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
    • 被认定为抽象的危险犯有那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