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是否具有犯罪免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20:14:12 299 人看过

贪污罪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3、特赦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有效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什么是贪污罪认定贪污罪的标准有哪些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0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赦免相关文章
  • 贪污受贿5000元是否犯罪
    贪污受贿5000元犯罪,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一、怎么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一、主体方面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即公职人员。二、客观方面单位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集体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受贿罪是利用个人的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三、客体方面单位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受贿罪侵犯的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四、主观方面单位受贿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
    2023-04-02
    269人看过
  • 贪污罪有犯罪中止吗
    一、中止鉴定的条件有哪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鉴定期限的,应当中止鉴定:1、受检人或者其他受检物处于不稳定状态,影响鉴定结论的;2、受检人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检验的;3、因特殊检验需预约时间或者等待检验结果的;4、须补充鉴定材料的。二、终止鉴定的条件包括什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鉴定:1、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2、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3、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4、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在规定期限内,鉴定人因鉴定中止、终结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办理延长期限或者终结手续。司法鉴定机构对是否中止、终结应当做出决定。做出中止、终结决定的,应当函告委托人。三、终止鉴定常发生于以下情形:1、当事人拒绝配合,无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终止本次鉴定,由医学会告知移交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共同委托鉴定的双方当事人,说
    2023-06-18
    160人看过
  • 贪污罪有单位犯罪吗
    没有。贪污犯罪所涉及到的贪污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些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贪污罪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并不包括单位。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
    2023-06-12
    127人看过
  • 贪污罪有单位犯罪吗
    没有。贪污犯罪所涉及到的贪污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些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贪污罪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并不包括单位。一、诈骗罪属于职务犯罪吗诈骗罪不算职务犯罪。在刑法体系中,诈骗罪属于财产类犯罪。职务犯罪对于犯罪主体有主体要求。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贪污罪对于犯罪主体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要求。而诈骗罪并无此要求。诈骗罪仅对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有所规定。二、贪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贪污罪构成要件是: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2、侵犯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
    2023-04-07
    296人看过
  • 贪污罪有没有单位犯罪?
    贪污罪没有单位犯罪,因为贪污罪有特定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犯罪。《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
    2023-03-16
    471人看过
  • 贪污罪有没有单位犯罪?
    一、贪污罪有没有单位犯罪?贪污罪没有单位犯罪,因为贪污罪有特定的犯罪主体。根据我国新的刑法规定,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有五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5)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单位犯罪,一般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犯罪。《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
    2023-04-16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赦免
    词条

    赦免,是指免除或减轻罪犯的罪责或刑罚。赦免分为大赦和特赦。大赦适用范围广泛,可以免除刑罚的执行,也可以免除刑事追诉,即同时消除刑和罪,被赦免之罪不能作为刑事前科和累犯的理由。特赦范围小,仅免除特定人的刑,不免其罪。... 更多>

    #赦免
    相关咨询
    • 贪污罪是否有犯罪中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1
      一般认为,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或者自动赔偿损失的行为,如盗窃犯在盗窃他人财物后又将窃取的财物归还原主,或者贪污犯贪污公款后又秘密退还公款的,都不能成立犯罪中止,而只能以犯罪既遂论处。其自动返还赃物的行为只能在量刑时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 贪污罪是否免处罚金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对于涉嫌贪污刑事犯罪的相关人员,并不会免于刑事处罚。对于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
    • 犯贪污罪免除处罚什么意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0
      免除处罚指免除刑罚处罚,而不是免除一切处分。免除处罚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为前提。个人贪污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犯罪后自首、立功或者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属于法定“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
    • 贪污行为是否犯罪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贪污行为,是犯罪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
    • 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谁,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应具备的犯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构成贪污罪应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