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府征收未批先占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1:34:54 218 人看过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违反征收土地是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批准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未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司或个人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超过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有土地的,不按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手续批准占有土地的,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许可,使用的土地必须回收,当事人拒绝归还的,非法占有土地论处。非法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造成当事人损失,按法律应承担赔偿责任。第79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80条依法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绝提交土地的,暂时使用土地到期拒绝返还的,或者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命令返还土地,处以罚款。

政府征收土地应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7: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当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遭遇“未经批准先占”时,农民该怎么办
    在征地拆迁领域,土地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长期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大量耕地、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土地未经农用地转用批准,以各种名义和方式进行项目建设,而大多数农民的征收补偿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未经批准先占”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违法占地行为,其中“批准”实际上意味着两个层面,一是农用地转用的批准。二是征地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
    2023-05-08
    373人看过
  • 征收土地审批权由哪一级政府审批
    一、征收土地审批权由哪一级政府审批征收土地的批准权限是由国务院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来进行审批。我国土地征收的审批主体有两级:1.一级是国务院,国务院行使对基本农田、超过35公顷的耕地和超过70公顷的其他土地征地审批权。2.另一级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行使上述三项规定之外的审批权,同时审批必须报国务院备案。二、征收土地审批需要什么材料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2.补充耕地证明;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5.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8.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9.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10.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11.拟占用土地的1/
    2024-02-14
    318人看过
  • 政府土地未征收可以修路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不可以。未征收的土地,有人强行修路,是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024-04-17
    322人看过
  • 面对“未经批准先占”,如何保障农村土地征收权
    1、在征地拆迁领域,土地违法行为长期以来严重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大量耕地、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土地未经农用地转用批准,以各种名义和方式进行项目建设,而大多数农民的征收补偿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未经批准先占”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违法占地行为,其中“批准”实际上意味着两个层面,一是农用地转用的批准。二是征地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
    2023-05-31
    337人看过
  • 县政府未批先占怎么办,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一、县政府未批先占怎么办,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级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如果是违反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二、如何解决政府违法征地现行的行政司法体系,法院的财权、人事权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法院听命于地方政府。在司
    2023-04-13
    291人看过
  • 政府征收的土地怎么过户?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买卖土地,但同时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土地本身土地属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政法征收土地,只要程序合法,该土地就自动过户给国家。政府征收土地程序新规有哪些?1、先补后拆。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
    2023-08-04
    437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 不征税收入
    不一定,政府补贴收入不一定是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收入都应该相应交税,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也有例外,企业从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具有专项用途的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符合无偿性、直接取得资产及非政府投入资本的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一、企业收房屋拆迁款要上税吗土地征收补偿金不征税。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得到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计划购买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其他固定资产,或者审查时没有重置或改良报告书的,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纳入应税所得税中计算企业所得税。另外土地增值税可以依法免缴。二、拆迁企业取得房屋要交税吗拆迁企业所取得的房屋是要交税的,只要我国的企业符合以下的两个条件,所取得的搬迁补偿款可不用在当年确认收入中,根据企业的搬迁进展情况,可在规划搬迁的次年起五年内确认:1、因政府城市
    2023-02-28
    380人看过
  • 土地是先批后征收吗
    法律综合知识
    1、最少要半年以上时间才能够征地;2、征地公告的下发时间应当是在被征收地的人民政府收到征地文件之日起的十天之内,其主要内容是征地的位置、面积、征地的时间、征地补偿以及安置标准等等;3、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征地的补偿内容。如果被征地人民对内容不满的,可以向政府机关进行反映。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2024-05-15
    384人看过
  • 未征收先拍卖土地违法怎样办
    未征收先拍卖土地违法的处理方式有:1、土地未征收先拍卖,属于非法占有土地的行为;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且依据情节给予行政处罚;3、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非法占地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地的;(九)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十)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十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
    2024-04-26
    18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未经政府批准的土地征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县级政府违反征收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省人民政府报告。根据我国法律,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2023-05-31
    93人看过
  • 无审批未补偿先占地政府违法强拆终败诉
    在没有获得征地审批文件,没有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政府一纸通知,要求被征收人限期搬离并交出土地,否则挖掘机所到之处,房屋轰然倒地,被征收人失去家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都曾遭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不少当事人甚至因此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而放弃了维权,然而,两级法院用败诉判决告诉我们:老百姓合法物权神圣不可侵犯。【案起】原告董金柱(化名)为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镇搬倒井村村民,一直在本村居住,并拥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因济南市二环东路南延线工程用地需要。董金柱家房屋位于征收红线范围内,因赔偿未达成一致,董金柱一直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没有搬迁。为了达到逼迫拆迁的目的,2015年12月4日,济南市市中区二环东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联合下发了《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要求董金柱两天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并交出土地,在董金柱没有按照要求腾退土地的
    2024-01-23
    204人看过
  • 汝州政府怎样征收土地的
    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4)方案公告:市
    2023-02-27
    481人看过
  • 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就进行土地征收怎么办
    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政府不发布征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第十五条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政府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十一)认为
    2023-02-28
    222人看过
  • 政府违规征地怎么办征收土地本身是否合法
    征收土地本身合法,政府违规征地不合法,应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政府强行征地可以向
    2024-01-22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政府土地征收应当实行未批先占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6
      依据我国《》的规定,政府违规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审批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 政府征收土地没有任何文件未批先占能拒绝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6
      依据我国《》的规定,政府违规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未经审批的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 农村土地未批先占,政府以什么方式征收?农村土地如何进行拆迁补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0
      这位朋友,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违法,特建议: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政府未批先征以前的房产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30
      县级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如果是违反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 政府未批先征解决方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2
      政府未批先征属于非法征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