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征地补偿费用的法律责任如何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9:04:22 392 人看过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征地补偿费。

(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费。

(三)以其他形式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如巧立名目、假借各种名义或者以弄虚作假的手段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

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上述文章大致就是对企业如何征地这个问题的介绍,企业首先要标准程序,然后才能实施相应的程序。在征地实施程序的时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取得国务院或者是省政府的批准,之后再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方案其中应该包括对于征地的具体补偿措施,这是对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费相关文章
  • 违反土地使用权规定可能触犯的法律责任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运输枪支罪既遂一般判几年非法运输枪支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三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
    2023-07-16
    40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法律法规是如何征税的?
    一、土地使用税法律法规是如何征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征税。二、土地使用税相关法规(一)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
    2024-01-13
    350人看过
  •  土地使用费及补偿规定
    根据国家的需要,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可能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在此过程中,国家向被征收人提供了一定的赔偿。土地被征收的,将有土地征收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也可以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根据国家的需要,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可能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在此过程中,国家向被征收人提供了一定的赔偿。土地被征收的,将有土地征收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征收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可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也可以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土 地 征 收 补 偿 政 策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新政策
    2023-10-05
    175人看过
  • 法律规定果园征用补偿费怎样补偿?
    一、法律规定果园征用补偿费怎样补偿?果园征用补偿费应当是根据土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6~10倍来确定。(一)土地补偿: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二)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如银杏树、葡萄树等),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专家评估确定;(三)预期收益折现补偿:通常依照有权单位专家评估确定;(四)基础设施补偿:按照被搬迁户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立足国情、省情的基础上,综合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文明做法,提出适合合理的土地征收法制体系,完善土
    2024-01-10
    78人看过
  • 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中如何约定补偿费用
    第三章征地补偿和安置。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第十三条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第十四条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
    2023-03-20
    244人看过
  • 如何估算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
    1、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
    2023-07-05
    431人看过
  •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规定判刑
    土地使用权不合法转让怎么处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怎么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可以复制给另一方。也可以重写。双方合同丢失的,无证据证明有期限的租赁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给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合并等原因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从农业用地到建设用地,必须经过政府的土地征收程序,将农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才能用于商业用地。经县级土地部门批准,从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政府土地征收程序,将农村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方可用于商业用地。二、集体土地是否可以买卖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
    2023-06-20
    426人看过
  • 探究征地补偿的法律责任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进行征地活动的,该征地行为无效,已经开发建设的,依法予以查处。第三十二条侵占、挪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用,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三条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四条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地补偿的安置原则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
    2023-07-05
    453人看过
  •  违反规定使用或伪造公章的法律责任
    假公章的使用和伪造可能会带来以下后果:使用假公章可能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承担刑事责任;仅使用假公章而没有伪造行为,则可能涉及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公章和使用公章伪造国家公文的,一般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处理。伪造公章只是伪造公文的手段,伪造公章被伪造公文吸收;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公章的使用和伪造可能会带来以下后果:1.使用假公章可能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造成刑事责任;2.仅使用假公章而没有伪造行为,则可能涉及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公章和使用公章伪造国家公文的,一般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处理。伪造公章只是伪造公文的手段,伪造公章被伪造公文吸收;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9-21
    248人看过
  •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内容
    一、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内容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四种:1.批准文件无效;2.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3.非法批准征用、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4.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条件:1.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2.主体条件: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客体条件: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条件: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怎么量刑处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量刑标准如下:1.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10-26
    398人看过
  •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如何判,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如何判,法律如何规定的?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属于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行为。《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新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新刑法对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
    2024-01-21
    357人看过
  • 怎么管理使用征地补偿费用?
    一、怎么管理使用征地补偿费用?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二、征地补偿费由谁付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等予以公告。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三、如何计算征地补偿
    2022-02-21
    301人看过
  • 违规征收土地责任如何认定
    一、违规征收土地责任如何认定违规征收土地的,法律责任由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土地征收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二)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
    2024-01-10
    189人看过
  • 如何使用征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2、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3、安置人数计算公式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
    2023-07-02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征地补偿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多>

    #征地补偿费
    相关咨询
    • 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的如何补偿?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
    • 征地补偿工作经费使用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
      1.拆迁代理费由街道办事处支付。 2.人员支出支付给招聘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五险一金及现场补贴等。 3.一般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卫生费、邮电费、办公电话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 4.其他公用支出包括工程图纸复印晒图费、专家咨询(评审)费、法律顾问费、交通工具租赁费。 5.其他与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的支出。
    • 国家征用土地要做哪些补偿?补偿费用如何使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有三种:土地补偿,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补偿是补偿给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地上物补偿归地上物所有人。征用方直接与被征用人协商确定补偿额,并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款一般是由征用方将全部补偿款支付给村委会,由村委会负责向被征用人发放安置补偿和地上物补偿。但村委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如有截留可向乡、县政府举报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什么,征地补偿费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①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②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③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
    • 征地后有土地的使用证如何补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0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第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第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第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