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保险责任的免除有哪些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20:12:40 172 人看过

保险合同案件中,对保险人免责范围的限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条款的监管。通过加强对保险条款的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理界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防止保险人免责范围的过分扩大,进而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从法律规定来看,对于免责条款,如果保险人没有予以明确说明,该免责规定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样保险人的免责范围得到一定的限制。

(三)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是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说明。保险合同的解释应遵循一般合同解释的方法,如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整体解释等解释方法。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保险条款是保险人事先印就的,保险人在拟定保险条款时难免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利益。为了避免保险人拟定的保险条款规定模棱两可,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当遇到保险合同条文含义不清时,在用一般合同解释方法不能解释时,应作不利于保险人而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

相关知识

为了保险“对价平衡”的需要,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既要为维护保险交易的团体性,又为保护交易弱者,保险立法有意要求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明确说明义务。

实践中,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发育成长才十几年时间,保险市场还不健全。所以在保险立法中专门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或明确说明义务,这也符合最大诚信原则的要求。

保险人必须遵守最大诚实信用原则终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可见最大诚信原则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双向义务,保险人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都必须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应该是约束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对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义务主要指订立合同前的如实告知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危险增加时的通知义务及履行保证。

而对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义务主要指缔结合同时的说明义务和理赔时的及时给付义务。保险人最大诚信原则包括三大方面内容,即缔约时说明义务、弃权与禁止反言以及理赔时及时给付义务。依诚实信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是保险市场的最基本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责任相关文章
  • 法律对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保险人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因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条款,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
    2023-06-15
    56人看过
  • 有哪些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
    一、有哪些免除责任合同免责条件包括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二、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旱涝、战争等。(二)受害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过失引起合同不能履行或侵权损害的,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损害后果,致害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2023-04-30
    480人看过
  • 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有哪些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将保险合同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和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知道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8条规定,在上述保险责
    2024-01-10
    267人看过
  • 保险有什么责任免除
    法律综合知识
    保险的责任免除有: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免责;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免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责等情形。《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第二十七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
    2024-04-28
    253人看过
  • 一般保证民法典法律规定有哪些免除责任?
    一、一般保证民法典法律规定有哪些免除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情形(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而未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取得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三)在一般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即债权人未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而且,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四)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
    2023-04-13
    451人看过
  • 担保责任免除的法律依据
    一、担保责任免除的法律依据担保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免除责任。根据《民法典》,担保人的责任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免除:1.如果债务人履行了还款义务,主债务得以消灭,担保人的责任也随之终结。2.借款人被贷款人免除还款义务时,担保人同样不再承担责任。3.如果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担保人的责任也可以被免除。这些免除可能是全面的,也可能是部分的,如免除罚息。除了上述情况,还有担保期限的约定:如果权利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主张权利,担保人可以因此免责。4.最后,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除责任。二、保证人责任的特殊免除条件保证人作为人的担保,其责任的免除有特殊条件。1.当贷款人在未得到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时,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2.如果贷款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而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也将免责,除非保证合同另有约定。3.如果保证合同未规定责任期限,并且在借款合同
    2024-02-12
    492人看过
  • 医疗责任保险的免除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第五条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四)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五)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酒醉或药剂麻醉状态下进行诊疗护理工作;(六)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被感染的血液制品;(七)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临床实验所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不在此限;(八)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在正当的诊断、治疗范围外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一、医疗责任保险范围是怎样的《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第三
    2023-03-27
    389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否免除对违法行为的责任
    1、保险合同是否免除违法行为责任,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合同对违法行为免除责任的,对违法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保险人的名称、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人寿保险受益人的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免责事由;(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和支付方式;(八)保险赔偿或者支付方式;
    2023-05-31
    329人看过
  • 车辆保险事故的保险责任范围有哪些限制?
    车主保险事故不赔的情况: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二、酒后驾车。三、驾驶人未年审。四、未年检车辆出险。五、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六、驾车撞了自家人。七、对方全责你不追偿或私了。八、未及时报案或擅自修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哪些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有哪些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况如下:(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过期;(2)驾驶员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未通过年检;(3)车辆维修期间发生事故;(4)撞到自家人、自己名下的车;(5)事故导致车内的物品损坏的;(6)对方全责但不追偿。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
    2023-07-12
    370人看过
  • 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有哪些规定
    一、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有哪些规定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事项的规定有:1.因战争、军事行动、叛乱、罢工、暴动和核辐射等所致的伤残或死亡;2.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3.因被保险人的吸毒、酗酒、聚众斗殴及犯罪行为造成的伤残或死亡;4.投保人、被保险人对投保时的告知事项有隐瞒或欺骗行为;5.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6.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自残。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
    2023-07-08
    273人看过
  • 人身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法律分析
    责任免除条款是保险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系到广大客户的切身利益,历来是理赔纠纷和争议的焦点,也是保险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新保险法共有6个条款直接或者间接涉及这部分内容。一、内涵和意义责任免除条款,是指虽然有事故发生但不属保险事故,或者即使有保险事故发生,但因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出现,保险人可以依法不履行保险金给付义务或其他义务(责任)。责任免除条款存在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责任范围。保险责任是以正面列举方式规定了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则以反面排除方式明确规定保险人不予承担的风险责任范围。如此有助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人风险责任范围,避免分歧和误解,减少法律纷争。二是减轻投保人交费负担。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保险人对责任免除条款部分不承担赔付责任,投保人也无需对此支付保险费。基于此,投保人获得合适的保险保障,同时负担合理的保费支出。三是有利风险管控和
    2023-05-05
    205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一)保险责任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相当广泛,概括起来分为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对物质部分还可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附加特别保险责任。1.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它分为基本保险责任和附加特别保险责任,其基本保险责任承保造成物质损失的风险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灾害三大类。(1)列明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沉下陷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自然灾害有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陷、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如泥石流、龙卷风、台风等)。(2)列明的意外事故。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意外事故有:雷电、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责任免除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的和突然的事故以及
    2023-04-23
    90人看过
  • 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的法定事由
    (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999)乐经初宇第4号判决书。二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1999)海南经终字第84号判决书。2、案由:车辆保险合同赔偿案3、诉讼双方原告(上诉人):吴凯敏,男,1989年6月24日生,汉族,广东省阳江市人,学生。原告(上诉人):吴缓缓,女,1992年生,汉族,广东省阳江市人,学生。法定代理人(一、二审):吴贵源,男,1964年5月生,汉族,广东省阳江市人,乐东黎族自治县国营山荣农场职工,系原告之叔父。诉讼代理人(一审):吴海丘,男,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干部。诉讼代理人(一、二审):王晓辉,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诉讼代理人(二审):邹志诚,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被上诉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乐东黎族自治县支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样兴,该公司副经理(负责全面工作)。诉讼代理人(一审):王浩,男,中保财产保险
    2022-04-30
    202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制度中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第一,董事执行职务中的法律风险。公司的董事利用职务上的优势为自己谋利益,损害公司利益,从而损害股东利益。董事由于其存在职务上的优势和信息获取上的优势,利用其特殊地位为自身谋利益,这种行为违反了董事的忠实义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为了避免被追究责任,董事在经营中可能会变得缩手缩脚,导致其职权行使不当,给公司带来损失。第二,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上瑕疵的法律风险。《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召开的通知方式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因为这个问题产生的法律风险不能忽视。比如董事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拒绝出席董事会,造成董事会无法决议,《公司法》规定了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可另行制定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间,如果不完善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集程序,就会存在很多风险。董事会做出决议应当符合两个原则,一是一人一票原则,二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
    2023-06-05
    11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保险... 更多>

    #保险责任
    相关咨询
    • 在责任险的第三者承担责任限制中,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有哪些法律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2
      1、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2、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3、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
    • 责任免除究竟是对谁承担责任的限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责任免除是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限制,保险责任免除与保险责任相对,又称为“除外责任”,是指保险人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的风险范围或种类,其目的在于适当限制保险人的责任范围。 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责任免除大多采用列举的方式,即在保险条款中明文列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范围。从逻辑上讲,责任免除中列举的内容本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现在从中予以剔除。 《
    • 保险责任免除事项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05
      保险责任免除事项有哪些? 保险合同都有“责任免除”的约定,如自然灾害等灾害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责任。一些特定的险种,更是对很多看似相关的责任予以除外,如车损险,听起来似乎只要汽车受到损失,就可以赔偿,事实上不是。 汽车自燃时,保险公司就不赔;玻璃破碎,保险公司也不赔;汽车轮胎单独爆裂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轮胎损失费用,但如果汽车由于轮胎爆裂而导致碰撞事故,保险公司则给予理赔除轮胎损失费用之外
    • 道路交通保险有哪些免除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9
      这些属于道路交通保险中的免除责任: 1、驾驶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 2、驾驶人没有取得驾驶证或醉酒驾驶的; 3、非被保险人或非保险合同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
    • 刑法对死缓免除责任限制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5
      累犯死缓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是,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死缓,且犯罪分子构成累犯,一般情况下要限制减刑,除此之外,若犯罪分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抢劫、爆炸等恶性刑事犯罪被判处死缓的,通常情况下也会被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