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08:31:19 439 人看过

一、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

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有些案件的审理需要较长时间,而争议的财产有的易于变质腐烂。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处理变卖,折价保存。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比如给付一定的金钱、给付某一物品。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非受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受理申请。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防止因保全错误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而申请人又无力赔偿的情况出现,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虽然无紧急情况,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也应尽快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付诸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申请诉前保全时,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诉前保全向应当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与案件的管辖不同。此时本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因为有采取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并实际采取了财产保全而取得了管辖权;2、申请人起诉也并非只能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而是有选择权。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诉前保全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1、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条,当
    2023-07-05
    461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超过诉讼请求申请解除有哪些条件
    一、诉前财产保全超过诉讼请求申请解除有哪些条件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
    2023-06-03
    136人看过
  • 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
    一、申请诉讼保全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A、申请人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及邮政编码,联络电话。B、申请人为单位的,写明名称、注册地、办公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邮政编码、联络电话。C、写明事实和理由及请求目的。(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和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应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法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担保书(即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四)担保人的身份证明。(五)担保财产的证明依据。(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七)应提供可保全财产、财产所在地等情况。二、保全后多长时间起诉一个月内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
    2023-06-08
    138人看过
  •  诉讼保全申请所需提供的文件有哪些
    这是一份关于诉讼保全提交材料的清单,其中包括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函、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担保函和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将在法院对可能因当事人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时被采取强制措施。以下是根据要求改写后的诉讼保全提交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6.律师事务所函;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8.担保函;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申请诉讼保全需要提供哪些证
    2023-11-11
    216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保全呢,诉讼保全有哪些条件
    一、什么是诉讼保全呢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二、诉讼保全有哪些条件诉讼保全的条件有:1.由当事人提出申请;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3.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三、诉讼保全保险收费标准1.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费率由底到高,平均费率在千分之1.2左右。2.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费率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费率会有所变化。但是具体和财产类保险类似:投保财产险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根据财产总额和投保对象再测算
    2023-07-03
    181人看过
  • 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最高院民一庭:当事人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当事人申请诉讼证据保全,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其一,申请保全的证据在形式上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有意义,即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在形式上具有关联性。至于实质上是否相关联、证明价值大小,属于证据实质审查的问题,并不在人民法院审查证据保全申请考虑之列。其二,证据有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即如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证据将不复存在,或者即使存在也难以调取。其三,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当事人申请的行为,被视为当事人举证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对待,因此,申请行为需要与举证行为一样遵守举证期限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与之相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也
    2024-01-17
    86人看过
  • 离婚诉讼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诉讼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的条件是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子女等行为。禁止令是指由法官签发的令状,主要是禁止被告为一定的行为,禁令救济的具体体现。离婚诉讼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n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n
    2022-07-08
    410人看过
  • 诉讼保全担保的解封有哪些条件
    一、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3、
    2023-04-27
    176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诉前保全诉中财产保全的费用要如何进行缴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
    2023-03-08
    24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向检察院请请抗诉有哪些条件
    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上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逐级报请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或者责成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4、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如果直接发现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是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案件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期限十日。抗诉是检察院不服刑事案件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审理请求。也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请求
    2023-08-15
    18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诉前财产保全条文的条件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诉前财产保全条文的条件有哪些?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二、财产保全的提出证据保全提出的主体。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
    2023-04-16
    167人看过
  • 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有哪些
    一、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没有经过质证的证据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采纳的证据均需要原被告双方质证。司法鉴定产生的结论很有可能会被法院采用,因此司法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均需双方当事人质证进行确认。1、质证程序的启动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2、出庭通知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应在开庭前三日向司法鉴定人送达出庭通知。3、出庭司法鉴定人按出庭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准时出庭,并向法庭提供鉴定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这也可以称之为资格审查程序。首先,审判人员传司法鉴定人到庭;随后,审判人员审查司法鉴定人的身份信息、执业资质等情况;再后,审判长告知出庭作证的权利和义务。4、出庭质证申请出庭作证或质证方首先向鉴定人询问,然后由对方询问,法官只在必要时对鉴定人作一些补充性的询问
    2023-07-18
    430人看过
  • 代位权的诉讼申请条件有哪些
    提起代位权诉讼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一、代位权的构成条件及行使方式有哪些代位权的构成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方式: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二、行使代位权应注意什么问题行使代位权应注意: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到清偿期;2、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3.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事实;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三、行使代位权的条件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023-03-04
    335人看过
  •  诉讼保全申请:法院服务指南
    这段内容讲述了一宗民事诉讼前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申请人需要提供明确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则申请将被驳回。一旦裁定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一、申请采取民事诉讼前财产保全。二、申请人提供明确证据。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诉 前 保 全 需 要 担 保 吗 ? 不 提 供 担 保 会 怎 么 样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涉及案件的重要证据或者价值较大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
    2023-09-03
    5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诉讼保全应向何地法院申请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31条规定,诉前的财产保全应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但法律上并未明文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地,根据上述解释第103条规定及司法实践,我认为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向受理案件所在地法院提起,由受理案件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 申请保全诉讼的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如下: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 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申请条件是哪些,有哪些手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担保公司审查资料,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受理后,担保公司与申请人签署《委托担保合同》; 4、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缴纳担保费用; 5、担保公司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6、案件判决生效,担保公司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与法院解除担保责任。
    •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哪些证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5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 上诉到哪个法院向上级法院申请保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上诉期间保全复议向哪级法院提出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可以借鉴以下内容,向本级法院申请,法院应当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