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1 16:46:26 155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以下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1.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在一般情形下,审判案件是应当公开进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

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刑事案件审理的程序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三、刑事案件审理要多久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

一般在二个月内完成审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时间,但涉及到案情复杂的刑事犯罪活动,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向上级部门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但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什么情况下审判应不公开进行
    审判公开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指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都公开进行,公民可以到庭旁听,新闻记者也可以采访和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但是限制只是对审理过程的公开以及向社会公开的限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宣告判决必须一律公开进行。哪些刑事案件应该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原则上都应当公开进行。无论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还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除法律另
    2023-04-21
    6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不受理刑事自诉案件
    以下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撤诉的案件能否再起诉按撤诉处理后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规定,能否再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2、刑事诉讼中(1)公诉案件: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
    2023-04-11
    16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刑事案件?
    这段文字讲述了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和免除刑罚的情况。如果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则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但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则不受法律追究。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已经被特赦,则刑罚已被免除。对于依照刑法规定需要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人已经去世,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如果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以下是对上述内容的改写:1.情节轻微、对犯罪行为危害不大,因此不认为是犯罪行为。2.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则不受法律追究。3.如果犯罪分子已经被特赦,则刑罚已被免除。4.对于依照刑法规定需要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如果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5.如果犯罪嫌疑人人已经去世,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6.如果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刑 事 案 件 被
    2023-09-04
    49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刑诉案件审理期限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刑诉案件审理期限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全案中止审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对中止审理的部分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案处理。二、刑事案件审理的最长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审理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2023-10-02
    192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一审审理需多久
    一、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一审审理需多久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则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还需延长的,则要请最高院予以批准。二、刑事诉讼一审和二审的区别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全面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三、刑事案件一审程序是什么刑事案件一审程序为:1.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2.决定开庭审判;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4.将人民
    2023-08-29
    4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是什么情况
    一、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是什么情况在刑事案件中,一审二次开庭是司法程序中的一种常见现象。1.这通常发生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后,法官认为案件情况尚未完全查清,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实某些证据和事实,又或是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进行质证等情况下。2.一审二次开庭是为了确保案件得到全面、公正的审理,以便作出准确的判决。二、一审二次开庭的法律规定一审二次开庭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若遇到证据疑问、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申请回避、补充侦查、被告人或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等情形,均可宣布休庭或延期审理,甚至中止审理。2.这些规定为一审二次开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三、刑事案件二次开庭合法性刑事案件的二次开庭,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且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进行,就属于合法行
    2024-08-11
    36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案件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辩护
    第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第二种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这个知识点相关的法条有,《刑法》第39条、《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第36条、第164条、第165条。这几条规定的具体关系是:《最高法院解释》第38条和第165条是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进一步说明;《最高法院解释》36条规定的是强制辩护。为了便于理解和讲解,下面列出这几条的具体内容。《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最高法院解释》第36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的人。”第38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
    2023-04-29
    498人看过
  • 离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吗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有什么后果
    是的,但必须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离婚案件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公开审理。离婚事件涉及当事人的感情问题,也涉及隐私,为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时,法院应予以批准。但是,判决都是公开的。因此,经当事人申请,离婚诉讼案件未经公开审理的,原则上适用于公开审理。如果申请不公开审理,需要在开庭前或开庭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当然,由于简单的程序审理,在法官允许下,也可以不提供书面申请,直接口头申请,这个问题很灵活。
    2023-02-25
    314人看过
  • 如何办理取保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可办理
    一、如何办理取保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可办理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的。取保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刑事案件要如何办理取保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申请取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刑事拘留期间取保的,应该在不同的阶
    2024-01-12
    152人看过
  • 一审民事案件诉讼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怎样提交证据?1、原告起诉时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据有以下七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向法院所作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证据必须证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2、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
    2023-07-28
    89人看过
  • 肇事车什么情况下可以开走
    肇事车在交警检验完或是是结案后就可以放行。道路交通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扣留时间为10天,需要延长的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至20天,检验,鉴定结束后需立即放行被扣留车辆。因此,交通肇事车一般10天后就可以放行,特殊情况下,最长30天就可以放行。1、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2、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2023-04-26
    165人看过
  • 取保候审怎么执行,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①公安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③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
    2023-06-02
    376人看过
  •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什么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一、刑事案开庭家属能见到被告吗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家属能否见到被告,但是一般刑事案件开庭中,被告都是必须出庭的,因此家属是可以见到被告。《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一百九十条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2023-02-09
    1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区别
    一、刑事案件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区别公开审理,意味着法院的诉讼活动要公开,允许公众进入法庭旁听。也就是说,即使与案件没有关系的人,也可以进入到法庭内旁听案件的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审判员、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其他人不能进入法庭旁听。一般来说,法院一审的案件大多数是公开审理的,但是有几类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四)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五)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六)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七)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是为了增加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在民众监督下保证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不公开审理是为了保护国家或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国家利益和人
    2023-04-12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审判中,哪些情况不能公开审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29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分别作了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 刑事案件二审有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14
      以下刑事案件二审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涉及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 法院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案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中止审理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 民事二审案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参见民诉见第167条) 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