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的区分,主要在于情节的严重性,即经营数额、违法所得、及经营非法出版物的数量。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即承担刑事责任,未达到则要接受行政处罚。
制作、复制、出版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定罪标准:
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一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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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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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被抄袭网络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管辖归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从上述最高院关于网络著作权管辖的司法解释中可以看出,在确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仍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侵权案件管辖的基本规则;2、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3、不排除以侵权结果地为管辖因素,即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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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侵犯著作权诉讼管辖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0(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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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侵犯著作权罪管辖的要求有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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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4一、侵犯著作权罪从以下方面加以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二、认定侵犯著作权罪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2、注意违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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