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从公司借款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则可能构成抽逃出资;反之不存在上述情况则不会构成抽逃出资。
一、抽逃出资罪的构成标准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或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为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客观上是行为人实施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二、实缴资金可不可以取出
实缴资金不可以取出。只有在清算公司财产后,才能在盈利的情况下取出相应的股份财产,否则构成抽逃出资罪。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出资总额。它是公司现实所拥有的资本。因为股东认购股份后,可以一次全缴纳,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因此,实收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一般来说,公司注册时,应在银行开户两次。第一次是验资账户,第二次是公司基本账户。验资账户验资后注销,但基本账户用于公司资金的进出和结算。注册资本只能公开转账。
三、虚假出资的出资人是否应享有股权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既然仍有股东身份,就应当承担股东义务,有股东权利。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不过虚假出资的出资人很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这里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东”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公司法规定”,是指违反了公司法对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方式、出资义务的如下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其中对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将货币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未交付货币”,是指没有按规定一次足额交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根本就没有交付任何货币;“未交付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是指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根本没有实物移交或者没有办理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为达到设立公司的目的,通过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银行贷款等手段取得资金,作为自己出资,待公司登记成立后,又抽回这些资金,造成虚假出资;另一种是在公司设立时,依法缴纳了自己的出资,但当公司成立后,又将其出资撤回。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划清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如果股东、公司发起人虽有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等行为,但数额不大,情节后果都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可用其他方式处理。
-
股东借款是否会对公司造成抽逃出资的风险?
177人看过
-
股东在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分期抽逃出资吗
168人看过
-
公司资金被股东借走算不算抽逃出资?
346人看过
-
股东虚构借款事实抽逃出资如何处罚
204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后归还构成犯罪吗?
390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出资抽逃
113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股东从公司提前出资构成抽逃资金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9构成抽逃资金罪,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自然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触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有哪些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3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公司财务账册上,关于实收资本的记载是真实的,并且在公司成立当日足额存入公司账户,后又以违反公司章程或财务会计准则的各种手段从公司转移为股东所有的行为。
-
股东虚构借款事实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有什么后果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6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分析如下: (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客观方面:
-
阿姨公司股东危机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后变更股东可行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2变更或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是法院执行中使用较多的执行措施。被追加的股东常为此提出异议,执行法院在审理执行异议中着重审查以下三种情形:对于公司未经清算即被注销追加股东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
-
转让子公司股权构成抽逃出资罪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关于抽逃出资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解释三的第十二条,该条规定了五种抽逃出资的行为: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所以,转让公司股权是合法的,不构成抽逃出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