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占强诈骗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33:56 451 人看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7)一中刑终字第01756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占强,男,35岁(1972年1月11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禹州市,小学文化,农民,住河南省禹州市鸿畅镇三官赵村6组。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11月13日被羁押,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房山区看守所。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占强犯诈骗罪一案,于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2007)房刑初字第21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赵占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赵占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赵占强与张红军(另案处理)在北京市崇文区天桥地区以贩卖假古董为业。2006年10月26日下午,被害人朱昌火在天桥见赵占强与张红军在摆摊卖“古董”遂上前询问。张红军、赵占强谎称展示的碗、杯等物品均是古董,后以人民币2800元的价格卖给朱昌火18件仿古玉器和陶瓷制品。

同年10月28日,被告人赵占强与张红军又到朱昌火家中,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卖给朱昌火1件仿古假玉狮子。后朱昌火到北京博古艺院做鉴定,证实所买物品均为假货。

2006年11月13日,被告人赵占强应邀再次到朱昌火家卖假古董时被群众抓获。后朱昌火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审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证人马玉海、鲁兴红、温超远、冀克刚证言,被害人朱昌火陈述,物证照片,文物鉴定书,扣押物品清单,报案记录,到案经过,工作说明,情况说明,身份证明等证据。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判决:一、被告人赵占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二、追缴被告人赵占强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三百元,发还被害人朱昌火。

上诉人赵占强的上诉理由是:其没有欺骗被害人,且只卖出800元的物品,原判量刑过重。

上诉人赵占强在本院审理期间未提供新的证据。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本院经审核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上诉人赵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欺骗手段,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于赵占强提出的上诉理由,经查,其伙同他人以仿古制品骗取他人钱款,符合法律规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亦应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原判对其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量刑,于法有据。故赵占强的上诉理由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原审人民法院根据赵占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判处罚金的数额均适当,对追缴违法所得的处理亦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柏军

审判员宋磊

代理审判员马惠兰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范慧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董少华、赵占强犯盗窃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董少华,又名董老大,男,生于1985年。因涉嫌盗窃,2009年3月23日被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抓获羁押,2009年4月4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09年4月10日被禹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禹州市看守所。被告人赵占强,男,生于1985年。因涉嫌盗窃,2009年5月19日被许昌市公安局抓获,当日被禹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窃犯罪,2009年5月27日被禹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禹州市看守所。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禹检刑诉(2009)2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少华、赵占强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2009年7月27日又以禹检刑补诉(2009)1号起诉书补充起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董自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董少华、赵占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
    2023-06-11
    166人看过
  • 赵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徐刑初字第300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某某,男,1981年7月30日生,汉族,大学文化,某某保险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户籍地本市上钢一村,现住本市浦东新区新环西路。2009年7月16日因本案被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取保候审。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10)1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0年5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赵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11月,被告人赵某某在被害人曹某、姚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曹某、姚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并制作虚假收入证明,以被害人名义向深圳平安银行申领信用卡二张(卡号:6221560002064478、6221560002064486),后刷卡套现,透支本金共计人民
    2023-08-18
    196人看过
  • 王贺明诈骗、职务侵占案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门刑初字第00096号公诉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贺明,男,55岁(1951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北京风影伟业经贸有限公司门卫,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栗元庄村北京风影伟业经贸有限公司宿舍(户籍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冰洁胡同13号);1972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78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83年2月因诈骗被劳动教养二年,1987年9月因犯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1998年9月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0年10月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3月1日被羁押,同年3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看守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京门检刑诉字[2006]第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贺明犯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于2006年7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
    2023-06-11
    272人看过
  • 李学明、赵善勇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
    广东省化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8)化刑初字第139号公诉机关化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学明,男,1974年9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440924740904121、汉族,广东省化州人,文化程度中专,原系化州市供电局发电厂职工,住该厂职工宿舍。因本案于1998年7月3日被拘留,同年8月12日转监视居住,9月14日被逮捕。现押于化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杨华富,化州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赵善勇,绰号\亚唉\,男,1974年3月4日出生,身份证号:440924740304565、汉族,广东省化州市人,文化程度中专,原系化州市文楼中学教师,1994年2月借调到化州市教育局印刷厂当电脑排版员,住该厂职工宿舍。因本案于1998年6月29日被监视居住,同年7月10日被拘留,8月12日又转监视居住,9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化州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王思鲁,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化州市人民检察院于
    2023-06-11
    77人看过
  • 诈骗案的非法占有定案标准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金融诈骗案件中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归纳总结:“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2023-06-18
    474人看过
  • 石月福诈骗、强奸案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巫刑初字第13号公诉机关巫溪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石月福(自报),男,1955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文盲,住四川省宣汉县漆树乡朝阳村。因涉嫌犯诈骗罪、强奸罪,2006年10月7日被巫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巫溪县看守所。巫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溪检刑诉(2007)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月福犯诈骗罪、强奸罪,于2007年3月13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子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月福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石月福在开县认识巫溪籍妇女王胜珍后,以传授“空纸来钱”为由,先后骗取王胜珍拜师等费用10000余元。同年,被告人石月福在传授王胜珍“空纸来钱”的同时,又以同样的方法先后骗取巫溪县后河乡生基村妇女李发秀拜师等费用1
    2023-06-11
    242人看过
  • 赵映红、赵建政抢劫案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崇刑初字第00213号公诉机关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映红(曾用名赵应宏、化名赵永前),男,1986年10月1日出生于甘肃省礼县,汉族,文盲,农民,住(略)(户籍所在地)。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7年5月1日被羁押,同年6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崇文区看守所。被告人赵建政,男,1983年12月25日出生于甘肃省礼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户籍所在地)。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7年5月1日被羁押,同年6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崇文区看守所。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以京崇检刑诉[2007]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映红、赵建政犯抢劫罪,于2007年8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艳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映红、赵建政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
    2023-06-11
    298人看过
  • 赵继光、杨淼、李双专、谢占华抢夺案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北刑初字第81号公诉机关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继光,男,1985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唐山市人,唐山市丰润区富达轧钢厂工人,住唐山市丰润区李钊庄镇杨胖庄村。因涉嫌抢夺于2004年9月5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告人杨淼,小名小亮,男,1984年8月2日出生,汉族,唐山市人,唐山市丰润区富达轧钢厂工人,住唐山市丰润区李钊庄镇刘宗铺村。因涉嫌抢夺于2004年9月6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告人李双专,男,1983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唐山市人,唐山市丰润区富达轧钢厂工人,住唐山市丰润区李钊庄镇前蒲泊村。因涉嫌抢夺于2004年9月6日被留置(限制人身自由),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
    2023-06-11
    499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不必强调占有时间
    合同诈骗罪不必强调占有时间。在司法实践中,有无非法占有故意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标准,且非法占有产生的时间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如侵占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型犯罪的显著特点,就在于行为人在产生非法占有故意以前就已控制他人财物。合同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罪状描述看,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财产型犯罪不同,其强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将该目的放在罪状之首,这给实践造成一种类似于非法占有故意必须产生于占有他人财物之前的认识。即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是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签订、履行合同之前。由此导致产生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议。合同诈骗罪罪行分析对一般诈骗类犯罪而言,非法占有故意的产生通常是在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之前,但特殊情况下,行为人先占有被害人财物,然后使用欺骗方法,使被害人自愿放弃财物,从
    2023-06-05
    251人看过
  • 赵甲与赵乙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赵XX。委托代理人张*丽,**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周XX。被告赵XX。委托代理人张*伟,漯河市源汇区顺河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赵XX与被告赵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09年9月3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军独任审判,于2009年10月30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XX及委托代理人张*丽、周XX、被告赵XX及委托代理人张*伟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XX诉称:原、被告、于2005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在漯河市郾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婚前接触时间短,感情基础薄弱,被告脾气比较暴躁,夫妻几年常常因为家庭琐事而吵闹、摔东西。2007年随着儿子的出生,双方关系更加僵化。2008年9月双方因感情不合在漯河市郾城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考虑到小孩的成长,双方又办理了复婚手续,在整个过程中小孩一直由原告母亲抚养,离婚后双方感情没有丝毫进展,婚姻感
    2023-05-01
    190人看过
  • 赵谋军抢劫案
    有期徒刑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路刑初字第566号公诉机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赵谋军,男,1971年1月15日出生于湖北省江陵县,身份证号:422421197101155577,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江陵县普济镇东李村。曾犯抢劫罪于1990年9月5日被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94年12月22日刑满释放。现因本案于2006年6月19日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逮捕。现押台州市路桥区看守所。辩护人王兆辉,浙江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台路检诉(2006)6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谋军犯抢劫罪,于2006年10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贤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谋军及其辩护人王兆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5年10月1日
    2023-06-11
    447人看过
  • 赵清波受贿案
    有期徒刑
    吃老本吃掉自己自我感觉良好之时,就是腐化变质的开始,这是赵清波的自我剖析。赵清波26岁担任城南区委书记,任职正科20年,正是这种良好的自我感觉,让他常常摆业绩、讲资格,不择手段捞油水,在功劳上滑向歧途,最终自认是一个典型的贪官。1999年至2003年间,赵清波利用担任温岭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便利,先后为某工程局在钓浜渔港防波堤工程招投标中提供帮忙,为10多家企业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15.74万元。2004年7月28日,赵清波被温岭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23-06-11
    151人看过
  • 如何强化电信诈骗案件管理
    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电信
    2023-03-02
    243人看过
  • 侵占 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罪办案流程一般如下:当事人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审查后会做出是否进行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会立刻开展侦查。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交由法院判决审理。如果不予立案,公安机关也会将不予立案的原因告诉当事人。一、刑事案件报警期限是多久就报警而言,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是,刑事案件有追诉时效的限制。报警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有权、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被害人对侵犯人身以及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一、刑事案件报警流程如下:1、到派出所后,去到派出所值班室处,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
    2023-06-25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赵密票据诈骗请律师需要多少费用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29
      诈骗案请律师全程费用在几千至几万左右,诈骗案件律师费可以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
    • 诈骗案要强制退脏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0
      不退款不减少情节,量刑相对总统。但是,即使你不归还赃物,公安机关也会追回赃物,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欺诈罪的侵权对象不是为了欺骗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由于本法在第十九十三条中特别规定了贷款欺诈罪。一般认为,犯罪的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为非法所有目的实施欺诈→受害人有错误的理解→受害人基于错误的理解处罚财产
    • 赵州区库房被占如何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1
      库房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库房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仓库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仓库土地的补偿,仓库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仓库的补偿,根据仓库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仓库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仓库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仓库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迁产
    • 诈骗案件怎么立案,诈骗诈骗案如何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1---4000为数额较大3万以上为数额巨大20万以上
    • 小赵拿走自己的赃物算诈骗吗?还是以借为目的,构成诈骗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所谓诈骗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假如小赵在借你钱时用的是真实姓名,也未采用其他欺骗手段,则由于他在借你钱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采取欺骗手段,在通常情形下,不构成诈骗。如果小赵在收到你给付的借款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的,因其收受你给付的借款是依合法有效的途径享受权利,能依法取得对该借款的所有权,故仅产生违约责任,不构成犯罪;如果小赵是在你给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