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撤诉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7:32:46 237 人看过

一、什么叫撤诉?

撤诉,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作为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主人,可以以主张的方式行使权利,也可以以不主张的方式放弃权利。所以撤诉和起诉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原告处分权的体现,其行使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起诉和撤诉是否发生原告希望的法律后果都要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决定。

二、法律关于撤诉的认定

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原告的诉讼违法,不但不能撤诉,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原告的撤诉法院没有支持,诉讼程序就必须继续进行。原告仍然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如果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后,在一定条件下原告还可以起诉,再次要求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实体权利。在诉讼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人民法院无法查清案情,原告也无法胜诉,而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原告在短期内不可能提供,人民法院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取。为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原告在撤诉后,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获取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新的证据,就可以就同一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

总的来说,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想撤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但是法院支是否支持撤诉行为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如果此民事纠纷违反法律、危害国家、集体或者其他自然人,那么原告撤诉的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并且法院会继续审理该案件,依法判决该民事诉讼。法律如何认定民事诉讼撤诉规定?基本情况已为大家介绍完毕,如果不懂请咨询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2023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法律如何规定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法律如何规定是否一事再理是民事诉讼中经常遭遇的问题,而且不仅在民事诉讼,在仲裁程序适用中也同样会遭遇这一问题。一事再理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在民事司法中实际存在一事不再理这样的禁止性规范。虽然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一规范,但在民事诉讼实践中,法院通常将“一事不再理”视为一项关于审查起诉、决定是否予以受理的原则。在一些法院的裁判文书中已将一事不再理作为认定、裁决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主张的一种根据。《民事诉讼法》在学理上可以将起诉条件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起诉的积极条件,是指当事人的起诉必须具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就是关于起诉积极条件的规定。例如,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告、属于法院主管以及受诉法院管辖等。所谓起诉的消极要件(有学者认为属于诉讼障碍),是指当事人的起诉不得具有的情
    2022-11-28
    77人看过
  • 诉讼终结:撤诉的法律规定
    在民事案件中,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关于按撤诉处理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律后果是否相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没有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开庭时无故不到庭而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是否生效。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起诉后不到庭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后,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即与当事人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法律后果相同。理由是
    2023-07-17
    1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撤诉律师费如何结算
    民事诉讼撤诉如何结算律师费?委托人因律师的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律师过错责任大小退还已收或预收的全部或部分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而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过错导致委托合同无法履行的,律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预收费用或预收费用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依照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办案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费金额。撤诉诉讼费能退吗1、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你的情况符合这个规定,申请撤诉可以让法院退还一半的诉讼费。2、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
    2023-04-27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法律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特征:(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5)法官无
    2023-05-01
    3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何起诉遗嘱公证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何起诉遗嘱公证?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民事诉讼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
    2023-04-29
    3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撤诉诉讼费如何交纳
    民事诉讼撤诉一样要缴纳案件受理费,只是减半收取。一、离婚诉讼律师费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二、诉讼费交给法院还是交给谁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
    2023-04-05
    427人看过
  • 撤诉法律规定
    撤诉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2、撤诉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须经其他当事人同意;4、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等。撤诉要几天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法院制作民事裁定书需3至5天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申请必须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从起诉到法院宣判之前这段时间,原告可以随时申请撤诉,而法院的判决一经公开宣告,就丧失了申请撤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28
    346人看过
  • 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地位如何认定?
    我们的日常行为受到民事法律的约束,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案件所占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由于不少公民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需要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地位如何认定?一、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如何认定?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实体法上的当事人,是指经过案件的审理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当事人,这些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称为实体法上的诉讼主体。审判实践中,由于认识上的差异,这
    2024-01-23
    500人看过
  •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撤诉
    撤诉,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放弃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撤诉是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作为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主人,可以以主张的方式行使权利,也可以以不主张的方式放弃权利。所以撤诉和起诉有共同点,它们都是原告处分权的体现,其行使都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起诉和撤诉是否发生原告希望的法律后果都要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决定。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前,可以撤诉;但是原告撤诉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原告的诉讼违法,不但不能撤诉,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原告的撤诉法院没有支持,诉讼程序就必须继续进行。原告仍然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如果在接下来的审理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一般说来,原告撤诉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没有处分自己的实
    2023-03-19
    1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有如下内容: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目前这类案件主要有海事和海商案件、专利纠纷案件、商标侵权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二、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规定如下: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
    2023-06-21
    2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撤诉后如何在起诉
    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一、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还能起诉吗?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能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二、起诉离婚的条件1、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2023-06-23
    248人看过
  • 如何认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与实际上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一般认为,诉讼实施权的基础为管理权和处分权。按照处分权原则,当事人就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放弃、承诺、和解等诉讼行为,并受既判力拘束。如果无处分权或管理权的人为这些诉讼行为就毫无法律意义。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法律关系具有诉讼实施权,即是适格的当事人。如果对合同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要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而提起诉讼,则是不适格的原告。但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或处分权的第三人,就该权利或法律关系,也具有实施诉讼的权能,是适格的当事人。法院认为,作为民事主体要成为诉讼案件中的适格主体,必须要与诉讼案件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直接利害关系。在本质上,直接利害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的尖锐冲突,是一种法律上的利益关系。通常情况下,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可以作为原告的委托人帮助其处
    2023-03-29
    30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如何起诉单方离婚
    1、《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如何起诉单方离婚。提交诉状2。法庭将在审查和接受后向被告送达一份起诉书副本。被告应当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复,审判将不受影响。法院应在决定举行听证会前三天通知双方并作出公告。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作证并宣读不在场证人的证词;制作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评估结论;宣读审讯记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护;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结束时,审判长应按照原告、被告和第三方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可以在判决前进行调解,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判决书。民事案件的审判时间一审的审判时间一般为6个月。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
    2023-05-07
    199人看过
  • 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
    一、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你好,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第一,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第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第三,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第四,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
    2023-03-23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当事人将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民事诉讼撤诉所需要的法定条件包括有:提出明确申请;撤诉理由正当;意思表示真实等。《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 民事诉讼法诉讼撤诉的规定,请问民事诉讼诉讼撤诉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1
      申请撤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31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接到
    • 如何撤诉民事案件,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4
      当事人要撤诉的,应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的写法是:在申请书中写明申请人和可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案由。写明撤诉请求与理由。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日期。
    •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如何认定诉讼主体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4
      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真正的利害关系只有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称为程序法上的诉讼主体。实体法
    •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撤诉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
      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