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逃跑罪的定义及其与失职的关联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1:40:25 493 人看过

失职导致在押人员逃跑罪是指司法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跑后继续犯罪,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

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会如何量刑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失职如何成为在押人员逃脱罪的定罪因素?
    我国的刑法对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通常是指,由于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触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刑法第400条第2款)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3人次以上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的;4.其他致使
    2023-07-01
    144人看过
  • 在押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一)政治权利1、选举权。2、宗教信仰自由。(二)人身权利1、生命权。2、健康权。3、人格权。(三)民事权利1、财产权。2、婚姻家庭权等。(四)诉讼权利1、辩护权。2、上诉权。3、申诉权。(五)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股民股东拥有哪些权利股民股东有下列权力:1、股东身份权;2、参与决策的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只股份都有表决权;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4、资产收益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纳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利润的5%至10%纳入公司法定公益金;5、退股权;6、知情权;7、优先转让和认购新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
    2023-07-06
    132人看过
  • 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及其相互联系
    1、党员的义务包括:认真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2、党员的权利包括: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论述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反之亦然。法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运作的行为规范。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个人、组织(法人)及国家(作为普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包括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的职权和责任。它明确地告诉人们应该怎样做,必须怎样做;禁止怎样做。必须做的未做,禁止做的做了,就要追究法律责任。所以,立法机关代表人民做这样的规定时,要力求符合客观规律,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
    2023-07-17
    381人看过
  • 取保候审中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是指哪些人
    取保候审的申请人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别:一是已被依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二是他们的合法授权代表,亦即被告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及有监管责任的相关机构;三是作为与被告人密切关系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姊妹等;最后则是指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律师。上述各类人士均享有权利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而具有决策权的专门机关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明确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4-04-27
    348人看过
  • 分析失职在在押人员脱逃罪中的法律责任
    该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判刑规定如何1、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既遂的,具体判刑处罚的规定为: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2023-07-04
    375人看过
  •  造成在押人员逃跑的四要件是什么?
    本文重点阐述了本罪所涉及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是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本罪要求必须出于过失,即疏忽或大意,但必须是明知故犯,故意不能构成本罪。如果成功构成犯罪,则属于私放在押人员罪。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而本罪所必须满足的客观要件包括: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同私放在押人员罪一样,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但这是针对在押人员脱逃这一后果而言的,对于其玩忽职守的行为,则表现为明知故犯。故意不能构
    2023-09-13
    112人看过
  • 哪些是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
    一、在押人员的权利(一)选举权(被法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者除外);(二)人身权利:1、生命权;2、健康权;3、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4、不受体罚和虐待的权利;5、不受超期羁押的权利;6、立功赎罪受奖的权利;7、私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三)诉讼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权;2、辩护权;3、申请回避权;4、上诉权;5、申诉权。(四)检举、控告权。在押人员有权检举和控告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在押人员的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遵守《监规》、《在押人员行为规范》;(三)服从管教;(四)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五)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经营权和利润请求权。现介绍如下: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
    2023-07-17
    226人看过
  •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失职导致在押人员脱逃,具体表现有:(1)未尽职守;(2)未严格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3)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务义务;(4)履行职务义务严重不负责任;(5)其他失职行为;(6)造成严重后果。2、主观方面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因过于自信造成在押人员脱逃。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
    2024-01-15
    151人看过
  • 逃脱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区别
    逃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或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监押场所逃走,脱离监押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逃脱罪的主体是罪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逃脱罪是罪犯实施了逃脱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
    2023-05-31
    387人看过
  • 抵押的定义及其作用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约定,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拍卖的价格优先受偿。有效抵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签订书面抵押协议;2、抵押财产符合有关规定;3、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什么是抵押担保的范围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
    2023-07-04
    88人看过
  • 失职和渎职的区别及其含义。
    失职渎职两者的区别:失职罪不是罪名,是刑法具体规定的一种分类。例如,如果警察看管囚犯,但是囚犯逃跑,那就是失职。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碍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例如,警察故意放犯人走就是渎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失职渎职的量刑标准规定失职渎职的量刑标准是:(1)失职渎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
    2023-07-01
    85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的罪名及其构成要件
    本文介绍的是私放被监管人员罪,该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动机可以是贪赃受贿、包庇同伙、徇亲私情等,但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于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包括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构的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
    2023-10-24
    223人看过
  • 失职责任引发在押人员逃逸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服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新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
    2023-07-05
    83人看过
  • 重婚罪的定义及其涉及的行为有哪些?
    重婚罪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知道他人有配偶并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者知道他人有配偶并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所谓配偶,是指男女有夫,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仍存在的;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夫妻关系因配偶一方死亡而自然消失,那么有配偶的人就不再是所谓的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事实婚姻,以及未经婚姻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重婚罪中被害人指的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2023-07-02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单位职工经济犯罪及与其相关的规定是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31
      《刑法》第30条明确指出:法律规定的单位职工经济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第3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是罪刑法定原则对单位经济犯罪范围的一个基本限制。对于哪些犯罪单位可以构成,不能凭司法人员的主观推断,不能看犯罪行为的实际表现形式,必须严格依照《刑法》的明文规定予以界定。从《刑法》有关条文中不难看出,单位犯罪具有明显的法定性,因此对于那些确实为单位谋取利益,并
    • 公安机关失联人员的法定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报警,疑似失踪,公安局的职责义务是:受理,立案,调查,被告进展情况与结果
    • 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罪有关部门有什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9
      失职使在押人员逃脱罪的刑罚:司法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逃脱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私放在押人员罪及其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
    • 的归责原则及其内在关联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为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归责原则构建了侵权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归责原则对应着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对行为人所强加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就行为人来说,严格责任最重,过错推定次之,过错责任最轻。对受害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