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三债务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12:19:45
62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合同,债务人是指什么?
95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第三人履行规定是什么?
221人看过
-
债务承担,债务加入,第三人清偿,第三人自愿履行分别指什么
205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可以让第三人履行债务?
159人看过
-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什么意思
138人看过
-
第三人债务加入是怎样
26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人又是第三人?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06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第三人是指与债权债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
什么叫做债务人及第三人?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第三人是指与债权债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
债务人买卖债务和第三人转让债务有什么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2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权人无任何债务关系,其只对原债务人负有义务。而债务的转移中间依然只有一种债务关系,那就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 2、生效的要件不同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为债权人实现利益增加了一定的保障,有利于债权人的实现,故不须债
-
债务人或第三人属于什么主体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14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第三人是指与债权债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
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30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