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劳动处、人事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计划单列企业,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农发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为保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39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4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12元人民币。
二、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86元提高到296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四、根据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后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将不再进行审批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有关事项。取消开立工资预留户后,企业要严格执行原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资发〔1995〕6号)和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对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劳资发〔1995〕218号)的有关规定。
五、其它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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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2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尹星云)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0元,增加110元,本次调整自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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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根据财政部、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财社字〔1998〕94号和劳社部发〔1998〕8号文件精神,现对《北京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补充规定:1.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政府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2.企业负担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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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1元/小时提高到22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9.9元/小时提高到52.6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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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资最低标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212-30 17:06:09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民团体,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及各类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精神及中央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7.2元、每月不低于126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8.05元、每月不低于140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