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怎样处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52:50 132 人看过

曾某见状,立刻拨打女友赵某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名陌生男子。随后,曾某赶到赵某的租房处,发现女友赵某不在房内。曾某此时觉得女友可能真被绑架,故立刻报警。警方通过线索汇集,锁定一辆白色越野车有重大嫌疑,该车于2017年1月1日晚停留在邵东县某宾馆外。随后,警方立即部署抓捕行动。1月1日20时30分左右,民警在该宾馆内找到赵某,同时抓获嫌疑人王某。

经警方查证,赵某因经常和男友曾某发生争吵,觉得自己和曾某的感情出现了裂痕。为验证男友是否对自己是真心实意,她竟然突发奇想:伪装自己被“绑架”,索取赎金试探曾某对自己的态度。

赵某前不久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叫王某的30岁新邵籍网友,赵某将这个想法告诉了王某,并要求王某协助她。王某在明知该行为会触犯法律的情况下答应了赵某。王某帮赵某购买胶带,将赵某手脚用胶带捆绑并拍摄被绑图片。随后,王某还接听了曾某的来电冒称绑匪。赵某将自己被捆绑的图片和视频通过微信发送给曾某以制造被绑架的假象,并向曾某索要两万元赎金。

女子被拘7天

最终,邵东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赵某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邵东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王某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邵东县公安局依法行拘留5日。

法律知识普及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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