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为: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2、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3、客观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情节严重”,是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必要要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396人看过
-
刑法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115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由哪些构成
390人看过
-
怎么样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
153人看过
-
怎么样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
445人看过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由什么构成?
83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1非法收购、运输知道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森林和其他林木的,受到重罚。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具体构成要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02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犯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盗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本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2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02非法收购、运输知道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和其他林木,受到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