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能构成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犯罪的主体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资格的人员。
(二)犯罪的客体是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
(三)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以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为目的。
(四)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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