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友作担保被判连带还款7.8万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11:31 445 人看过

市民林某二年前为朋友办理信用卡作担保,岂料朋友恶意透支银行巨款后不见了人影。前不久银行将恶意透支的江某告上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恶意透支款及利息7.8万余元,并要求担保人林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昨天,法院一审判决林某对江某欠下的巨额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由于江某下落不明,林某这钱也就还定了。

2002年2月14日,市民江某向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江某的朋友林某为其作了担保。江某在办理信用卡的同时,还向银行贷款1.45万元,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还贷方式为从信用卡账户支付,担保人也是林某。

江某持卡透支消费后,一直没有按照协议还款,林某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履行还款责任。根据江某与银行方面签订的协议,江某共欠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逾期还款利息及延滞金合计74847元,未还消费贷款3196.60元,两项共计78043.60元。就这样,银行将江某诉至法院,要求他归还全部款项,同时要求林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要求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某、林某与银行之间形成的债权关系是本人真实意见的表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被告江某应当按照约定偿还信用卡透支和消费贷款欠款给原告。由于被告江某未按照消费借款合同约定偿还欠款,原告按照约定从被告江某的信用卡透支支取相应数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对此产生的信用卡透支欠款,应由被告江某偿还,林某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中江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0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债主强逼男子跳河“袖手旁观”被判赔7.8万元
    常州一男子李某为逃避债主的强逼,跳入冰冷的河中逃生,债主和同伙却袖手旁观,结果李某被淹死。辖区派出所认为两名讨债人的行为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检察机关认为两讨债人袖手旁观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故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死者亲属在2004年7月2日将两讨债人起诉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30万余元(本报在2004年7月12日曾作过报道)。近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袖手旁观案。法院认为,两被告对李某的死亡应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死者家属7.8万余元。被人逼债跳入大运河常州人李某与张某之间存在债务关系,李某当时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张某多次催要无着。2001年1月12日下午,张某意外得知李某当晚将在常州一家歌舞厅活动的消息后,带领杨某等人驱车赶到该歌舞厅门口堵截。正在门口的李某拔腿就跑;张某等人则紧追不舍;由于天色已晚,李某又不熟悉路况,为了摆脱追赶,在逃到大运河边时就
    2023-06-07
    141人看过
  • 替朋友担保借款朋友"人间蒸发"担保人承担责任
    [受理法院]: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08年10月16日[裁判字号]:(2008)遂川民初字第xx号[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情摘要]:碍于朋友情面,竟以投保的人寿保单替其借款作担保,不料却背上几万元巨额债务。10月16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被告金遂华偿还原告饶用华借款4万元,并按约定的1。8%月利率支付借款利息,被告周期光、明连英以其投保的人寿保险红利发两全保险保单上的财产权利承担质押担保责任。[案例正文]:碍于朋友情面,竟以投保的人寿保单替其借款作担保,不料却背上几万元巨额债务。10月16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被告金遂华偿还原告饶用华借款4万元,并按约定的1。8%月利率支付借款利息,被告周期光、明连英以其投保的人寿保险红利发两全保险保单上的财
    2023-06-05
    455人看过
  • 为揽友情四处担保,被判偿还20万
    借款人无钱偿还,担保人代为还款,这是近年来发生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尴尬现象。(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杨荣光是沛县一家小公司的老板,几年来公司业务一直蒸蒸日上,平日也积攒了一些钱财。因为工作关系,杨荣光经常接触到社会上各方面的人,而杨荣光又是个爱交朋友的性子,只要是朋友,无论吃喝烟酒都是杨荣光招待,久而久之,杨荣光被圈内人称作杨财主。朋友一多,自然就很难保证质量,虽然知道很多人打着交朋友的幌子来找自己,但讲义气的杨荣光还是尽力维持着朋友的状态。但是有一点杨荣光始终坚持,那就是不借钱。朋友借钱有借无还,杨荣光深知其理,但很多情况下事情依旧还是会回到钱的问题上来。每次朋友借钱,杨荣光都拒绝的很坚决,但如此一来难免会影响到感情,这很让杨荣光苦恼。一个偶然的机会,杨荣光的朋友王君找到他,想请杨荣光为其提供担保向银行借贷50万元,杨荣光想着担保并非借钱,就答应了。过了不久,王君生意成功,顺利把贷款还清。成功
    2023-06-08
    223人看过
  • 抵押贷款中的连带担保是一般还是连带负责担保的?
    一般承担连带担保。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一、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的区别有哪些一般保
    2023-06-23
    422人看过
  • 儿子借款父亲签名作保被判连带清偿
    儿子向他人借款6.33万元,父亲储老先生在借条上签名保证。尽管储老先生后来一再强调此事与己无关,但已为时已晚。3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在判决储先生还款的基础上,还判决其父亲储老先生对儿子的6.33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6年12月23日,储先生向陈小姐借款6.55万元,并在借条上明确写明:今借陈小姐6.55万元。现决定分两次归还,第一笔于2007年元月20日归还4万元;第二笔于2007年2月底归还2.55万元。到时不还,后果自负。借条上有其父亲储老先生的签名。后来,储家父子共向陈小姐归还了2200元,其中包括储老先生的还款1500元,但尚有6.33万元今未归还。今年2月26日,陈小姐将这对父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储先生归还借款6.33万元,其父亲储老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储老先生在法庭审理时辩称,因陈小姐多次到他家来催讨钱款,才知道儿子借款的事情。2006年12月22日下午,
    2023-06-05
    204人看过
  • 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负有连带责任吗
    一、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负有连带责任吗担保人对债务偿还是不是负连带责任,要看合同是不是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什么高空坠物连带责任是指共同侵权情况下,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三、补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区别(一)补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区别1、首先明确,补充连带责任,是指连带责任人之间责任的承担有先后顺序,只有在第一责任人不承担或不能承担的情况下,其他责任人才承担连带责任。而补充责任,是不真正连
    2023-05-03
    377人看过
  • 公司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尽管之前已经有过一些提示性公告,但XX集团破产的消息还是让投资者们觉得颇为突兀。XX股份周五公告,9月4日,公司收到XX集团转来的浙江省玉环县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认为:XX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破产法》相关规定,受理申请人XX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在此之前,公司曾数次公告控股股东股权遭到冻结并陷入诉讼的情况,但没人想到大股东突然就要破产了。与此同时,XX股份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9月2日,公司收到一纸广东省普宁市法院邮寄来的民事判决书,裁定XX集团应付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2000万元,蔡YY(实际控制人)、蔡Z(蔡YY之女)、浙江XX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且受蔡YY控制)、XX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受蔡YY控制)、XX股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在于,上市公司称,在收到该民事判决书之前,公司从未收到与本案相关任何法律文件,公司及公司董
    2023-06-06
    179人看过
  • 被告出售两房,担保人连带还清
    卢的老家在嘉定安亭,他因搬迁取得了配套商品房的购买权。2004年10月30日,卢某与金某夫妇高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房屋拆迁后取得的配套安置房权利转让给金某夫妇,金某夫妇为此支付了2.5万元。协议签订后,金某夫妇先后向陆某支付了过户费2.01万元。2004年12月27日,卢某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中注明该商品房总价为668891元。夫妻俩以陆某的名义支付了7.4万元首付。然而,在金某夫妇不知情的情况下,陆某将房屋转让给了第三人。当金先生夫妇发现第三人实际使用了房子时。金某夫妇别无选择,只能与陆某夫妇及第三人协商退出转让关系。房屋属于第三人,但陆先生夫妇应退还金先生夫妇支付的过户费,并支付购房首付款。由于吕某此时无力还款,第三人代吕某退还了购房款7万元,剩余款项由其朋友张某开具,张某保证于2005年8月30日付清。到了约定的期限,陆某和张某未能履行付款义务,金
    2023-05-08
    185人看过
  • 好友担保到期替还贷法院速判保护诚信人
    中国法院网讯1月22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原告担保人王某胜诉。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12月11日,因被告秦某在市区某黄金位置开一小吃店,好友王某与郑某为其共同担保向日照市岚山区某农村信用合作社借款。而被告秦某借款后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且久拖拒还款,王某无奈之下代被告秦某偿还本息共计6416.31元。王某承担保证责任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秦某偿还代其归还的借款本息。法院认为,被告秦某作为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及时归还债权人借款本息,原告王某因此为其清偿了借款本息共计6416.31元,履行了保证责任,故原告享有对该部分保证债务履行的追偿权。据此,法院迅速作出判决,判决被告秦某于三日内给付原告王某为其代履行的借款本息6416.31元。
    2023-06-09
    3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替被担保人还款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一、合同诈骗需要担保人吗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犯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担保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担保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担保人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担保人只需要在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的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二、贷款10万是否需要担保人借款人自身有稳定收入,具有还债能力的,贷款10万不需要担保人。保证担保债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2023-02-04
    108人看过
  • 置业公司为他人作借款担保因借款未还承担连带责任
    [受理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一审[裁判时间]:[裁判字号]:[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案情摘要]: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件因保证合同引发的案件。法院判令被告北京某置业发展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石景山区支行借款二百万元及利息。经查,2003年5月27日,农行石景山区支[案例正文]: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件因保证合同引发的案件。法院判令被告北京某置业发展公司给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石景山区支行借款二百万元及利息。经查,2003年5月27日,农行石景山区支行与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技术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技术公司向农行石景山区支行借款200万元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年利率。同日,农行石景山区支行与北京某置业公司签订以上述《借款合同》为主合同的《保证合同》,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分别为中期流动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保
    2023-06-05
    51人看过
  • 被告一、二应当依法连带承担该2万元借款及银行利息
    被告一、二系夫妻关系(在借款时),借款也主要用于家庭开支,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当共同清偿。在其中一方不能清偿时,另一方连带清偿该债务,同时,在被告一到期不能清偿的情况下,依法应当承担该借款利息。在一方清偿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清偿。一、夫妻共同债务清偿是属于法律的什么范围?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程序主要有:(1)债权人不得就债务人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有权向夫妻双方或一方主张权利,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
    2023-03-12
    376人看过
  • 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一般承担连带担保。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一、贷款人无力偿还的,担保人能负担连带责任吗
    2023-04-03
    381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信用担保需要还款吗
    1、担保人以个人信用承担连带责任的,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要还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
    2023-03-02
    26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替人担保怎么分担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3
      为他人担保时,区分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的方法: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然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夫妻一方替人担保欠款不还连带另一方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夫妻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对于担保的债务,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 骗十万, 连带万元,怎么判刑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9
      诈骗数额巨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
    • 替人担保一万元一个月还能借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
    • 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负有连带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4
      1、担保人对债务偿还是不是负连带责任,要看合同是不是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