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8:53:42 312 人看过

一、姓名权的侵权形态

1、干涉,其中,姓名权无专用性,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姓名的决定、使用与变更;

2、盗用;

3、假冒;

4、恶意重名。

二、姓名权的内容

1、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三、姓名侵权责任形式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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