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承担者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8:21:41 192 人看过

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诉讼角色,负有相应的证明责任。在自诉案件中,经人民法院审查缺乏罪证的,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在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是怎么样的?
    一、在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是怎么样的?在我国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独立提起诉讼的控方当事人,执行着控诉职能的自诉人是否承担证明责任以及履行该责任的程度如何,都影响着自诉案件的诉讼能否顺利进行。大的国家权力面前,被告人的力量显得微不足道,该条要求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有利或不利的证据应当一并收集,所以说该规定是对被告人权利的一种保护,并不是对人民法院举证责任的要求;第45条的规定说明收集证据是人民法院的职权;第158条规定是对人民法院在履行作为裁判者认证职责时的要求。因此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人民法院不负举证责任,更不能代替控诉方承担举证义务,否则就违背了控审分离的要求,使司法公正难以实现。首先,证明责任必须要以一定的证明主张为前提,证明责任主体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证明主张;其性质是一种义务,伴之以法律后果,也只有与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相联系,这种义务才能
    2023-04-16
    64人看过
  •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举证责任是什么
    依据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自诉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对方构成其主张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由自诉人承担。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一、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诉讼角色,负有相应的证明责任。若是自诉人取证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转为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023-02-20
    487人看过
  • 证明自己有承担抚养孩子责任的能力
    证明有抚养能力一般会从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住房条件、教育程度、与孩子关系的亲密度等进行对比。然后还会从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来对比观察。从孩子的生活环境方面进行对此:谁能给孩子一个持续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便成为争夺抚养权的有一个有利点。最后还要孩子的意见也非常的关键。抚养能力如何判定一、抚养能力如何判定1、判定有无抚养能力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考虑:(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
    2023-07-01
    241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刑事责任。刑事案件证人必须出庭吗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作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
    2023-07-22
    107人看过
  • 谁可以担任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
    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自诉人通常也就是该案件的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即为自诉案件);(二)属于本院管辖的;(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2023-04-15
    353人看过
  • 法人合并的,责任证明承担?
    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权利和义务。一、民法典合同违约后的连带责任有哪些合同违约后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共同违反合同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构成违约连带责任只须具备当事人有共同违约行为和主观上有共同过错,不论是否致他人损害。通俗来说,就是共同违约方只要实施了违约的行为或者是出现过错不履行义务等行为,无论对方有无损失,均因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连带责任的承担除继续履行合同与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损失并超过违约金的情况下,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法人解散的情况是什么法人解散的情况有以下五点: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
    2023-04-01
    279人看过
  • 产品责任案件中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如何承担责任
    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根据法律的规定,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销售者追偿。生产者、销售者内部如何承担责任、如何追偿是其内部关系的问题,不应因此影响其对受害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在生产者与销售者的内部关系上,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以其有过错为前提的,即最终来说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
    2023-06-15
    286人看过
  • 继承案件诉讼费的负担者是谁?
    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首先,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其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最后,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对于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由起诉人先行预交,案件审理终结后,法院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行判决。一、合同诉讼费用是按照合同标的吗?财产案件合同诉讼费用是按照合同标的额来计算的,具体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
    2023-06-22
    465人看过
  • 论股东代表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不能或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的责任或第三人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作为公司之临时、特别代表人,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的名义代公司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在英美公司法上被称为派生诉讼,日本法及我国台湾地区法律称为代表诉讼。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加以确认。而我国至今还未建立该项制度。作为一项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特殊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我国公司法乃至诉讼法上的新课题。本文仅就股东代表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这个问题进行论述,探讨国外关于该问题的规定对我国即将建立的股东代表诉讼中证明责任承担规则的借鉴。在英国,股东在提起代表诉讼时,必须能证明被告实际控制公司并阻止公司提起诉讼,而且曾经劝说掌握决策权的公司治理机构。如果被告以代表诉讼原告未披露诉讼原因为由请求法院驳回诉讼,原告股东必须在起诉一开始就证明基本控制情况的存在
    2023-06-09
    497人看过
  • 继承案件中事实婚姻的证明责任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因是谁主张谁举证,继承案件诉讼适用该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
    2023-04-11
    222人看过
  • 主要责任承担者是谁?
    企业虚假增资属于虚报注册资本。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公司实现增资的方式有哪些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1、增加票面价值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3、发行新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
    2023-07-10
    406人看过
  • 案外人对执行异议之诉承担什么证明责任
    一、案外人对执行异议之诉承担什么证明责任1、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九条二、如何确定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资格(1)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据判断;(2)已登记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未登记的特定动产和其他动产,按照实际占有情况判断;(3)银行存款和存管在金融机构的有价证券,按照金融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有价证券由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托管机构名义持有的,按照该机构登记的实际投资人账户名称判断;(4)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5)其他财产和权利,有登记的,按
    2023-04-21
    337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举证责任的主体
    一、刑事自诉案件举证责任的主体刑事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承担着举证责任,是举证责任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上述规定加强了控辩双方对抗的力度,强化了法庭审理中控诉方举证的责任,体现了法庭诉讼活动真正形成控、辩、审三方职能明确、分工负责的合理格局。公诉机关(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和证明犯罪的职能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其在法庭上首先和主要职责只有一个,就是指控犯罪,并承担证明指控成立的责任。如果公诉机关不
    2023-04-25
    73人看过
  • 公司如何明确自己对刑事责任的承担责任
    公司对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危害社会的行为。双罚制,又称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在两罚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和罚金,主要是自由刑。重度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
    2023-07-13
    43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关于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承担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的提出证据的义务。 公诉案件中,由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
    • 自诉案件反诉不成立会承担什么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案、侵占案等,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微的盗窃案、故意伤害案等,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 证明人如何承担证明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证明人只是证明这件事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在签字时,应当注意签在证明人一栏,不可签在保证人或担保人一栏,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注明见证人一栏,而对方需要签字,记得在签字前加上前缀证明人字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
    •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举证责任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6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举证责任是自诉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构成犯罪事实的材料,证据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 证据规则中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举证责任的承担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它包含了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两层含义:其一、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其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是指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