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该如何认定(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21:13 164 人看过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男,农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石甲,男,农民。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某,女,农民。

一、案情石甲、郭某某系夫妻关系,石乙系二人之女,王某某之妻。1996年10月28日,石乙与任*英发生交通事故,致石乙死亡。此事故在原审法院审理中,因王某某表示石乙其他法定继承人应享有之份额由其代为接受。原审法院遂以(1997)密民初字第139号民事调解书作出调解:任*英除已支付6462.16元费用外,再赔偿王某某因石乙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扶养费、车费、误工费等损失16000元。该款任*英于1999年底已全部给付王某某。但王某某未将该款中属于石甲、郭某某所有的份额给付二人。王某某称石甲、郭某某曾表示将其应得份额赠与其外孙女,石甲、郭某某予以否认,王某某亦未就此向法院举证。

二、审理结果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王某某在解决交通事故时,其表示石乙其他法定继承人应享有之份额由其代为接受,在实际取得赔偿款后,应将石甲、郭某某应享有的份额及时予以返还。因王某某实际取得赔偿款的时间是1999年底,现石甲、郭某某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关于王某某称石甲、郭某某曾表示将其应得份额赠与其外孙女一节,石甲、郭某某对此予以否认,王某某亦未向法院举证,故对其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二审诉讼费各330元,均由王某某负担(一审诉讼费已交纳220元,余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原审法院,二审诉讼费已交纳)。

三、评析本案的焦点在于石甲夫妇主张返还的8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对此,中级法院在审理中,合议庭主要存在四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这笔款项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该是石甲夫妇和王某某达成委托代领协议的时间,即一审法院对交通事故的民事调解书达成之前的某个时间,因为此时起王某某开始有权侵占石甲夫妇的应得款项。这种意见的后果是明显诉讼时效已过,石甲夫妇的要求返还款项诉讼请求不能支持。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该是一审法院民事调解书中达成的关于赔偿款履行完毕的1998年底,因为这调解书是确权性质的而且内容是约定在1998年底履行完毕,只有过了这个时间王某某不给付,石甲夫妇才能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这个意见的后果也是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能支持石甲夫妇的诉讼请求。第三种意见是诉讼时效应该从代领的款项王某某实际完全领到的时间开始起算,即1999年底,因为只有王某某实际领取了石甲夫妇的应得款项,才有王某某侵占的可能。从这个时间算,石甲夫妇的诉讼请求没有过诉讼时效。王某某应该返还其代领的款项。第四种意见认为本案的诉讼时效应该从石甲夫妇向王某某主张返还其应得款项之时开始起算,即在本案中,如果王某某不能举证证明在本案起诉之前某个时间石甲夫妇曾经向他主张过权利,那么本案的起诉时间,2001年5月,才能说石甲夫妇知道权利受到侵害,并推定此时间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运输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一、运输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不同的运输方式,诉讼时效期间长短不同。当事人就内水货物运输或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当事人就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80日;当事人就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二年。其次,法律法规对各种货物运输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规定得也很复杂。如航空货物运输的诉讼时效是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内水货物运输的诉讼时效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另外,法律法规可能对诉讼时效中断有更为严格的规定。总之实践中确定具体货物运输合同的诉讼时效是非常复杂的,这为合同当事人带来多重法律风险。二、有关运输合同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计算。《铁路货物运
    2023-06-07
    189人看过
  • 两起贪污如何认定诉讼时效
    一、两起贪污如何认定诉讼时效贪污罪数额较大或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话,则追诉期限一般为5年。但如果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追诉期限就应该是10年。要是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追诉期限最高可以为20年,并且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仍可以继续追诉。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一)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二)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
    2023-05-06
    186人看过
  • 如何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索赔时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保险索赔时效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间,也就是被保险人行使请求权的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与我国2002年保险法的相应规定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该款规定将二年的索赔期间明确定性为诉讼时效,并将索赔时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由原来的“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规定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但是,在保险实践和司法实务中,对于如何确定索赔时效的起算点仍然存有争议,这对于维护被保险人、保险人、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有很大影响。准确界定第三者责任险索赔时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关键,就在于明确“保险事故发生”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七款的规定,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据此,可以确定第三者责任
    2023-06-03
    161人看过
  • 公民的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目前法律规定,补偿是由多个行政程序组成的,行政行为起诉的期限,有规定的一般是6个月,没有规定的,一般起诉时间是1年。在这里要注意,起诉期间不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中断、延长的,但是这里的起诉期间叫除斥期间,是不能中止、中断、延长的,没有任何理由中止、中断、延长。法律规定如果有正当理由才可以延长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借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三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二十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
    2023-08-03
    175人看过
  • 诉讼时效起算日应如何确定?
    诉讼时效起算日是次日。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5、请求别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07-03
    3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诉讼上自认的效力
    我国民事诉讼诉讼上自认有以下效力:第一、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第二、对当事人自己有拘束力。当事人一经作出诉讼上自认,一般是不允许任意撤销自认的。第三、对人民法院有拘束力。诉讼上自认的事实不必证明,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与自认的事实相反的认定,而应该以自认的事实作为裁判的基础,人民法院对自认的事实不再调查。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诉讼上自认在下列情况下不发生上述效力:1、作出自认的当事人按照规定撤回自认;2、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属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诉讼上自认是当事人的处分行为,根据处分原则,在仅仅涉及私权纠纷时才可以行使,如果自认在目的和效果上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
    2023-04-10
    382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亦称“诉讼时效期间的始期”。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的关键点,应从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不行使的事实状态出现之日开始计算。除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外,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民事法律关系的不同,诉讼时效起算点也不尽相同。如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以期限届至为起算时间;无履行期限的请求权,自权利成立之日或债权人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附条件的请求权,自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以不作为为内容的请求权,自义务人违背义务即作为之时起计算;因伤害人身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伤害明显的,自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不明显而未能及时发现的,自伤害被确诊之日起计算;要求返还被非法占有的财物的,自权利人知道物被非法占有和侵占人之日起计算;其他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权利人已知或应知其权利被侵害及侵权人时起计算。一、民事诉讼时效怎
    2023-06-24
    478人看过
  • 民法典违约金诉讼时效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民法典违约金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权利受害之日起算。民法典规定,普通的诉讼时效是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
    2023-04-19
    280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指什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如何计算?
    一、诉讼时效是指什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积极主张权利,保持民事流转关系的稳定性。在民事诉讼中,债务人常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对抗债权人的权利主张,诉讼时效问题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决定诉讼双方当事人胜诉或败诉的关键问题。我国把诉讼时效制度纳入实体法范畴,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散见相关实体法中,对诉讼时效制度规定得比较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司法实践中对有关诉讼时效问题存在一些争议。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我国及其他法律都规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民法院在适用知道或应当知道认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时有很大随意性,智者认为,应根据债权人权利性质,决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在因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引起的纠纷中一般应以债权人知道其
    2023-02-25
    246人看过
  • 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认标准
    我国立法采用了“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说”,体现在法律条文中即为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但是,对如何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说”,理论界与实务界分歧却很大。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即属其一。对此,有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于借贷双方事先并没有约定归还借款的时间,所以诉讼时效应从借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从第二天起即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权人在借款的次日起,在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法院就应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期
    2023-03-28
    2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应该如何提出
    当事人需要写一份诉讼时效抗辩申请书,交于法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进行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时效抗辩应该如何提出:1.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④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2.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
    2023-06-14
    18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行使相应的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当然应当开始起算。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法定代理终止,但是此时并不意味着被代理人同时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被代理人并未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诉讼时效期间应自被代理人确定新的法定代理人后起算。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的,法定代理终止,如前所述,如果是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并未同时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诉讼时效期间应自确定新的法定代理人后起算;如果被代理人死亡,其请求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且该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法定代理人不是同一人的,自继承人确定后起算诉讼时效。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原则上都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1、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
    2023-08-16
    465人看过
  • 当事人起诉又撤诉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当事人起诉又撤诉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
    2023-03-02
    145人看过
  • 诉讼时效的起止点怎么计算
    一、诉讼时效的起止点怎么计算一般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可知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2023-05-06
    17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起算时效怎么认定盗窃罪诉讼时效起算点鉴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6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时间。由于侵权行为发生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以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以损害事实发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损害事实发生后一段时间当事人才知道的,以他知道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 新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溯及力如何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3
      《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起算点的新规定可能造成的情况是,在《民法总则》实施时,请求权如果按照旧法起算点计算,诉讼时效已届满,但如果按照《民法总则》起算点计算,诉讼时效未届满,甚至还不能开始计算。与前述第一种情况不同,尽管从形式上看,按照旧法计算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但由于义务人不确定时,权利人并不能提起诉讼,也难以采取其他中断诉讼时效的措施,当时效届满时,实质上并没有享受到完整的时效利益。《民法总则》
    • 民事诉讼追诉时效期限,法律上如何认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8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民事诉讼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9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定期给付债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如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3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