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认定的证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1:40:34 435 人看过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危害结果的大小是衡量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区分罪与非罪的客观标准,构成本罪在客观上必须要求发生了病人重伤或死亡的结果。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违章医疗行为对病情的实际作用可以是四种,即有效、无效、反效、直接破坏人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一、医疗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咨询:

网友:怎么区分医疗事故罪和医疗意外?

律师: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0: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属于刑事案件吗?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人员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活动程序中,未尽到身为医务人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造成病员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治疗时机导致病员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这之中需要划清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医务人员不能预料或者不能抗拒的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损害了就诊人员的健康。一般的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而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医务人员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1、对就诊人员的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不及时采取救治措施的;2、严重违反救治规定的;3、就诊错误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因上述几种情况导致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生命健康的,则构成医
    2023-06-28
    40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公安依据什么证据立案?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立案是医疗事故罪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医疗事故刑事案件,应有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在医疗事故罪中,常见的立案材料来源有:受害人及其家人控告、医疗单位或其他人的举报、当事医务人员的自首、卫生行政机关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案件的移交等。一、起诉医疗事故要收集什么证据?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
    2023-06-25
    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案中新证据的认定有效吗
    医疗事故中新证据的认定是有效的,通常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以下几点: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一、医疗事故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
    2023-03-01
    455人看过
  • 我国的医疗事故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所以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意见在补充法官认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在证据分类上应属于鉴定意见的一种。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它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具有的证明力是其他证据种类不能代替的甚至往往对案件的最终判决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法官对鉴定意见不经实质性审查判断而直接采信,很难保证判决的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了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进行审查。这种审查不仅是指形式上的审查而且是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
    2023-03-19
    342人看过
  •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什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一、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什么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
    2023-06-16
    23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案件的重要证据:医疗鉴定
    医患事故案件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认定是否医疗事故及损害后果。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可以在庭审中进行质证,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组成员出庭,由法庭决定是否采信鉴定报告。而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责任的难点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了,案件的实体处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论。由于舆论的广泛宣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其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已经被人们所普遍了解。本文重点阐述医疗过错鉴定,该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
    2023-06-08
    309人看过
  • 医疗纠纷可以同时告医疗事故罪吗,医疗事故罪认定
    一、医疗纠纷可以同时告医疗事故罪吗发生医疗纠纷构成刑事犯罪的,医疗事故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起诉。所以医疗纠纷进行民事赔偿诉讼的,不能同时告医疗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医疗事故罪认定(一)医疗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的界限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2023-04-18
    190人看过
  • 怎样认定医疗事故结论证据效力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内容是确认医疗行为是否有违法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所以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意见在补充法官认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医疗事故司法鉴定在证据分类上应属于鉴定意见的一种。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它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在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所具有的证明力是其他证据种类不能代替的甚至往往对案件的最终判决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法官对鉴定意见不经实质性审查判断而直接采信,很难保证判决的公正性。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29条规定了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进行审查。这种审查不仅是指形式上的审查而且是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
    2023-02-27
    157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与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
    不属于医疗事故有以下情形:(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施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
    2023-07-19
    7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一)手术科室医疗事故的认定
    医疗实践中,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有哪些?手术科室经常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包括:1患者手术前病情危重,来不及手术死亡。2患者病情手术前诊断不明,观察过程中病情突然恶化,抢救无效死亡。3对患者的病情延迟诊断、贻误手术时机而发生重要脏器穿孔、坏死、损伤、功能损害。4术前诊断已明,待手术过程中贻误手术时机,病情突然恶化造成不良后果或患者死亡。5术前病情疑难或复杂,经必须的准备之后才可手术,尽力的准备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或死亡。6术前病情需其他科协助诊断、处理,术中需其他科合作,而手术者没有邀请其他科会诊,术中发生严重后果。7手术中发现术前诊断错误,不应手术。8手术中发现诊断错误,临时更改手术方案或手术部位。9手术中大出血。10手术中造成不应有的神经、器官损伤。11手术中意外死亡。12手术诱发潜在疾病恶化。13手术部位错误。14因各种原因收治非本科患者延误手术或代替其他科手术,发生不良后果。
    2023-06-08
    11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是什么?医疗事故罪详细解释
    1997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条明文规定了医疗事故罪,这一罪名的确立对于保障就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医疗事故的概念不科学界定医疗事故的概念,就不能恰如其分地给医疗事故罪划出一个范围半径,进而也就无法对医疗事故罪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正确的探讨。(一)刑法学上的医疗事故。刑法学意义上的医疗事故不完全同于医学上的医疗事故,因为刑法上医疗事故罪中的医疗事故要求具有“严重损害后果”这一要件。根据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中的“严重损害后果”是指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情形。医疗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犯罪,是否达到这一法定的危害结果是对医疗事故定罪量刑的首要条件,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一个标准。但是,由于对医疗事故造成损害的特殊性缺乏科学统一认识,又没有明确司法标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严重损害后果”的理解分歧较大。1、对“造成就诊
    2023-04-28
    475人看过
  • 什么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案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一、我国现在确有医疗事故罪吗我国是有因医疗事故罪被判刑的,医疗事
    2023-03-13
    376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的证据该如何进行认证
    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下列证据不能单
    2023-06-13
    463人看过
  • 医疗人工智能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什么
    医疗人工智能导致的医疗损害要从两个层面进行责任认定: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医疗人工智能有可能因硬件故障、程序漏洞、深度学习后的自主性等引发医疗事故。法律规定:“责任医师或医疗机构对患者在医疗服务中所受的损害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医疗器械产品缺陷导致的医疗损害,由医疗机构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一、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是什么医疗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问题可以分为两个层面:是否必须确定医疗人工智能法律人格的问题及如何确立医疗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问题。人工智能通过深度学习,逐渐呈现出一些“自主性”的特征。人工智能的民事主体身份的确认是明确其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归责原则等问题的基础。在传统的民法体系中,民事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与国际组织。深度学习的强人工智能机器人是否可以被赋予有限的民事能力,是否能以“机器人”的名义位列民事主体是一个重大
    2023-02-21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罪的定义是什么, 怎么认定医疗事故罪, 怎么处罚医疗事故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医疗事故罪的定义所谓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怎么认定医疗事故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二)客观要件本
    • 医疗事故认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0
      医疗事故认定标准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
    • 认定医疗事故罪有何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0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应当划清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所谓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不能预测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而使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的情况。在医疗意外中,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的身体健康,但医务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不良后果的发生是无法预见和避免的,所以不能构成本罪。 2、应当划清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根据《医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界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责任罪的界限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8
      我国刑法第335条明确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必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可见,要认定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罪,还要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一般认为,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行为中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应尽的医疗职责。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也是相符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