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一游泳者在一个水库浅水区岸上跳水,撞上水中的石头后溺死。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认定水库承包者郭某存在违约行为,应按65%的比例赔偿死者邓某某亲属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5万元。
去年4月28日,被告郭某承包经营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赤水村的紫金山水库,期限一年。之后,被告郭某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即将该水库作为游泳场所,以承包者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并将该水库分为浅水区和深水区,但无设置水位深度的标记。被告郭某在经营中出售紫金山风景区月卡。
同年8月9日下午3时许,邓某某持卡(持卡可到该水库游泳)驾车至水库游泳。在游泳的过程中,邓某某在水库的浅水区跳水,头部撞上水中的石头,随即头部出血,发生溺水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邓某某是游泳时因头部撞伤,后吸入水而窒息死亡,属溺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某承包龙岩市新罗区龙门紫金山水库作为游泳场所并对外进行经营。邓某某持卡进入该水库游泳,双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被告没有按规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游泳环境和服务条件,未按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违反了合同的法定义务,造成邓某某在接受服务过程中死亡,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邓某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本应根据水库的特点及自身泳技安全游泳,由于其未履行谨慎注意义务,在水库的浅水区岸上跳水,导致其头部撞到水中石头后吸入水而导致窒息死亡,也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本案涉及的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行为,故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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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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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游泳淹死谁承担责任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9水库游泳淹死,被淹死者自己承担责任。水库属于国家所有的用于防洪、排涝、挡潮、抗旱等水利工程,禁止一切水上体育娱乐活动,且水库周边设有水深危险严禁入内、严禁洗澡、钓鱼,预防溺水等相关警示标语。已经尽到了必要合理警示和安全注意义务,被淹死者自身应当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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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馆溺水死亡赔偿标准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5如果没有侵害人,是自己意外死亡的,除了保险赔偿外,原则上没有赔偿。如果有侵害人的,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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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溺水死亡赔偿标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30推入水中就能造成瘫痪,说不定跟他的体质有一定关系,这个需要专业的鉴定,加上你们二人喝醉酒还去游泳池,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你都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目前你应该积极赔偿,争取他的谅解。这个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就不仅仅是赔钱的问题了。赔偿项目要根据他的伤残等级、被抚养人及居住地、住所地等因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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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水库溺水死亡如何赔偿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首先应明确,该水库在相关地段或范围内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标注提示语。如果没有尽到法定义务,那么在其义务范围内应对事故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水库应当在安保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没有尽到充分的监护责任的,应该对小孩溺水死亡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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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溺水死亡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0一首先当事人有没过错,比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去游泳,对泳池的设施及管理现状已经熟知,其本来应根据泳池的特点及自身泳技选择较安全的水域游泳,发生不测与自己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是造成死亡事件的主要原因,那么应承担主要损失责任。 二作为泳池的管理人,负有必要管理的义务,在深、浅水区间无明显的隔离标志,安排工作人员轮班时没有考虑到其他游泳者的安全,这些疏忽,致使险情发生时,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