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庭审程序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1 08:41:55 480 人看过

在处理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引起特别的关注和注意:

首先,在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我们务必持续贯彻以全面审查为核心原则。

其次,对于不予起诉的案件,并不能视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就此画上句号。

第三,针对未成年人案件的起诉工作必须有特定的部门和专业人员承担相应职责。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起诉书的内容需依据未成年人的个体特性,对其心理、生理、性格特征以及他们生长于其中的家庭环境和社会背景需求做详尽的描绘阐述。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哪些人应当回避?
    刑事案件在审判过程中以下人员应当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
    2023-05-03
    190人看过
  • 刑事审判管辖审判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刑事审判中的管辖注意以下事项:1、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非吸案报案了可以多地立案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会经常遇到,也有很多的个人或单位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此类犯罪应由哪个公安机关管辖,是否可以有多个公安机关管辖呢?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由于这类犯罪的犯罪地可能涉及多个地方,那么就会有多个地方的公安机关有管辖权。此时就由最初立案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
    2023-06-21
    197人看过
  • 怎样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人民法院不应公开审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一、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与不公开审理的区别在哪(1)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较轻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所采用的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判的审理案件所适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诉讼程序。(2)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是指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到商业机密的案件,当事人不想公开审理的,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如果审判案件的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那么审判的时候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案件也不公开审理的。二、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2023-03-30
    93人看过
  • 未成年刑事审判审判人员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判断刑罚,因此,被告人一方可能通过威胁、引诱、收买等方式谋求被害人的谅解,这显然违背了被害人的自愿性原则。因此,法官须判断和解是否出于当事人双方的自愿。第二,审查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公正性、可行性。合法性是指协议内容在现行法律认可的范围内,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正性是指和解协议的条件合理,双方当事人利益衡平。可行性是指协议关于道歉、赔偿的内容能够实际履行。第三,量刑降低的幅度。量刑幅度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不应因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就大幅度地降低刑罚,甚至免除刑罚。审判人员如何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适用刑事和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在未成年被告人认罪,且被害人同意和解的前提下,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达成旨在影响刑事量刑和解决民事赔偿的和解协议,以此保护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运用刑事和解,审判人员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判断和解是否自愿。刑
    2023-08-18
    277人看过
  • 民事二审庭审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民事二审庭审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是什么1.庭审准备(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法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4.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2023-11-17
    438人看过
  •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前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需要注意:1、该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是否正确(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2、是否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3、是否属于撤销婚姻的范畴。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方式有哪些?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
    2023-08-03
    60人看过
  • 案件延期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第一百五十九条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第一百六十四条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第一百六十五条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
    2023-04-03
    353人看过
  • 法院依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时注意事项
    既然是特别程序,那么范围是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特别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时所适用的程序。民事第一审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相对。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必须遵守如下的一般规定:(1)在法律适用方面。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时,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规定,如总则、普通程序,但反诉、和解等不能适用。如果其他法律规定了诉讼条款,也应当加以适用。(2)除选民名单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均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3)实行一审终审,所作判决和裁定,自送达之日起,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准
    2023-04-29
    125人看过
  • 开庭程序:刑事案件再次审理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是什么程序就按照什么程序审判。开庭的程序是:第一,开庭,包括查明当事人的身份、宣告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二,法庭调查,即当庭提出证据和质证。第三,在审判长主持下进行法庭辩论。第四,被告人进行最后的陈述。第五,合议庭进行评议和审判。刑事速裁案件开庭程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由一名审判员独立进行审判,而审判时不需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由当事人陈述后作出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刑事诉
    2023-06-30
    31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辩护注意事项
    1、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2、为了尽快了解案情,二审新受理案件的辩护律师,如果一审辩护人是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向本所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请求提供有关材料,一审律师应当予以协助。如果是本所以外的律师,向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复印卷宗,须持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向一审律师请求提供相关材料。3、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4、二审辩护律师应当告知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抗诉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5、二审辩护律师的辩护主要应当针对一审判决书(裁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非法证据是否排除、从轻减轻是否认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6、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的,辩护律师应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可以提供新的证据。7、
    2023-06-11
    9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庭前审查处理程序刑事案件庭前审查处理程序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2023-06-14
    143人看过
  •  哪些案件在二审审理中需要开庭:二审判决的审理程序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时需要遵循的程序。但是,对于一些情况,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正常、原审被告人已死亡或丧失刑事责任能力、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检察院提出抗诉但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人出庭等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首先,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其次,如果需要审理事实或证据,则需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第三,如果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案件也需要开庭审理;最后,若再审案件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处罚,或者存在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审理。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正常;2、1979年《刑事诉讼法》实施前裁判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死亡或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四、原审被
    2023-09-01
    397人看过
  •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哪些特殊规定
    一、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哪些特殊规定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所特有的各项要求包括:首先是必须实行教育、感化与挽救的方针政策,并且应始终秉承着教育为主导、惩罚为辅助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其次,如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未委托辩护律师,法庭则应该强制性地指派专人担任辩护工作;再者,法庭在采取逮捕等措施时,应对其施以严格限制;最后,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审讯以及审判的过程中,法庭必须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第二百七十八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
    2024-07-15
    167人看过
  •  刑事二审庭审中抗诉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刑事二审审判程序抗诉的条件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法律规定的其他具有抗诉必要性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刑事二审审判程序抗诉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2.一审判决确有错误;3.法律规定的其他具有抗诉必要性的案件。3. 刑事二审抗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二审抗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二审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向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二审抗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
    2023-08-18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2
      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在七日内确定是否立案,立案成功的,法院会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十五内进行答辩,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在择期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
    •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需要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9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特殊要求: 1、应当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5、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6、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办理未成年
    • 刑事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中对未成年案件是否负责进行处理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不负责的,少年法庭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的统称。1、法庭设置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应当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或者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刑事审判庭内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统称少年法庭。(《若干规定》第六条)2、受案范围(1)被告人在实
    • 刑事开庭审理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05
      刑事开庭需要注意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 刑事案件审理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是否应当公开审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9
      我国对未成年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以审理时是否满十六周岁为界实行区别对待,十六岁以下的绝对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的原则上不公开审理,但确有必要时,也可以公开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十一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