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附加件都有什么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4 18:56:48 245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附加件都有什么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附加办理流程如下:首先,权利人需向原土地登记机构申请报失;在相关媒体上发表声明,宣布证书丢失;之后,提交补办申请及媒体声明原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并进行现场勘测;随后,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土地登记机关将发布补发公告,如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予以补发;接下来,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最后,补发的土地证书需标注“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间最高限制是多长时间,转让方式有什么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时限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常不应该超出出让合同所示的期限或者农业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期长。

实际操作中,主要采取售卖、置换以及馈赠等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上所有的房屋建筑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也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而当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进行分离式转让时,则需经过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及房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并且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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