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2011年12月15日发布外商直接投资(FDI)数据显示,2011年1至11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7.68亿美元,同比增长18.54%;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73.15亿美元,同比增长7.56%。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金额占整体比重首次超过制造业,表明外商投资正在向我国未来最重要的产业——服务业转移,我国利用外资正式步入服务经济时代。外商加大向服务业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国家经济安全是一柄双刃剑,需要我们采取新的政策积极应对。
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高速增长及其原因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可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99年之前,这一阶段服务业利用外资在数量上与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的地位是相对称的,但整体来说,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质量较低。八十年代以及九十年代前期,服务业利用外资超过了FDI总额的三分之一。其原因是,八十年代国门初开,对宾馆建设、旅游服务等需求大增,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较密集,出现了服务业利用外资的第一次高潮。
第二阶段是1999-2005年,服务业利用外资一直保持在FDI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这与服务业在国民经济的地位以及发展潜力是不相吻合的。这一阶段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较少的原因在于,服务业本身比较分散,具有小规模作业的特点。而对于需要大量资本的行业,如航空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医疗服务业、零售业等,政策限制比较多,外资进入困难。外资进入服务业,主要是进入房地产业与社会服务业。
第三阶段是2006年至今,服务业利用外资数量高速增长,质量稳步提升。从总量上看,服务业利用外资占全部外资的比重从2005年的不足三分之一,增长到2010年的接近二分之一,再到2011年的超过一半。从质量上看,虽然房地产业利用外资的比重一直占据了重要地位,但科技研发服务业、零售批发业等增长十分迅猛,成为了服务业中利用外资增长最迅速的行业。
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爆发式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服务业全面开放。自2006年12月11日起,我国加入WTO的过渡期结束,服务业全面开放,尤其是在零售、金融、交通运输等行业全面开放,吸引了大量外资进入到中国。
第二,我国良好的经济增长前景与庞大的服务需求市场,吸引外资进入中国、打开中国服务需求市场。近三十年来,我国一直是全球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对外资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到2010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全面超过美国,而成为全球第一大制造业国家,制造业的庞大规模及其不断升级的需要,将对生产性服务业产生巨大的需求。而自2008年开始,我国人均GDP开始突破3000美元,步入服务业高速发展阶段。
第三,我国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不断提升的国际竞争力和不断完善的社会法治条件,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稳定了服务业投资的收益预期。例如,2011年9月7日,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表明,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在所有142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0,超过了全球很多国家。
积极应对利用外资的服务经济时代
我国服务业成为吸收外资的第一大产业,意味着我国利用外资将进入到服务经济时代,这使我国原来建立在以吸引制造业外资为主导的开放思路需要重新检视并进行调整。
第一,直面吸引外资的国际竞争。在服务业利用外资方面,我国的优势并不如制造业那么明显。例如,我国在人力资源方面,较印度、越南等国存在明显差距。而且,各国为了吸引外资,在开放上的步伐也正在加大。例如,印度于2011年通过了一项争议多时的法案,采取了包括放宽零售业海外投资相关法规,准许沃尔玛及其他国际超市和百货商场连锁运营商持有印度合资公司51%的股权等重要举措。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需要重新审视在经济、政治等各方面的优势,直面吸引外资的国际竞争。
第二,积极发挥我国的服务需求市场优势,引进国外先进服务企业,为我国产业升级做贡献。随着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成熟的规模化生产不再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向,而是为生产提供服务的领域,其成为效益产出的主要领域。随着生产性服务业在生产过程中重要性的不断提高,其规模也随之不断增加,目前生产性服务业已是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发达国家的通信、金融、专业服务业、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占总服务业的50%以上,而且是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我国应充分发挥制造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对外生产性服务的需求,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服务企业,利用其为我国制造业升级转型提供支持。
第三,完善我国的法治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等软环境。服务业比制造业更加依赖于良好的法治水平、高效透明的政府管理、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因此,应积极清理各种不利于服务业发展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政府管治水平,大幅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积极采取各种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为吸引服务业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第四,更加积极灵活的开放政策。首先,要完善全面开放的格局,深化沿海地区的开放,扩大内陆开放,加快沿边开放。其次,要积极重视各种无形产品的开放,如文化产品市场的灵活开放、金融领域的稳步开放;再次,要积极进行各种试点,如推进数据自由交换的数据自由港试点等。
要高度重视服务业利用外资的国家安全和对内对外的同步开放
我国利用外资进入服务经济时代后,面临的环境将更复杂,有大量理论与政策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第一,在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国家经济安全。服务业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比制造业更为深刻,且服务业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与其本身的规模或占GDP的比重可能不相称。例如,信用服务业本身是一个很小的行业,但这个行业所涉及的信用评级等,直接与国家宏观经济稳定相关。又如,审计等专业服务本身规模也不大,但在国外相关企业全面控制了我国高端审计市场的背景下,将有可能导致我国国家经济数据不安全。因此,国家经济安全政策应更积极与灵活,既不能单纯以外商投资的规模或外资市场占有率作为管制的标准,也不能以行业规模作为管制或国家安全的标准,而应该建立一套综合性、全面的管制体系。
第二,要强调对内对外同步开放。加入WTO后,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不断扩大,已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个小类中的100个,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分销等服务部门均已向外资开放。相对于对外开放而言,我国服务业的对内开放明显不足。服务业对内开放明显不足的原因在于所有制垄断和地区垄断。所有制垄断的症结在于对民营资本的歧视政策,许多高利润服务企业不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地区垄断主要因为既有财政体制引发的保护主义,不让非本地服务要素或资源进入。所以,对内开放的核心就是要打破垄断,取消对非国有资本或者非本地要素的不平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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