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与附义务赠与应当如何区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14:56 187 人看过

2003年3月5日,某县药监局在检查中发现:2001年7月23日,××医药公司从××制药有限公司(药品产生企业)的药品销售代理人处购进劲根胶囊及劲根胶囊赠品200套,进价为21元,售价为25元。该医药公司到被查之日,已经出售劲根胶囊191盒,剩下9盒,已经搭配无偿赠送的劲根胶囊赠品196盒,剩下4盒。执法人员对剩下的当场作出先行登记保存决定。后经检验,劲根胶囊是合格药品,而劲根胶囊赠品是销售代理人为了促销劲根胶囊而制造的假药。事发后,发现该销售代理人使用的身份证是假的,并逃之夭夭,下落不明。

此案颇受争议,有人认为这种买一送一行为为捆绑销售,有人却认为是附义务赠与行为,有人主张要以产品责任追究XX医药公司责任,有人却认为根据民法主从合同的法理不应当追究。

笔者不禁想,如果这假药造成服用人死亡会有怎么判决呢?前不久有个类似的案子:2006年6月18日,北京市嘉临门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十里堡华堂商场西服特卖场进行卖西服赠送DVD音响活动,许女士的丈夫赵先生拿着中了特等奖的宣传单,花了690元买了一套相思鸟男西服,商场随西服赠送了一套王牌DVD音响。2006年7月16日,许女士在自家东配房门口卫星接收器处触电死亡。

本案诉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以产品质量法追究销售商责任,即将此案件作为产品捆绑销售处理,这案件是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的,但却仍让人无法信服。

为什么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时以附条件赠与处理而有伤亡时又定之以捆绑销售呢,这两者的区分何在呢?

根据相关的解释,捆绑销售是共生营销的一种形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它作为一种跨行业和跨品牌的新型营销方式,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和运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从合同相关文章
  • 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
    释义捆绑销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行为。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是指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应当予以规制的捆绑销售行为,而非《反垄断法》意义上的捆绑交易行为。即,认定是否构成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无需界定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辖对于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做出特别规定,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案件确定管辖。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侵权行为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发生地。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对于捆绑销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法律或司法解释没有做出特别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有关仿冒纠纷等知识
    2023-04-21
    354人看过
  • 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
    一、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和附义务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2、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生效;但如果不履行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六百六十一条【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二、附条件的房产赠与合同范本什么样?
    2023-04-13
    376人看过
  • 捆绑销售的优势
    捆绑销售为什么成为一种流行的营销策略呢?因为它具有以下特别优势:1.捆绑销售可以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学习交流获得学习效应提高营销效率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共享销售队伍来降低销售成本;通过与生产互补产品的企业合作广告降低广告费用。2.服务层次的提高。通过与其他企业共享销售队伍、分销渠道,使顾客能够更方便购买,得到更好的服务,来提高产品的差异性,增强顾客的忠诚度。3.捆绑销售可以达到品牌形象的相互提升。弱势企业可以通过和强势企业的联合捆绑,提高企业产品和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度末日美誉度,从而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强势企业也可以借助其他企业的核心优势互补,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更加完美,顾客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品牌形象也更优化。4.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通过企业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大的虚拟组织,提高企业抗冲击的稳定性。以虚拟的组织模式变零散弱小的船只为强大的航空母舰。5.可以逼近帕累托最优。意大利经
    2023-06-07
    137人看过
  • 捆绑销售模式现法律误区
    从7月23日开始,北京率先执行牛奶取消捆绑销售等行业自律公约。但对花样繁多的捆绑销售合法与否在法律上并无定论。当捆绑销售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谁将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捆绑销售怎样走出困境?捆绑销售花样多激烈的市场竞争让商家们绞尽了脑汁,各种促销手段频频亮相。而捆绑销售作为商家的一种促售方式已屡见不鲜,小到日用品大到房屋、家用电器,形形色色的商品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捆绑销售现象:出售房屋时搭售车库,牛奶捆绑小碗、洗发水捆着梳子从形式上看,捆绑销售的商品可分为两大类:同类商品捆绑销售;不同类商品搭售。一般采用这种类似买二送一销售方式的商品,往往是生活中必需、而且是可以长时间使用的商品。比如,肥皂、洗衣粉、牛奶等。更多的情况下,商家并不是简单地把同一种商品捆绑销售。在商场里我们经常看到牙膏和牙刷捆绑在一起,沐浴露和毛巾捆绑在一起,音箱则和耳机捆绑在一起等等,而且很多挨不上边的东西也捆在一起
    2023-06-07
    128人看过
  • 捆绑销售是否违法
    4S店强制卖车险不少消费者都反应说很多汽车4S店现在都强制卖车险,在哪家4S店买车就得在那家店一起把车险也买了。而4S店强制买保险的理由是在店里上保险理赔比较方便。难道不在店里买保险理赔就难了吗,那么保险公司把分部开到卖汽车的店里了吗。捆绑销售是否违法?律师解答:目前4S店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较为密切,这种合作某种程度上给投保车主带来理赔、维修的方便。但要求顾客必须在4S店购买保险,涉嫌强制搭售,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者的权利中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则明确在第十二条中把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表面
    2023-04-21
    334人看过
  • 期权赠与合同中权利义务如何区分?
    (一)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是: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2、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是: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通用版期权赠与合同范本<p>甲方:________
    2023-07-24
    112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中所附条件与义务范围区别
    实践中,赠与方在赠与财产时往往会在赠与合同内容中约定一定条件或义务要求受赠方接受财产时履行,但在赠与合同中附加条件与约定义务早某种范围中存在交叉、融合态势,因此有必要区别赠与合同中附条件和附义务的区别:能够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不确定、合法的事实。在附条件赠与中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义务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合同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且赠与人已经履行给付义务后,由受赠人履行的附随于赠与人履行给付行为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一、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吗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非其存在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的情形。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
    2023-04-04
    105人看过
  • 关于附义务的赠与有何规定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义务,是指法定或当事人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规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附义务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或属于“履行不能”时,附义务内容无效。但其不影响赠与赠与合同的效力。律师补充: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2023-05-06
    306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以及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一、赠与合同附义务是什么意思赠与合同附义务的意思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二、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三、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
    2023-03-14
    329人看过
  • 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
    赠与合同附义务的特征在于: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无不可。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约定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还可以约定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一、与财产赠与有关的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
    2023-06-23
    479人看过
  • 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即所附义务应该是非法定义务。2、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即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先履行义务才能接受赠与。3、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不得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赠与合同无效。4、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一、受赠人不
    2023-04-03
    404人看过
  • 捆绑销售产品的条件
    不是所有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都能随意地捆绑在一起。捆绑销售要达到1+l>2的效果取决于两种商品的协调和相互促进,而不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所以,捆绑销售的成功依赖于下列条件:1.捆绑销售产品的互补性。联合捆绑销售的产品最好是互补性产品。在捆绑销售中具有战略性的互补产品具有两个特点:第一,他们在销售中被联系在一起或可以被联系在一起;第二,他们对彼此的竞争地位有显著影响。互补产品的关税,使得顾客将他们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综合地而不是单独地衡量他们的功能,或者把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来衡量购买使用成本。所以,产品的互补性越强,则消费者完全有理由在购买~件产品的同时,会需要另一种产品。这就消除了捆绑销售时的强行搭配之嫌。那么,捆绑的优惠促销就成为了一种真正的动力而不是阻力。根据交叉弹性理论,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和它的互补产品的价格是反方向变化的,那么,捆绑产品的降价能刺激彼此的需求,达到相互促进的效果。相反,假如
    2023-06-07
    252人看过
  • 撤销附义务赠与权的方法是什么?
    受赠人已履行全部义务的,赠与人不再享有撤销权。赠与人部分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只能在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提出撤销权诉讼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
    2023-08-04
    117人看过
  • 赠与能不能附义务生效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财产后,受赠人应依约履行其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或者撤销赠与。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023-08-12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合同
    词条

    从合同是指在法律上与主合同相互关联,并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的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在主合同成立后,其从合同才成立,而且其存在是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受到主合同的制约。... 更多>

    #从合同
    相关咨询
    • 附义务赠与和赠与合同怎样区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2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 附义务的赠与有何特征,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附义务的赠与有何特征附义务的赠与,也称附负担的赠与,是指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与不同于一般的赠与,而属一种特殊的赠与。其特征在于: 1.一般的赠与,受赠人仅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不承担任何义务。而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 2.附义务的赠与,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与财产的价值。 3.一般情况下,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
    • 购房者能与开发商捆绑销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为了规避政府出台的限价政策,很多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强制性要求签订装修合同或者捆绑车位。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后,应当履行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得为认购协议的履行,人为设置前提条件等障碍,若认购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而人为设置捆绑车位、捆绑装修等捆绑销售的前置条件,或者要求购房者先支付购房款全款、首付款等,购房者均可以拒绝,且可以要求按照约定日期磋商、签订正式合同。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 怎么区分赠与合同撤销与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在交付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特殊的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或经过公证的)在交付前也不得随意撤销;对于赠与合同,如果已经交付了部分或全部赠与物,如果发生了法定的四种事由,是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物的;比如:甲承诺赠送给乙5000元,已经交付3000元,后来乙和甲之子发生纠纷把甲之子打成重伤,此时甲就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并要求乙返还3000元。对于赠与合同,不管一般还是特殊,如
    • 附义务赠与是什么意思附义务赠与详细解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附义务赠与是指什么 附义务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对于赠予人或者第三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又称附负担的赠与。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赠与物后,受赠人应当履行所负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所附的义务,赠与人有权请求其履行或者撤销赠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赠与自始不发生效力,受赠人应将赠与物返还赠与人。如果所附的义务非因受赠人的事由不能履行或者不必要履行的,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