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所指定的司法审判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4:01:24 220 人看过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情况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对于合同中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的,

法律上是可以认定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如果造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如涉及到相关事项造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一、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变更所需材料:1、申请书;2、《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已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司法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所需材料:1、申请书;2、《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已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三、司法鉴定机构注册资产变更1、申请书;2、《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原件;3、已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四、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变更1、申请书;2、《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已变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五、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变更所需材料:1、申请书;2、《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有与所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清
    2023-04-03
    331人看过
  • 司法缓刑审判所
    缓刑接受社区矫正,由司法所进行监管。每月集中学习、公益劳动,思想汇报、电话汇报、当面汇报。每周至少当面或者电话汇报一次。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判缓刑司法所不接收怎么办判缓刑遇到司法所不接收怎么办1、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2、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3、作为被判刑者,根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
    2023-07-11
    177人看过
  • 合肥伤残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
    在南京,具备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机构目前有九家:金陵司法鉴定所、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南京康宁司法鉴定所、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和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1、金陵司法鉴定所地址:南京市河西大街65号瑞泰大厦5楼电话:(025)868033112、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2号徐庄软件园江苏软件园17栋。3、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40号电话:(025)868620024、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省人民医院内电话:(025)837145115、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552号6、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东方万汇城3栋609室电话:(025)58193658,139147116877、南京康
    2023-03-10
    223人看过
  • 保险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独一家引质疑
    近日,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该省12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保险理赔发生争议时,需到该协会唯一指定的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保险公司根据该医院作出的司法鉴定结论进行理赔。消息一经发布,引起了各方质疑。有律师认为,该做法侵犯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涉嫌违犯《反垄断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质疑为什么仅指定一家医院保险行业协会有权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吗?为什么仅仅指定一家?不久前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哈尔滨市民左女士,对本报记者表达了她的质疑。到保险行业协会指定的机构进行鉴定,谁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如果鉴定结论是错误的怎么办?另一位市民则表示,保险行业协会指定唯一司法鉴定机构的做法剥夺了投保人的选择权,也剥夺了保险消费者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是垄断经营行为。保险行业协会解释根据保险公司的建议考核选定针对市民的质疑,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部主任唐述山向
    2023-06-07
    361人看过
  • 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收费标准
    一、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收费标准如下: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在参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基准价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并依法约定在司法鉴定协议书中。二、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可以更换吗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
    2023-06-06
    52人看过
  •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签订地为管辖司法机构所在地吗
    合同诈骗管辖地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限定签订地为管辖司法机构所在地,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amp;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amp;amp;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一、合同诈骗罪量刑数额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
    2023-02-21
    50人看过
  •  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解决方法是什么?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关于仲裁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在没有约定仲裁机构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重新约定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就等于是没有约定仲裁机构。因此既可以重新约定仲裁机构,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 裁 委 员 会 不 成 立 , 如 何 维 权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设立。如果仲
    2023-09-09
    421人看过
  • 河南省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办事指南
    办理程序:1、厅行政事务受理厅接收申请材料;2、厅法制仲裁与处接收材料、登记、分办;3、厅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审查;4、作出准予变更的登记的决定,变更《司法鉴定许可证》中的有关内容;5、行政事务受理厅将决定书及许可证照送达申请人或省辖市司法局。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0日;决定作出后10日内变更证照。受理条件:1、司法鉴定名称变更应当符合《河南省司法名称管理办法》,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2、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变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办公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2)易于当事人或委托人辨认;(3)新住所应在原行政辖区内(县属机构在本县辖区内,市属机构在本市辖区内,省属机构在本省辖区内)。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机构变更住所的,应当在其相应的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10日内通过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到省司法厅办理住所变更登记;3、司法鉴定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章程
    2023-06-06
    139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如何交企业所得税
    合法取得各项收入的单位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司法鉴定中心需按规定比例去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一、法定的鉴定机构有哪些1、司法鉴定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1)法医类鉴定;(2)物证类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2、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公安机关及其所属的科研机构、院校、医院和专业技术协会等依法设立并开展鉴定工作的组织。”3、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机构,是指在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取得鉴定机构资格并开展鉴定
    2023-04-04
    85人看过
  • 公司最高指挥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公司法人的权力义务是怎样的?法人代表的权利: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法人代表的义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
    2023-07-16
    382人看过
  • 农业机械司法鉴定机构的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以下简称农机鉴定)工作,保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鉴定能力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农机鉴定机构)依据农机鉴定大纲进行农业机械作业性能、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的能力。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农机化主管部门)对农机鉴定机构承担推广鉴定、选型鉴定和专项鉴定任务的能力认定。第四条农业部负责认定农机鉴定机构承担部级鉴定任务的能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农机鉴定机构承担省级鉴定任务的能力。第五条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简捷高效、易于操作。第二章认定内容和要求第六条认定工作包括资格验证和鉴定能力考核,通过现场考评和调阅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农机鉴定机构的资质、仪器
    2023-06-04
    364人看过
  • 司法机关与审判权
    审判委员会
    立案庭合议庭职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2、确定案件委托评估、委托鉴定等事项;3、依法开庭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案件;4、评议案件;5、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6、按照权限对案件及其有关程序性事项作出裁判或者提出裁判意见;7、制作裁判文书;8、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9、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立案庭有哪些职能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1、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2、审查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3、对刑事诉讼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对上诉案件、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4、审理不服下级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5、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立卷审查,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2023-07-09
    103人看过
  • 怎么指定司法鉴定机构以及鉴定费用谁出
    一、怎么指定司法鉴定机构以及鉴定费用谁出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形:1.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但不能提供鉴定机构的,由法庭直接指定;3.双方当事人均申请司法鉴定但对司法鉴定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庭指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
    2023-03-27
    60人看过
  • 法院指定的笔迹鉴定机构在哪里?
    法院指定的笔迹鉴定机构在哪里?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笔迹鉴定条件:1、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笔迹鉴定要求: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根据笔迹不同分类可以看出,虽然这两种分类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些分类基本上都反映了笔迹的基本特征,只是从笔迹鉴定角度进行的分类显得更全面一些。而从笔迹分析的角度进行的分类,更体现出笔迹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两大分类角度的具体分类上也有一定的差异。比如韩进先
    2023-04-20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是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司法鉴定机构)是人民法院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委托、组织协调和监督鉴定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司法鉴定的相关工作。 2、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代行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在委托司法鉴定工作中,各相关业务庭与司法鉴定机构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并接受监察部门
    • 《教师法》所说的“其他机构”指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除了教师法所规定的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还包括其他行使教育职能的机构,如一些企业为职工子女设立的企业学校,民办技校等。“兜底条款”(MiscelleosProvisios)作为一项立法技术,它将所有其他条款没有包括的、或者难以包括的、或者目前预测不到的,都包括在这个条款中。兜底条款是法律文本中常见的法律表述,主要是为了防止法律的不周严
    • 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结果怎么走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5
      司法鉴定机构的指定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法庭指派。条件是原、被双方都同意法庭指派,如果成立,法庭可以选择任何一个鉴定机构。 第二,原被双方共同指定。条件是双方都要求去一家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成立,法庭必须指派这个机构,不能自由选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 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
    • 应该如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2
      司法鉴定机构的指定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法庭指派。条件是原、被双方都同意法庭指派,如果成立,法庭可以选择任何一个鉴定机构。 第二,原被双方共同指定。条件是双方都要求去一家指定的鉴定机构去鉴定,如果成立,法庭必须指派这个机构,不能自由选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
    • 县级司法局能不能指定本地的机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1
      司法鉴定机构的成立,由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确定。成立司法鉴定机构,有严格的准入要求,包括技术资质、执业资格及职业技能等。为避免司法鉴定机构滥、多、不负责任,从现行体制来看,只有市级以上才能设立司法鉴定中心或所(处),县级只设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