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被单位按劳务派遣违反劳动法吗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使用。所有员工都是劳务派遣的话,公司肯定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但是,如果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工的话,那么劳动者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不是和现在工作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这两者是不同的。实际工作的单位可以因为经营困难、生产任务结束而与劳动者结束用工关系,但是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还必须履行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的规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
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动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营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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