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患者出院以后,如果患者没有进行结算,正常,会把患者的账号进行,封装处理。一般是没有特殊情况,出院后直接办理出院手续。如果是社保住院的在出院以后一周内去医院住院处结算住院费。无法办理出院手续,也就无法办理正常医疗报销,办理住院相关身份信息完整,医院可以追偿相关费用。在此提示:因为现在全民参保,如果是在本地入院,办理出院时可以直接办理医保报销,是否真正欠费才可以确准。
出院未结账医保卡能不能在其他医院住院
一、转诊证明开具:统筹地区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填写转诊内容。(一)按照附件1《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要求填写转诊内容;(二)对于参合患者需要异地报销,应填写银行账户等信息,具体内容参见《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数据交换技术方案》;(三)对于未办理身份证的婴幼儿,姓名为之子(之女),为已参合的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为的证件号码,以保证患者身份的一致性。二、转诊证明一般找主治医生开具。三、需要带的东西有: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居民健康卡(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书(住院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患者术后抑郁症引发的医疗纠纷成医院新困扰
106人看过
-
医院误发药品未对患者造成损害
186人看过
-
医院给患者造成医疗事故怎么办
410人看过
-
工伤患者出院后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460人看过
-
九成患者对医院满意
337人看过
-
九成患者对医院满意
450人看过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
只要对患者造成了损害就构成医疗事故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不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该问题涉
-
医院未经患者同意就医院是否承担免费治疗费用,是否应承担医疗费用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医患之间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医疗权利义务的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下,在实行挂号制度的医院里,病人在医院办理挂号,经医院受理挂号,从而成立医疗合同;不实行挂号的医院或诊所,一旦医生有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意思表示,即成立医疗合同关系。因此,作为消费者的患者与作为服务提供者的医院之间是一种自愿进入、人格独立而平等的契约关系。医患合同关系成立以后,医院对患者负有提供约定的医疗服务、通报病情、保护隐私等
-
医院对患者造成了医疗责任的人身损害--结果致死。能否要求死亡?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7如果确实是医院因为医疗事故的原因导致患者死亡,除了死亡赔偿金外,其他应该赔偿的费用也可以依法获得法律支持。
-
医院医生处理不当对患者造成损害有赔偿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中也有相关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
-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7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以及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依据你叙述的应该是医疗事故范畴,是医方未尽告知义务造成的,但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