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亚洲经贸与投资的迅速发展,丞须一套有效而省时节费的纠纷解决方式,因而,仲裁作为解决国际或国内商事纠纷的另一种方式已在亚洲地区异军突起。亚洲许多国家制订了详尽的法律规范仲裁并建立仲裁中心及机构以提供仲裁服务。可是,尽管一些亚洲国家已采用联合国为协调各国仲裁规范而制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UNCITRAL示范法),亚洲各国仲裁法仍存在显著的差异。本文将着重分析比较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南韩、台湾、中国、泰国及印度尼西亚九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制度的特点,而不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法及程序作详尽无遗的分析。本文还将回顾上述各亚洲国家国际仲裁中心的运作功能及各自的仲裁法,主要论题有:现行的国际和国内仲裁法律及规则;仲裁协议及其意思自治的有效性;仲裁员的指定及其管辖权;对仲裁员的质疑及撤换;临时性及保护性措施;律师代理;实体争端的适用法律;仲裁裁决的执行;对仲裁裁决的异议和驳回仲裁裁决(宣告无效)。此外,本文将援引上述九国的典型仲裁条款。一、主要商事仲裁中心香港:1985年成立的为本港及国际仲裁提供专业服务和邦助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提高了香港作为国际仲裁庭的地位。该中心是一个由商界及专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运作的、独立、非赢利性机构,它由香港政府提供资助,并接受私人捐赠。其为本港及国际仲裁提供服务,包括指定仲裁员,提供辅助服务,以及依该中心自身仲裁规则及UNCITRAL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管理。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签订的合作协议提高了该中心在亚洲国际仲裁中的地位。马来西亚:1978年,亚非法律咨询委员会(AALCC)通过决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建立一个地区仲裁中心,以期在亚太地区提供一体化解决争端的体系。该中心是非赢利性组织,由马来西亚政府提供资金组建,并保证不受政府干预。尽管其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马来西亚政府,但该中心直接向亚非法律咨询委员会报告并只对亚非法律咨询委员会秘书长负责。该中心主要功能包括:促进亚洲地区的国际商事仲裁;对其它仲裁机构的活动提供协助与合作[如由世界银行倡导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公约(ICSID)]对临时仲裁机构提供协助;协助执行仲裁裁决;在中心的主持下进行仲裁。该仲裁中心将UNCITRAL仲裁规则稍加修改,作为自已的规则,它拥有一个由亚非地区,以及与该地区有密切经济联系国家著名的法学家、法官、外交家组成的国际仲裁员名单。为共同合作与协助,亚洲法律咨询委员会、世界银行解决投资争端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印度仲裁委员会、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和美国仲裁协会均订立了相互合作与协助协议。除了国际仲裁之外,马来西亚一部分专业团体及商会亦有权依其自身的规则进行国内仲裁(例如:马来西亚建筑协会,工程测量协会、棕榈油炼油协会及橡胶交易许可委员会)。新加坡:正如香港,新加坡也试图把自己建成亚洲地区国际仲裁中心。1991年7月,由经济发展委员会及贸易发展委员会资助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开始运作。上述两团体负责新加坡工业、商业及贸易的发展,该中心旨在为国际和国内商事仲裁及调解提供便利服务,已具有自己的一套仲裁规则,它拥有一个由当地及国际专家组成的合格仲裁员名单,分为四个专业:海上保险和航运;国际贸易投资合同;银行金融业务以及工程建筑合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已同其他地区仲裁机构签订了若干合作协议。日本:日本有两个主要常设仲裁机构负责国际商事仲裁,即于1953年成立的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以及日本航运交易会社(JSE)。它们均有其仲裁规则,商事仲裁规则适用于日本商事仲裁协会,而**海事仲裁规则则适用于日本航运交易会社。前者处理国内或国际性质的仲裁纠纷,是日本唯一处理国际争端的仲裁庭机构(除海事纠纷外);后者则针对海事交易而引起的纠纷(例如:船舶所有权关系,租船契约,海上货运及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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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简易形式仲裁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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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仲裁制度的特点及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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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主任:中国成为主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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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的特征与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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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国家国际商事仲裁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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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与国际仲裁的异同点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2相同点:1、都是商事仲裁。都是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渠道。2、都有强制执力。不同点:1、申请法院执行时提交的手续不同。国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国际商事仲裁: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2、在国内执行程序不同。对国内商事仲裁,我国法院可以执行,不予执行,撤销,建议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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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我国国际商事仲裁法中规定的商事仲裁制度的具体功能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5调解、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传统方式,三者分别通过其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审判机构具体实施其职能。三者各自独立,地位平等,无上下级关系,无高低贵贱之分。三者中,无论以调解、裁决、判决或裁定结案,其生效的法律文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者在实施其职能时,彼此相互配合,密不可分,不得厚此薄彼或互相拆台、相互推委。 由于仲裁的重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即当事人通过签订合同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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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的情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提请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乃至国家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有关身份的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事项不在其内。 (2)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准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由于此种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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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国际仲裁的管理体制采取的是哪些样的国际仲裁机构制度体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8以下是几个著名的国际仲裁机构: 国际商会仲裁院设立于1928年,总部在巴黎。为国际商会常设仲裁机构。该仲裁院为目前世界上提供国际经贸仲裁服务较多、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经济仲裁机构。 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ICSID)该机构专门为解决国家契约———国家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的“特许协议”或“经济开发协议”所产生的争议问题而设。该中心为专门性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人地位。ICSID与世界银行关系密切。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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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中关于国际贸易的仲裁规则一样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国际仲裁是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种解决方法,如果要问通常会用到哪些法律,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过国际商事纠纷中贸易纠纷比较常见,所以有关贸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会用的多一点。 另外,因仲裁的地点不同也会使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比如,国际贸易纠纷当事人常选择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因此会适用英国的相关法律。 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和《联