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解释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7:19:45 433 人看过

一、票据法解释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索权的对象限定在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的范围内,也就是说,追索权只能向前手行使。向前手行使追索权,不受顺序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向自己的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向其中的某一前手或者同时向部分、全部前手行使追索权。

二、票据行为有哪些法律特征

1.要式性。票据行为必须在票据证券上载明法定的事项,且不得任意变更。

2.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实质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被撤销而受影响,持票人在请求付款时必须对票据行为的有效性提出证明而不必对票据的原因关系举证。

3.文义性。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依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定,对票据行为的解释也应按照票据上的文义进行。票据的文义,决定票据权利和票据债务的范围和最高限度。

4.独立性。已具备基本形式要件的票据,在其上所作的各个票据行为各自独立发生效力,不因其他票据行为的无效或瑕疵而受影响。票据行为的这一独立性特征,与一般的法律行为不同。

三、骗取票据承兑怎么判刑

骗取票据承兑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对哪些情形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一、民事诉讼中对哪些情形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二、解决民事争议的四种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第一,协商解决。双
    2023-06-03
    113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情况,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情况有: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二、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
    2023-06-19
    8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些什么手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手续:1.当事人应当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2.移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3.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023-07-17
    163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受理的三种情况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六种情况下可以依法免除刑事处罚:(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4)被胁迫参加犯罪;(5)犯罪预备、未遂、中止;(6)自首。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过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不予受理的案件类型在法律中,检察院不受理案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二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果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那就意味着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检察院不能再对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就意味着检察院不能确定犯罪行为是否存在,也不能确定是谁犯罪的,因此不能对犯罪行为进行起诉。根据上述情况,检察院不会接受案件的处理,主要是因
    2023-11-22
    335人看过
  • 离婚时法院不予判定哪些情况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形主要是因为没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情形法院会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财产的分割就需要先认定清楚哪些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不同的财产所分配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于双方当事人,只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23-08-15
    264人看过
  • 有哪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不予受理,法院认为
    1、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医学会不接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纠纷与多个医疗机构有关,其中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受理的、医疗事故纠纷已经由人民法院协商或判决的、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委托的除外)、非法医疗造成患者健康损害的、不或者不支付鉴定费的、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况下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程序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
    2023-08-05
    478人看过
  • 12315不予受理的情况
    一、12315不予受理的情况(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二、12315拨打情形1、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
    2023-05-28
    56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二、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的处理办法是: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
    2023-04-24
    159人看过
  • 婚姻家庭中以哪些为依据的,法院不予受理离婚案件
    一、婚姻家庭中以哪些为依据的,法院不予受理离婚案件1、一般情况下,要是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在一些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中,还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2、要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的一方想要提出离婚的,本着对女性生养的保护,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离婚请求的。但是要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以外,以及女方想要离婚的也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
    2023-06-28
    1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哪些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不予受理以下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就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而提起的诉讼;就行政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以及就行政奖惩、任免等决定而提起的诉讼等。一、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是(1)诉讼主体具有涉外性。即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原告或第三人)中有外国人。行政诉讼的原告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人;第三人虽未起诉,但也同样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有利害关系的人,他们都处于当事人的地位。原告和第三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方能构成涉外诉讼,这也是涉外行政诉讼最基本的特征。这里所说的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国籍不明的人以及外国企业、外国组织等。关于,当事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居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不属于涉外行政诉讼,但考虑到这三个地区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到他们的行政诉讼案件时,应参照涉外行政诉讼的规定办理。
    2023-06-26
    303人看过
  • 哪些票据纠纷案件法院应依法受理?
    1、使票据权利或者票据法上的非票据权利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2、照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即出票人)以在票据未转让时的基础关系违法、双方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持票人应付对价而未付对价为由,要求返还票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3、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汇票、支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以背书人为被告行使追索权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4、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3-06-06
    469人看过
  • 理解无法假释的情况
    不得假释的情形如下:1、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刑法中假释如何理解,假释的法定程序是什么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依照减刑程序进行。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
    2023-07-05
    56人看过
  • 不予受理精神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若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除上述人员外,对其他人提起的,不予受理。精神赔偿金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
    2023-07-19
    157人看过
  • 对法院不予受理的劳动仲裁事项,法院是否可以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管辖,作出不受理、不驳回起诉的书面裁定。为摆脱企业困难,批发站向当地政府申请改制,计划改制为内部职工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获得政府批准。此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了批发站提交的安置方案,其中规定了职工的各项安置费用。但此后,桂林一家批发站一直没有变为内部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反,原批发站高管卓某、宋某、王某作为自然人股东,共出资80万元在桂林成立了一家在工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当地国资委下发文件,将桂林一家批发站的国有资产转让给桂林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转移后,原批发站工作人员的安置方案一直没有落实。由于安置费没有落实,赖某多次未能向企业和政府反映,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05-07
    4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大概会有哪些情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不予受理的法律特征: 1、只能发生在案件立案之前; 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程序上的起诉权的否定; 3、只能适用书面形式; 4、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 5、上诉期限为10天。
    • 法院不受理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法院不受理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6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
    • 专利申请中的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8
      下列情形下不予受理专利申请: 1、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未使用中文、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 2、材料不齐全的; 3、外国人未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
    • 假释法院不批哪些情况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8
      报假释是当前改造形势需求,不需要关系!!!符合条件就可以呈报!!! 假释是监狱审批,报法院裁定 监狱公示是指监狱审核条件已经符合,公示期内没有警察或者犯人提出异议,就可以顺利报到法院,另外一半公示到法院下达假释裁定书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
    • 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27
      申请撤回强制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债权人依法申请公司强制清算,但债权人持有债权的时间已超过诉讼时效,除债务人自愿履行外,对其申请不予受理。 2、股东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但无法提供公司账册及其他重要文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申请股东有确切证据证明为参与公司经营,非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除外。 3、法院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股东再次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的,法院不予受理。 风险提示:案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