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物失窃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02:15 478 人看过

一、保管物失窃如何

为他人保管物品既可以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以双方行为形成事实合同。所谓保管合同,就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保管人都应当对保管物妥善保管,尽量保证其免遭损害。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原则上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在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的不同情况下,保管人所应尽的义务和承担的赔偿责任却有所不同。在有偿保管中,除非保管人能够证明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没有过错,否则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保管中,保管人则只对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情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保管人擅自使用保管物的后果

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为寄存人保管保管物,保管人虽然没有使保管物升值的义务,但却负有尽量避免减损其价值的义务,因此法律禁止保管人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例如甲、乙系邻居,甲要出国很长时间,于是委托乙保管电视机。双方约定,为避免电视机长期闲置而造成损坏,乙可以对电视机适当使用。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预先约定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或者保管人未经寄存人同意而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造成保管物损坏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能否查封保管物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因此保管物也是可以查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被盗窃的物是遗失物保管人要负赔偿责任吗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物的所有权人或合法占有人对遗失物脱离自身占有并非自身意思表示的结果,所以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对遗失物的占有是一种无权占有,即拾得人并非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但因拾得人的拾得行为,对遗失物具有一种占时性的占有,遗失物的所有权仍然归遗失人所有。为了将遗失物的无权回归到其正常的应有状态,法律规定了该遗失物的返还制度。即遗失物的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将遗失物返还给遗失物的合法所有人,或者交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部门,由所有人进行领取。对于遗失物在被所有人领取前的无权占有人对遗失物的保管义务的大小,民法典所确定的义务比不当得利宽松。遗失物
    2023-02-12
    415人看过
  • 物证如何收集和保管
    刑事诉讼法
    物证的收集,是指执法人员或者律师发现、提取、固定、保管和保全物证的专门活动。它是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物证收集应当遵守客观、细致、及时、依靠群众和善于运用科技手段的原则。物证的收集、调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诉讼活动,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调查物证的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种:1.勘验、检查。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一107条规定了侦查人员勘验现场的程序和方法。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
    2023-04-27
    348人看过
  • 保管人如何履行对保管物妥善保管义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保管场所和方法。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不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将使寄存人的利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为了维护寄存人的利益可以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4、保管人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5、亲自保管保管物的义务。保管人须亲自为保管
    2023-03-09
    287人看过
  • 拾到他人遗失物遭到偷窃如何办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确实被盗,则不属于你有重大过失或者是故意,你可以把失窃情况进行说明就可以免除赔偿的责任。一、拾得遗失物现金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先占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先占和拾得遗失物区别:一、对象不同先占是对无主物的先占;拾得遗失物是不当得利的行为,遗失物是有主物,他人丢了遗失物,但仍然享有对遗失物的所有权,拾得人无权占有。二、依据常理不同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先占是对无主物的
    2023-03-11
    68人看过
  • 在看守所财物如何保管
    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一、看守所上账流程在看守所接待室交钱,看守所开收据,犯人就可以在里面花钱买生活用品食品。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二、公安机关处理涉案财物的时间规定是什么公安机关处理涉案财物的时间规定是:1.办案人员依法提取涉案财物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按照规定将其移交涉案财物管理部门或者本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2.对于采取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后不在公安机关保管的涉案财物,办
    2023-02-14
    230人看过
  • 如何做好实物证据保管
    实物证据的保管是对已经收集到的实物证据通过科学合理的保管,保证实物证据原有的特性、外形和内部信息不受破坏,做到不丧失、不改变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实物证据首先由现场侦查人员收集、固定,之后实物证据转移到公安机关进行保管、鉴定等,随之又转移到检察机关手中,由检察机关负责保管和举证,最后呈现在法庭上,这个过程就是实物证据保管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实物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存、移交、结案后处理等多个环节,可以看出实物证据保管过程是经过多机关、多部门和多人经手。1、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个法条涉及证据的接收,接收是实物证据保管的一个方面,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法院要出具收据,在收据中注明证据的名称、页数、份数和时间等基本信息。2、刑事诉讼法中规定:“(1)公安
    2023-04-1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保管物丢失如何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7
      1,自顾客进入店内把随身物品交由店员或老板保管之时起,双方之间的保管合同即告成立。店方未尽保管职责致使顾客的物品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寄存人及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生命,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顾客进店将包交予店方保管时,如果未将包內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向店方声明,未由其验收或封存,店方只需对包的价值
    • 保管物遗失如何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1,自顾客进入店内把随身物品交由店员或老板保管之时起,双方之间的保管合同即告成立。店方未尽保管职责致使顾客的物品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寄存人及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生命,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顾客进店将包交予店方保管时,如果未将包內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向店方声明,未由其验收或封存,店方只需对包的价值
    • 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责任如何承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无偿保管货物造成损失如何索赔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无偿帮别人保管物品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无偿保管人只有在具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偿保管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窃窃财物如何量刑,偷窃财物如何定罪,盗窃公私财物量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9
      (一)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产,造成其他财产损坏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等犯罪的,选择重罪从重处罚;(二)实施盗窃罪后,故意破坏其他财产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处罚;(三)盗窃不构成犯罪,但损坏财产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