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未经质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3 09:39:59 151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未经质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吗

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未经质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证据的八种表现形式如下:

1、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物证痕迹。物证的证据作用高于人证,物证比口供和证言相比更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

2、书证是以其记载的或者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材料。如反动传单、记载犯罪计划的笔记本、证明犯罪情况的书信;

3、证人是独立与犯罪之外的第三者,证人是通过诉讼以外的途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办案机关所作的陈述是证言。警察、检察官、律师、法官在非执行职务时了解案情的,应当以证人身份出庭,不能参与本案是起诉、辩护和审判。证人向办案机关以外的人所说的话不属于证言。证人应当出庭接受质证;

4、被害人就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向办案人员所作的陈述。被害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其比一般证人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更全面、更具体。但被害人陈述的证据效力低于证人证言。被害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被害人的陈述不如其他证人证言公正、客观。被害人为了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可能夸大事实。被害人也可能就是诬陷人。被害人也可能故意缩小事实;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俗称口供。作为证据的口供,不仅包括当事人本人的供述,而且包括其他同案犯的供述;

6、鉴定人受司法机关的指定或者聘请,就案件的某些专门问题鉴定后制作的书面意见;

7、勘验、检查笔录是指侦查人员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或者检查的情况所作的图片、影像、文字记录;

8、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录像资料。

二、证人证言公证流程怎么走

对证人证言公证实际是保全证人证言的一种方式,具体步骤有:

1、选择受理机构。证人证言是证人所作出的一种民事行为,虽然公证的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将证人证言也明确列为不受地域管辖的公证类型,但根据公证有关条例的立法精神,证人证言类似于声明,也应不受地域所管制。原则上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公证机构。

2、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应该提供必要的资料,证件,供公证机关。

3、公证机关审查资料并决定是否受理。审查该申请是否可以受理,询问证人申请公证的原因,审查证人是否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进行公证,记录在案。对证人所作的证人证言进行公证。公证通是采取如下三种方式:

(1)公证员与证人的问答形式;

(2)律师调查笔录的形式;

(3)证人发表声明。

三、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如何

证人证言应当是证人耳闻目睹的与案件有联系的客观情况,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以及发生争议的事实。对于证人提供的证言只要其能将这些事实陈述清楚即可,并不要求证人对这些事实作主观上的评价。因此,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证人的分析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分析证人证言时,还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然后,再仔细地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

对证人的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在其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分析、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证言的真伪及其效力的大小。

所以说,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未经质证是不能作为案件事实依据的。因为在民事诉讼的活动当中,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任何证据必须在法庭上进行出示,案件双方的当事人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出示。但是,涉及到隐私方面的证据不在此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证人证言做为定案依据的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二)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别、比较,去伪存真,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辞。(三)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
    2023-03-03
    62人看过
  • 只有证人证言能作为判断依据吗
    一、只有证人证言能作为判断依据吗理论上可以,但是实务中很少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人证言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从理论上讲,证人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在审判实务上,法官对证人证言的采信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很少将证人证言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8条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二、为什么有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当事人
    2023-04-05
    55人看过
  • 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能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吗
    一、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能成为刑事诉讼的证据吗在探讨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可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基本前提:刑事和民事案件在证据标准和程序上存在差异。1.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在特定条件下,确实有可能被用作刑事诉讼的证据。尽管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更为严格,但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通常也经过了法院的审查与认定,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权威性。2.如果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与刑事案件中的待证事实具有关联性,且该事实在民事案件中的认定经过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程序,那么该事实有可能被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都可以直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二、证据类型与证明责任1.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这些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2
    2024-07-17
    181人看过
  • 哪些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哪些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1、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1、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客观性是指民事诉讼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2、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证据材料最终被采信为证据的要经过两个阶段。首先,必须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不能考虑采用为证据。其次,对于有关联性的证据材
    2023-04-20
    416人看过
  • 言词证据可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庭前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的行政执法证据有: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及附图;3、鱼塘(荒地)承包合同书;4、A市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书;5、检验报告;6、测绘报告。也就是说,公诉机关是将国土局移送的行政执法证据全部纳入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其中第1项属于言词证据,第2项属于勘验、检查笔录,第3项属于书证,第4、5、6项属于鉴定意见,除第1项询问笔录为主观证据外,第2至6项均为客观证据。本案质证的第一个焦点就是,第1项言词证据能否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律师认为,国土局提供的询问笔录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2013年8月15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指导性案例——江苏南通中院裁定维持王*余等容留卖淫罪抗诉案[4](〔2013〕通中刑终字第0013号),该案的裁判要旨是“由于言词证据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容易发生变化,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法律、法规等收集言词证据的程序、证明对象、法律后果、权利与义务、保
    2023-02-20
    489人看过
  • 当事人陈述可否作为定案的依据,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当事人的陈述可否作为定案的依据不一定,应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分析。纠纷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者,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但是当事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为了胜诉,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一般会陈述对自己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的事实,也可能掩盖、歪曲事实。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当客观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成份。既不可盲目相信,也不能忽视其作用,要把当事人的陈述和该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如果当事人的陈述和其他证据之间没有矛盾,各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也一致,可以将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在诉讼中,法官会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经验去判断证据的真伪,只有那些真实的、客观的、合法的、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才会被当做定案根据。那些不真实的、非法的、与案件无关的证据材料,法官是不会采信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要根据案件的
    2023-04-27
    27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认定案件事实是以证据为根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定案件事实,应当以证据为根据。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指控犯罪时,应当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被告人有罪、罪重、罪轻的证据都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第六十二条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是否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技术侦查措施期限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
    2023-04-21
    408人看过
  • 2023刑事案件证人证言作为定案根据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证人证言作为定案根据的条件有哪些1、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作为定案依据的条件如下:(1)、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2)、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二、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
    2023-08-14
    60人看过
  • 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能民事诉讼吗
    一、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能民事诉讼吗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存在损失或者损害的,可以去进行民事诉讼,不存在任何损失或者损害的,无法进行民事诉讼。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之后,经过侦查发现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其案件,发现证据之后,还是可以重新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发现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是否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有造成损失或者损害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存在损失或者损害的,就无法提起民事诉讼,比如盗窃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财产已经找到的,就不存在任何的损失或者损害,从而不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
    2023-04-19
    474人看过
  • 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证据有哪些
    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证据有哪些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均不可单独作为法律案件裁决依据:首先是当事人的言论陈述,其次包括那些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水平或精神健康状况并不相称的证言,再次就是那些源于与某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存在利益关联的证人所作的证言,此外,还有存在疑点的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以及无法与原件、原物进行比对验证的复制版、复制品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当事人的陈述;(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鉴定或者勘验等方法,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的
    2024-03-10
    449人看过
  • 刑事案件怎样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1、刑事案件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3、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刑事证据有什么收集方法1、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2、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3、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
    2023-02-08
    256人看过
  • 刑事判决能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吗
    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使用,因为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更加严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
    2023-03-06
    212人看过
  •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能否民事诉讼?
    一、刑事案件证据不足能否民事诉讼?可以。刑事案件中证据不足法院能下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判决。二、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怎么办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应分情况来定。若是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话就会直接撤销案件;若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做不起诉的处理;若是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判处无罪。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三、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辩护
    2023-04-18
    74人看过
  • 未质证的证据能推翻事实吗
    未经经过确凿验证与证实的证据,不得用于构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证据类型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身保护机构所编制的供词与辩护解释、鉴定部门所提供的具有权威性的鉴定意见、勘测试验结果、身体检查记录、辨认过程的相关文稿、侦查试验的相关文本、影视档案材料以及数字化的数据信息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
    2024-05-13
    1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能,但是当事人放弃质证比如未到庭的除外。
    • 经过法庭质证的证据在民事案件中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有什么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
      需要法庭质证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七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
    • 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吗,对证人证言是否需要经过法庭作出认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可能作虚伪陈述,也可能由于感受、记忆、表达等方面的原因而使证言失实,因此对证人证言应认真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
    • 证人证言作为定案依据的条件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 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
    • 对方写了一份证言,民事证人出庭作证才能作为依据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