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8 21:02:42 156 人看过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请求权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有:

(1)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作为请求权人,这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补的。

(3)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下,也可以作为请求权人。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遭受损失的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

(2)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人民检察院不是“应当”而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

(1)刑事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3)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注意在此种情形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仍然是未成年人本人,只不过由其监护人在诉讼过程中代行被告的权利、承担被告的义务而已,但是应当在法律文书中列明负有赔偿责任的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2月1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5)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在(4)和(5)情形下,遗产继承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但是如果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的,则不能将其列为被告。

如果继承人不放弃继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赔偿数额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6)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这种情形主要是指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的保证人,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保证人应当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附带民事诉讼成年被告人的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亲属,注意这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的亲属并非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三、可以提起赔偿的范围

主要是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不属于赔偿范围。

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

原则上,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此外,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附带条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的被害人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只限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
    2023-07-10
    69人看过
  • 诉讼中存在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吗?
    通常都会听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种诉讼就是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是什么?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解决被告人是否负刑事责任问题的同时,解决因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因此,只有刑事诉讼成立的,才可以单独或是附带的提起民事诉讼。而且这种损失必须是因为犯罪行为造成的。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予支持的。诉讼中存在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吗?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我们大致可以给民事附带刑事诉讼下一个定义。就是在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矛盾的同时解决因为这些矛盾所造成的相关刑事责任承担问题。因为是附带,所以只有民事诉讼成立的才可以单独或者附带提起刑事诉讼。仅是这一点就不成立了。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刑事起诉分
    2023-04-16
    1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什么期限提起?
    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在刑事诉讼进行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刑诉法精神抚慰金是怎么算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强奸罪是一种附带民事罪吗强奸罪,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刑事附带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2023-06-22
    1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撰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和刑事纠纷并存时使用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在首部中,应当标明文书名称、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信息。在正文中,应当清晰地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明损失的证据等。在尾部,应当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具状的时间等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民事纠纷,但也可能会出现民事和刑事纠纷同时存在的情况。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第一、首部: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第二、正文: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
    2023-11-16
    347人看过
  • 民事附带诉讼在刑事案件中的适用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为:1、起诉人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被害人提出的,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2、民事诉讼是有确定的被告人;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4、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以上4个条件,都必须全部符合,缺一不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1)、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3)、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4)、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5)、其他对被
    2023-06-30
    14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
    认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民事诉讼”,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在刑事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虚假诉讼罪。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情况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法律事实为案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能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不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自诉人需要自行提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证据,存在自诉人“无中生有”捏造他人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能性,自诉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律师补充: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
    2023-05-06
    413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样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利用刑事诉讼程序解决定罪量刑直接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的一种特殊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调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已被广泛运用,在处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制度,是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的一种结案方式和诉讼活动,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成本低廉和对抗性弱的特点。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调解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调解有利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常常出现执行难的现象,其原因有很多,比如1)、刑事被告人被判刑以后,一般要入狱监管,无法再从事其他活动,不能再创造财产价值继续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其继续赔偿的能力受到限制;2)、相对于造成的损失来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般较小,不能赔偿全部损失,或者根本不能赔偿。执行难不仅使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损害了法院判
    2023-06-01
    169人看过
  • 民事案件撤诉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么?
    一、撤诉与一事不再理1、一事不再理原则起源于罗马法,近现代刑事诉讼法普遍将其作为保障被告人人权的一项诉讼权利。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一事不再理原则作为一项古老的诉讼原则一直延续至今,是基于现代刑事诉讼功能的多元化取向。2、但基于不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评判,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该原则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大陆法系国家接受了该原则“既决案件”的理论,发展为既判力理论,并对该原则的例外-刑事再审制度设置得较为完备。我国的刑事再审制度则排斥了该原则,且与国际公约相违背,有必要进行重构。本文试就一事不再理原则的起源及理念进行论述,并就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重构提出粗浅的看法。3、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7项规定,任何人依一国法律及刑事程序经终局判决判
    2023-06-03
    341人看过
  •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接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维护原被告合法权益的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来自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他们的授权,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仍需做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主要有以下诉讼权利:(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3)原告方代理人有权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4)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及时处理;(5)参加法庭调查;(6)参加法庭辩论;(7)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8)可以撤诉,也可
    2023-06-06
    189人看过
  •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3-06-13
    22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附带民事诉讼案如何调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利用刑事诉讼程序解决与定罪量刑直接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大多数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以调解得以解决。笔者所在基层法院,2006年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4件,调解结案60件,调解结案率为93.75%;被害人求偿金额236.73万元,因调解结案实际获赔金额216.016万元,实际获赔率91.25%。这不仅充分保障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求偿权的实现,而且因为民事部分得以及时赔偿法定为从轻处罚被告人的酌定情节从而使被告人得以从轻处罚利于被告人认罪伏法,减少了上诉、涉诉信访等案件的发生,节约了诉讼资源,缓和了社会矛盾。但是,由于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特别是该程序中的调解问题,法律规定的较为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在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二
    2023-06-01
    351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是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损害事实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因果联系,这是允许提起附带民事损害赔偿之诉的前提之一。2、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不限于遭受的直接损失。一、因刑事犯罪造成的损失包括哪些刑事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2023-03-07
    431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包括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包括: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有明确的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投资人被骗构成诈骗罪吗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已被定罪的,投资人可以自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退还被诈骗的财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
    2023-03-08
    12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有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只有在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时,才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评价“精神损害事实”应从三方面进行:(1)社会上人们对被害人的不利评价,如被害人名誉受贬低,人物形象受沽污,造成不良影响,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等;(2)给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这既要观察被害人的具体反映,又要根据行为人的侵害状况,按“一般人的观念”衡最被害人可能遭受精神损害的轻重程度;(3)被告人可能造成间接物质损失的不良后果,如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后影响其正常的生产、工作、经营等情况,减少其正常的经济效益等。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看被害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如果存在,就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2、有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犯罪行为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侵权行为,更应当成为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对因其而导致的精神权益的受侵害结
    2023-02-04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么提起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r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r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r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r5、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写法: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的标题应当写明; 2、说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 三、明确具体诉讼请求; 4、原因清晰,逻辑性强,需要结合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什么主体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主体是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和民事诉讼一起提起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4
      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哪些情况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只要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此之外,我们从《刑事诉讼法》中看不出哪些案件的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事实上,许多案件的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受理后会被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法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