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的四个构成要素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违反自己的意愿做出自己的行为,因错误理解对方行为或合同标的而给自身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撤销。然而,重大误解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取消(或变更)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而言,重大误解包括以下要素:
(1)必须是表意文字(即,表达意图的一方)是谁因为误解而表达了意图。首先,表意文字应表达其意图(反映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法评估是否存在误解。其次,表意文字的意思表示必须由误解引起,即表意文字的错误理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对合同内容必须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合同内容的重大误解,并导致合同的订立,以便双方可以要求取消合同。在法律上,一般的误解并不总是导致合同的取消。我国司法实践认为,对合同主要内容的误解必然构成重大误解。因为如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有误解,可能会影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对以下情况有错误的理解,可能会使被误解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不能被视为误解:
①对订立合同的动机有错误的理解。合同当事人有不同的动机。例如,购买电脑是为了学习。在本合同中,购买是目的,学习是动机。如果事实上学习本身是一种错误,那么这是一种动机错误,不应影响销售合同的有效性,否则将严重影响交易的安全性。当然,如果当事人以条件的形式订立合同动机,动机的错误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效力②某些条款中的错误,如果不影响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应被视为重大误解并导致合同取消
对合同内容的理解错误主要指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错误;对次要合同条款的误解不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太大影响,一般不应视为重大误解。当然,应该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其他因素来确定。(3)误解是由误解方自身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由另一方的欺骗或不当影响造成的。在正常情况下,它是由表意文字自身的疏忽行为造成的,即表意文字的粗心和粗心。如果表意文字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能将其视为误解。任何人应对其故意行为负责。表意文字在订立合同时故意保留真实意思的,或者故意与对方当事人订立看似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合同的,或者明知对方当事人误解了合同而仍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这表明表意文字希望追求其意图表达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意图表达不真实的问题,因此不能将其视为重大误解。例如,如果甲方签订销售合同时知道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则不能将其视为重大误解。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所谓重大过失,是指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应当注意而忽略注意。例如,如果表意文字在另一方提交的合同草案上签字并盖章而根本没有看一眼,则行为人无权要求取消合同。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任何时候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为理由,以其行为对自己不利为借口而撤回诉讼。在实践中,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区分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误解完全是由误解方的行为造成的。在这方面,它不同于错误信息。在错误信息的情况下,表意文字所表达的意图是真实的,但错误信息是由传播者的错误造成的。这种误解完全是由于一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另一方故意捏造虚假事实使一方出错,则属于欺诈,而非重大误解。
(4)误解直接影响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可能给误解造成重大损失。正是因为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错误的理解,而基于这种错误的理解订立合同必然会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可以称之为重大误解。在大多数情况下,误解会给误解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法律允许误解方取消或变更合同,只是为了保护意图不真实的误解方的利益
至于误解是否确实给双方造成了重大损失,不应视为重大误解的必要条件。在合同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重大误解通常会给误解方造成巨大损失。但是,如果合同没有履行,可能只造成轻微损失,甚至没有实际损失。在这个时候,它仍然应该被视为一个重大的误解。如果以误解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条件,则必须排除尚未履行的重大误解。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并造成损失后,将合同视为重大误解,显然是不合理的。只要误解影响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或者影响了合同目的的实现,或者一旦履行,就会给误解造成巨大损失,可以认为是重大误解。当然,如果造成重大损失,合同解除后,损失分担和损失赔偿的问题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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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重大误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误解,重大误解的认定标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3重大误解还包括: (1)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2)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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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的撤销权和重大误解的期限是多长?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2重大误解的撤销权期限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如果不知道撤销事由,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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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是否属于重大误解的范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8这个不属于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交易经验而造成的,从而导致合同与当事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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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四大要素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30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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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的行为有哪些,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消灭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1一.重大误解的行为有哪些认定为重大误解的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种: 1、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在即时清结或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一般不构成影响合同效力的重大误解,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因具体当事人的不同而存在重大改变。但是在以当事人信用为基础的合同中(信托、委托、寄存、信贷),在以某种感情或特殊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或者在以当事人的特定技能的合同中(如演出、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