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中的若干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43:13 340 人看过

一、股东变更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出资的应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但转让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是否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的影响,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满足当事人约定的附款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认可其效力。理由如下:

1、公司法并没有象民法典那样将登记视为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要件;

2、从股东名册的性质来说,股东名册主要是解决公司和股东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一方面,公司以名册上为基准确认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将产生免责的效力,另一方面,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资格的充分表面证据,股东据此可对抗公司、行使股东权。转让股权的目的是使他人取得股东权,有无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是转让合同的履行问题,对作为原因行为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受让人因他方原因没有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的,受让方有权要求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从工商登记的功能来说,工商登记并无创设股东资格的效果,它仅具有对社会公众的证权功能,其主要是调整公司、股东与第三人间的关系。况且依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东已变更后由公司而非转让人负责办理,由此可以看出,是否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不仅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而且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对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一方有权要求公司补办,但不能要求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名义出资人与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假名出资,是指以他人名义向公司出资,在司法实践中,假名出资引起纠纷时有发生,在处理类似纠纷时,要分清不同的法律关系:

一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关系。实际出资人出于赠与或其他目的与名义出资人订有合同,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赠与或者有关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二是名义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与公司间的关系,在这层法律关系里,主要确认谁是公司的股东。名义出资人一般记载于股东名册,因股东名册主要是规范股东与公司间的关系,它是证明股东身份的表面证据,公司以股东名册为依据,确认股东资格和股东权,认定盈余分配权,表决权等。即便股东名册上股东非真正股东,亦可免除公司责任,故除非有相反证据,名义出资人以股东名册记载为据,主张股东身份,应得支持。例外:如有证据表明,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且能证明公司已经认可实际出资人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事项,可认定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身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二)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一、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吗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意义上的债权意义广泛,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欠钱。债务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可以简单地表达为要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权转让是将上述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是转让人,第三人是受让人。债权转让在双方达成协议时具有法律效力,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新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转让,又称债务承
    2023-04-12
    27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的分析与认定——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始被告、反诉原告):**美视电力工业公司,住所地:深圳市深南路1027号新城大厦西座18层。法定代表人:马建一,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梅,**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许*斌,**高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始原告、反诉被告):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南岗衡山路12号。法定代表人:刘*亭,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刚、赵*良,该公司职员。原审第三人:海南八所电厂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滨海西路88号。法定代表人:马建一,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梅,**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二、基本案情1994年6月8日,海南省证券委员会以琼证(1994)35号文《关于新建设立**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并定向募集股份的批复》。内容:同意由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等10家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
    2023-03-23
    5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相关规定
    我国限制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企业,要求其投资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无利润可分配,且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合资他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同意,这是前置条件。此外,股权转让不得改变企业的外资性质。需要满足以下限制:1.境外债务人不能在国内拥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境外债务人投资兴办的合资、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无利润可分配。3.股权转让必须征得合资他方或其他股东的同意。4.必须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同意,这是前置条件。5.股权转让不得改变企业的外资性质。跨国公司股权转让跨国公司股权转让是指一个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转移。这种转让可能包括股权的出售、收购或合并。在进行跨国公司股权转让时,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这是确保股权转让合法
    2023-10-23
    95人看过
  • 股权转让问题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1、股东私自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权转让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股权转让问题研究(二)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近80%是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总权益的1/3和总利润的1/4集中在上市公司,国有股的转让对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从已发生国有股权转让的案例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而这些正是需要被我们认识和加以改善的方面。第一,国有股权转让政策不稳定,转让程序不明确,使国有股转让通道不畅,影响上市公司重组,由于国有股权的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转移,稍有不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国有股权管理部门对转让国有股权的批准十分慎重,
    2023-08-11
    207人看过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第一,国有股权转让政策不稳定,转让程序不明确,使国有股转让通道不畅,影响上市公司重组。由于国有股权的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转移,稍有不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国有股权管理部门对转让国有股权的批准十分慎重,尤其是涉及国有股权性质变动,流向私有部门时更是难上加难。有的公司协议转让国有股权,等待了两三年也杳无音信。很多转让协议没在约定的时间内得到批准,受让双方被迫中止协议.国有股权转让受阻,不仅阻碍了国有股权的流动和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同时国有资产的不能正常流动和产生效益,退市后的壳资源也大打折扣。因此,新的国资管理模式建立起来以后,面临加快国有股权转让的审批速度以及规范国有股转让规则的新任务,既要体现政府的导向性,更要体现国有股权转让的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以提高国有股权转让的效率。第二,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定价问题。理论上来看,国有股协议转让价格包括估价和定价两个过程。估
    2023-04-29
    56人看过
  • “干股”股东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
    “干股”股东的股权转让对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有何影响?“干股”股东是指具有股东的正式特征,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干股”大多是基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馈赠而形成的。其出资可以由其他股东缴纳,也可以不缴纳,也可以不足额缴纳。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参照上述空股、出资不足的公司股东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处理股东和公司规定对股权转让有特殊限制,您可以参考上述股东大会关于股东间限制性股权的决议,决定公司将以干股或技术股的形式奖励经理或技术人员,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中提取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其有效性。该条款承认干股和技术股存在的合法性,且不得通过转让干股和科技股股东的股权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干股股权转让协议样本干股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本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甲方与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万元注册资本,
    2023-05-07
    126人看过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是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是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1.
    2022-06-27
    7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纠纷若干问题研究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民事主体,如同自然人生命体一样,有其产生、成长、衰老、直至终止的自然过程。但公司的终止又与自然人的死亡有着迥然的差异。由于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民事主体,其取得权利能力的方式与自然人有着迥然的差异,这就决定了公司在终止时应当进行与自然人死亡后迥然不同的清算程序。但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制度相当简陋,有些条文缺乏刚性和可操作性,无法促使清算主体积极履行清算义务,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机制无法正常、有效运作,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公司清算程序是公司有序退市的必经程序,必须予以规范。而且所有的企业退市都应予以规范,法律应针对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企业清算制度。现笔者仅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清算制度作为研究对象,针对当前审判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非破产清算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和争议,在重新厘清公司清算的目的、条件等要素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2023-05-03
    251人看过
  • 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的效力存在哪些问题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何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单独规定。实际上,它赋予了股东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权利。但《公司法》未对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限制与法定限制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情形如何协调处理作进一步规定,当事人违反公司章程限制的,如何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公司章程可以限制的范围很广,但限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应过于严格,不能使股权转让极为困难或不可能,更不能禁止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虽然没有直接禁止股权转让,但股权转让不能通过设立其他条件和程序来实现,这是变相禁止股权转让自由,应当认定为无效。公司章程可以比《公司法》的限制更严格,但不能比新《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宽或低。公司法所规定的限制性条款是公司法的基本要求或最低条件。公司章程的限制比《公司法》的规定更为严格,根据公司章程进行的转让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允许公司章程制定比《
    2023-05-07
    203人看过
  •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若干问题有哪些
    保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约行为(损害理由)开始起三年为诉讼时效,如果合同一直未履行,从合同中规定的履行时间开始计算三年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4-04-19
    283人看过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法律问题
    【内容提要】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组建,运作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问题,这些问题在现行法律,法规中虽有相关规定,但不很完善。本为针对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外资股的股权比例,组织机构等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比例一.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问题1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确定。结合《公司法》第75条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6条,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如果采取募集设立则发起人可少于5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且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这里就存在外国股东作为发起人的界定问题。首先,对于发起人的国籍,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这在实践中会难以操作。例如无国籍人问题。无国籍人既然可以成为国际投资主体,应该可以成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并以其所住地或居
    2023-06-09
    162人看过
  • 结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注意的相关问题1.股权转让因受让人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条件1.股东之间的股权相互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协议,这类股权转让不受限制,无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或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批准。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应当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法》充分尊重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的,直接适用本特别规定。因此,公司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行为进行特别限制第二,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1.经股东同意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股份,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
    2023-05-07
    200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中设立清算组的若干法律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有限公司因解散事由解散的,公司股东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是《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组成的基本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公司准入制度越来越宽松,相关法律法规也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公司主体的退出机制,特别是有关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略显薄弱。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关系到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和股东的利益,清算组的组成直接关系到依法清算事务的顺利进行。正因为如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19日公布并实施了《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条》),对理解和适用公司解散清算具有指导意义。本文试图从实务操作的角度,对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中清算组组成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下未作具体说明,以下简称清算组),“公
    2023-05-07
    11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通常经过以下程序: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需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无需股东会表决同意。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合并、出售等,均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低于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转让手续必须经中国股东上级批准,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5、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变更公司股东名册,注销原股东名册等。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新修订的章程和出资变更。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合格董事组成。与股东不同,任何人只要拥有公司股份就
    2023-08-07
    7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以实现公司股东权利的转移的行为。包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两种方式。当股东决定股权转让时,可能会涉及到股份变更、权利变更、权益变动等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更多>

    #公司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如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有如下四种: (一)协议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可以转让股东的股权,但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
    •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中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3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1
      导读: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一般情况下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为授权性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符合新《公司法》保护股权自由转让 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一般情况下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为授权性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符合新《公司法》保护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中,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主要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5
      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此类诉讼又包括: 1、股权转让合同的违约之诉,主要是转受让双方当事人就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之履行和权利之实现而发生的争执; 2、股权转让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主要是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合同违法、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3、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假冒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受让公司股权而
    •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2
      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是很常见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收问题有哪些?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博超律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