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定:建筑施工合同的专属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4:01:13 90 人看过

建筑施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因建筑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属于因不动产纠纷,应当由相应的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建筑物已登记的,应当以建筑物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建筑物未登记的,应当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当事人确定所在地后,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申请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并且确实由本院管辖的,会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还要吗?

建筑施工合同必须备案。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一)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二)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三)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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