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一般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9:30:22 249 人看过

数罪并罚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判刑: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一般累犯与数罪并罚存在处罚竞合

一般累犯与数罪并罚,规定在刑法总则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中,不同之处在于累犯是一项刑罚制度,数罪并罚是并罚的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从表面看,二者不存在任何适用冲突,但由于法律用语的不明确,导致累犯制度中的一般累犯与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数罪并罚之间存在一定范围的竞合,给司法实践的适用带来争议。笔者就此问题发表一些浅见,求教于同仁。

一般累犯与数罪并罚的竞合

刑法第六十五条对一般累犯的规定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而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对数罪并罚分三种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同一般累犯存在竞合的是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我国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决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两处刑罚执行完毕是否包括附加刑

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七十一条都有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二者的竞合就发生于此。

第一,对一般累犯规定中刑罚执行完毕的理解。

刑法第六十五条中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是主刑执行完毕,还是主刑和附加刑共同执行完毕,法律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完毕,即只要主刑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即使附加刑尚未执行完毕,仍可以构成累犯。首先,这一款中刑罚一词先后出现三次,对照上下文理解,三处意思应当同一,前后两处均是指有期徒刑以上的主刑,因此可以得出刑罚执行完毕指的是有期徒刑以上的主刑执行完毕。其次,因为在我国现有刑罚的执行条件下,附加刑的执行不甚规范、不便操作且难以达到理想的程度。比如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刑中,有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的规定,现实中犯罪分子有期徒刑以上的主刑执行完毕五年内,罚金刑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并不鲜见。

第二,对数罪并罚规定中刑罚执行完毕的理解。

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中的刑罚执行完毕,笔者认为应理解为主刑和附加刑均已执行完毕。因为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1994年5月16日发布)的指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已执行完毕,在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重新犯罪的,如果所犯新罪无须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刑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对被告人所犯新罪作出判决时,将新罪判处的刑罚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即在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继续执行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竞合关系的产生与处罚难题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如果对刑罚执行完毕在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和第七十一条规定中是否包括附加刑有不同解释,可能产生竞合关系。这里试举一例说明。

被告人张某,男,无业,曾因抢劫,199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于2002年12月刑满释放。2004年5月因盗窃罪被逮捕。在起诉阶段,对被告人张某构成盗窃犯罪没有异议,但对张某是否构成累犯及如何处罚有不同意见。

一种观点认为,张某在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盗窃犯罪,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因此对张某应当认定为累犯适用从重处罚。

另一种观点认为,张某主刑有期徒刑虽已执行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附加刑仍在执行当中,此时又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应当说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也都符合立法本意,属刑法总则规定的法条竞合。

由于此种总则规定的竞合情况十分少见,如何处理成为疑难,并且产生迥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对张某适用数罪并罚,可以适用缓刑或假释。而如果适用累犯处罚,则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因此对此种竞合,无论是适用数罪并罚还是适用一般累犯处罚均有不足。完善的方法,一方面是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对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七十一条条款中的刑罚执行完毕进行统一界定。另一方面,可以借鉴刑法分则理论中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对此种竞合也适用从一重处罚原则。同时对适用累犯从一重处罚时,制定可操作性规则,对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刑进行合理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数罪并罚一般多久能判刑
    数罪并罚执行的刑期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并罚能不能减刑只要符合以下条件,数罪并罚,也是可以减刑的:1、犯罪分子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2、在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然后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3、减刑必须是在法定限度内的,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是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
    2023-07-27
    251人看过
  • 数罪并罚一般原则
    数罪并罚一般原则:1、行为人实施两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的,构成数罪,应当并罚;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一、服刑期间犯新罪该如何处理对新的犯罪进行判刑,然后将之前剩余的刑期与新罪被判处的刑期加在一起,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总刑期。《刑法》规定: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
    2023-03-15
    111人看过
  • 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
    一、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对于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绝对地排斥缓刑的适用,也是不当的,这样既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因此,对于一人犯有数罪,应该有条件地允许适用缓刑。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可以作如下区别,即除了下列情况外,可以适用缓刑:1.行为人犯有同种数罪。行为人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说明其自我管控能力不强,主观过错较大,恶性较深,当一定的情况发生或条件适宜时,其可能再次犯罪,人身危险性较大。当然,这里也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有人主张,两次以上过失犯同一种罪,不应排除缓刑的适用。虽然过失犯罪一般不如故意犯罪主观恶性大,但过失犯罪,无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主观上都是有过错的,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同样说明其判断和控制能力不强,对行为后果认识不足,对他人和社会的生命财产重视不够,遇有同样情况,很可能重蹈覆辙,再次犯罪,因而,也不宜适用缓刑。2.行为人犯
    2023-04-29
    295人看过
  • 数罪并罚一般的判刑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刑期规定有;1、行为人实施两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的,构成数罪,应当并罚;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并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根据刑法规定,缓刑的适用应当具备刑种条件、实质条件和排除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是缓刑适用的刑种条件。各国对于被判何种刑罚的人可以适用缓刑的规定不同,尽管有学者提出可以在判处无期徒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但我国刑法仅将缓刑适用限定在短期的自由刑,即拘役和有期徒刑,并且限定了短期自由刑的刑期限度为三年以下。其理由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刑
    2023-07-26
    326人看过
  • 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
    一、一般数罪并罚可否判处缓刑对于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绝对地排斥缓刑的适用,也是不当的,这样既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因此,对于一人犯有数罪,应该有条件地允许适用缓刑。在具体审判实践中,可以作如下区别,即除了下列情况外,可以适用缓刑:1.行为人犯有同种数罪。行为人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说明其自我管控能力不强,主观过错较大,恶性较深,当一定的情况发生或条件适宜时,其可能再次犯罪,人身危险性较大。当然,这里也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有人主张,两次以上过失犯同一种罪,不应排除缓刑的适用。虽然过失犯罪一般不如故意犯罪主观恶性大,但过失犯罪,无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主观上都是有过错的,两次以上犯同一种罪,同样说明其判断和控制能力不强,对行为后果认识不足,对他人和社会的生命财产重视不够,遇有同样情况,很可能重蹈覆辙,再次犯罪,因而,也不宜适用缓刑。2.行为人犯
    2023-04-16
    481人看过
  • 数罪并罚怎么判
    数罪并罚
    一、数罪并罚怎么判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数罪并罚并非人们通常所认为的,只是简单地将嫌疑人所犯的犯罪刑罚相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此外,如果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刑法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法律依
    2023-06-14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数罪并罚一般怎么判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
    • 数罪并罚一般怎么判?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
    • 数罪并罚一般会怎么判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31
      普通的数罪是指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对于这种数罪的并罚,是数罪并罚的典型形态,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就是根据这种情况规定的,由于我们已经对数罪并罚原则作了详尽的论述。因而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数罪的合并处罚,可以按照我国刑法第69条之规定直接适用。 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
    • 数罪并罚一般是怎么判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1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举例说明: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
    • 数罪并罚一般如何判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