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勘验、检查、辨认笔录
1.《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犯罪遗留物勘验、犯罪痕迹勘验、尸体检验、提取相关物品进行比对、鉴定)、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搜查笔录、人身照片、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2.多个现场的,每个都要有现场勘查笔录,比如藏尸现场、碎尸现场等;
3.死亡的被害人应经亲属或熟人的辨认。
二、鉴定意见
1.法医鉴定:尸体、活体、血迹、毛发、骨骼、人体分泌物、排泄物、胃存物、呕吐物、烟头等鉴定,如《DNA检验鉴定书》《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人身损害伤残程度等事项司法鉴定意见书》等;
2.物证理化鉴定:有毒物、各种非生物性的物质和微量物,如《整体分离痕迹鉴定意见书》等;
3.刑事技术鉴定:痕检(指纹、足迹、压痕、蹭痕、弹痕、齿痕等)、文检等;
4.死亡的被害人应做尸源DNA鉴定;
5.其他鉴定,如价格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血型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危险品鉴定等。
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犯罪嫌疑人注册的社交网站、使用的手机应用中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4.调取的证据要程序合法,证人提供的录音等要有来源说明。
四、物证、书证
1、包括衣物(如上衣、衬衣、裤子等)、作案工具(如菜刀、匕首、斧头、棍、棒、铁管、砖块、绳索、猎枪、手枪、步枪等)、血衣、手套、鞋、帽、现场遗留物如手机、纽扣、项链、鞋袜等;
2、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电话记录、抓获经过、扣押清单、发还清单、犯罪嫌疑人户籍信息、身份证、人口信息查询表、工作证、户籍证明信、书信、字条、日记、购买作案工具的发票(收据)、借条、收据、收缴证明、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等;
3.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
4.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5.被害人户籍信息、病历、死亡证明等;
6.犯罪嫌疑人涉及未成年人的,要收集医院的出生证明,入学、入伍等登记中及个人履历表中有关年龄证明,出生地同一区域邻居中同年、月、日出生者的父母或其他亲友证词,其他证人对犯罪嫌疑人日常生活、举止是否正常的证言,以及骨龄鉴定等证据;
7.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各种说明材料等。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问明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理等问题;
2.作案时间,应准确到日、时,如不能确定,可固定一时间段后,以特别日期(节假日、生日)为基点综合案发当天的天气等因素进行推算;
3.作案地点,入室的,应问明房间号、室内结构、物品摆设等详细特征。如不确定可尽量说明可确定的附近参照物。室外的,问明地名、方位、环境特征、明显标志物等。杀人后转移尸体的,问清每一个现场的情况;
4.杀人的动机、目的,案件的起因,有无预谋,如有,何时起意要杀人,为实施杀人做了哪些准备,准备如何杀人、如何逃跑、毁灭罪证;
5.杀人的具体经过和方法手段,作案凶器或药物的种类、数量、特征,使用的方法如侵害的部位、打击的次数和强度等实施过程中的细微情节,杀人过程的持续时间,现场的遗留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衣着、体貌特征,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行为以及涉及的其他人、事、物;
6.杀人的犯罪故意,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犯罪嫌疑人对发生死亡结果的心理状态,对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明知并且希望或放任此结果的发生。杀人后的表现情况,是否有积极抢救被害人的行为,是否有逃跑、报复证人、威胁被害人亲属、毁灭证据、串供或威胁证人、胁迫他人作伪证的行为等,了解是否有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7.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8.作案工具种类、数量、来源及下落、涉案物品情况;
9.犯罪是否有他人目睹或知情,是否有其他旁证等;
10.归案情况,有否投案自首情况等;
11.犯罪后是否有他人包庇、窝藏;
12.有否其他犯罪事实,有无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线索;
13.对犯罪嫌疑人提到被害人有错在先的,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查明;
14.亲笔供词。
六、被害人陈述
1.听取被害人陈述,详细问明案件具体情况及因果关系等(参照犯罪嫌疑人供述),生命垂危的被害人要问少、问精,最好在进入抢救室前签字或者在提问时录音录像;
2.了解被害人受伤给其本人或家庭造成的危害后果,告知被害人或家属附带民事诉讼及准备相关材料。
七、证人证言
1.现场走访发现人、目睹人、周围知情人、被害人、家属、侦查人员、鉴定人、扭送人、邻居、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基层组织等的证言;
2.了解案发时间、地点和详细经过,犯罪嫌疑人情况,作案工具及涉案物品,危害后果,被害人情况,因果关系等;
3.了解被害人受伤给其本人或家庭造成的危害后果,告知被害人或家属附带民事诉讼及准备相关材料。
-
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315人看过
-
杀人犯罪需要哪些证据
314人看过
-
蓄意杀人和故意杀人蓄意杀人的区别有哪些?
71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对象是哪些人?
72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内容有哪些
184人看过
-
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界限区分有哪些?
110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因故意杀人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0关于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应该从犯罪构成理论作无罪辩护,还可以从证据不足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以及程序违法的这几个方面进行辩护。对于每一起刑事案件,律师在接手之前是要做充分的了解的,详细的了解过案情之后律师才知道对本罪应该如何辩护。
-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故意杀人罪罚罚标准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到底哪些情形要判处死刑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
-
故意杀人证据有证据不足能判几年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5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办法判决。故意杀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从死刑到10年有期徒刑,从高到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证据证明故意杀人罪还能判几年?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6应该是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吧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社会危害性比较大,人身危险性强,还可能逃跑,或者对证人、受害人及其家属不利,不逮捕不放心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故意杀人是故意杀人的四要件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2故意杀人罪四要件有下列内容: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4、犯罪主体是年满十二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