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可以冻结社保卡和医保卡。原因如下:
1、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
2、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一百零六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院冻结社保卡该怎么处理
处理方法如下:单位应自录用员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地税部门在申报的次月扣费自申报月起的保险费,缴费成功的次月10日左右社保系统方可查询到单位的缴费数据。该种情形下,因社保系统尚未收到缴费信息,社会保障卡会显示“统筹冻结”。单位申报参保(或独立个人参保),在扣费成功的次月15日系统会自动解除“统筹冻结”用人单位(或独立个人参保)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系统连续2个月未收到缴费信息的也会出现“统筹冻结”。若您还有疑问的,请您在正常上班时间内本人拨打12333按0号键转人工台,具体咨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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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冻结了, 法院会冻结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5不能冻结的东西。社保基金是由社保机构代缴参保人员管理,最终由参保人员享受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保机构所有。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事件时,不得检查,不得冻结或扣除社会保险基金的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部下企业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